Ⅰ 每部电影上映前都要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吗,广电具体审些什么
是的。没有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的电影是不能上映的。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
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1)网络大电影需要广电总局报备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2014年8月,继“中国梦”之后,广电总局近日再次对卫视黄金档播出剧目做出调整,要求各家卫视于9月到10月底间,必须播爱国主义题材和反法西斯题材。
有卫视表示,广电总局只是要求一线卫视必须在黄金档播出反法西斯题材,至于哪天播可自行调整;二线卫视必须在黄金档播出爱国题材,而反法西斯题材并不限档期。
2014年11月27日,《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公布,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严格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
Ⅱ 院线电影与网络付费电影差别大吗
院线电影,顾名思义,经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和送审通过,颁发有公映许可证,允许在电影院和网络平台上映的影片,影片出品方拥有影片的所有权益。它在电影院放映之后,也会放到“央六”和各大视频网站上播映。
网络电影。俗称“网大”。并不是在网络上播放的电影因为院线都是网络电影,因为院线上放映结束下档之后,也会放在网络上播出。这里所说的“大”,是区别于网络上的微电影的“微”。
成本 因为院线放映是纯市场行为,低成本拍摄的电影很难进入电影院放映,所以,加大放映成本,使得电影从艺术到技术的质量提高,这样的电影拍摄成本一般不低于500万,高可以到几个亿;网络大电影,就是专门为网络播出而拍摄的小成本电影(一般不上院线)。拍这样一部电影,成本一般几十万到一两百万。
故事情节 故事情节则是网络电影硬伤。网络电影的故事情节设计在观众心目中,总结而言就是“屌丝的身子,高富帅的心”,让人贻笑大方。
最近,爱奇艺的网络大电影开始实施“两次备案”,即“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规划备案”相当于院线电影拍摄前的立项备案;“规划备案号”就相当于院线电影的拍摄许可证;而通过“上线备案”最终取得的“节目备案号”就相当于院线电影的“龙标”(公映许可证)。
备案制 院线电影是“一备二审制”,即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电影制片单位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备案工作和电影片的初审工作,广电总局电影局负责电影片的终审工作。目前,部分地区的影片终审职权也已经下放到了省级广电部门;而网络大电影是“两次备案制”,即“规划备案”和“上线备案”,两次备案都是提交资料给视频网站,由视频网站统一报备。
备案周期、方式 院线电影立项报备只需要7个工作日,拍摄前需要向电影局报备公示,取得《拍摄许可证》;而网络大电影由视频网站进行统一报备,取得“规划备案号”。立项报备需要20个工作日(广电审核)+5个工作日(视频网站自审),广电总局定期抽查。
报备平台 院线电影一切报备审批都是在广电总局的电影局;而网络大电影的报备(由视频网站统一进行)却是在“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
立项备案 院线电影和网络大电影提交的资料差不多,甚至院线电影比网络大电影更加迅捷,但备案容易,拿“龙标”难啊!院线电影的成片审查所提交的资料要比网络大电影登记提交的资料复杂得多!一旦以院线电影备案,但最终没拿到龙标,那就不能再以网络大电影的形式在网络上播出。
Ⅲ 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禅尺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条 申旁冲请《许可证》,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向国务贺启高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服务,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播出标识、名称、服务类别等事项。《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省级以上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中央新闻单位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的,到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备案单位应在节目开播30日前,提交网址、网站名、拟转播的广播电视频道、栏目名称等有关备案材料,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Ⅳ 怎么查询网络电影备案
您好,作为普通投资人如何查询网络电影备案呢?
您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信息:
【1】网络电影/网络剧的备案现在是由广电总局网络司进行负责
【2】在网上播放的所有电影/电视剧都需要进行备案
【3】网络电影/电视剧备案分为2种,分别为规划备案和发行许可,即对应了现在院线电影的剧本备案和发行许可
【4】所有备案都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和公示
如何查看查询网络电影备案:
【前提】您需要知道想查询的网络电影备案公示在哪一年哪一月
【1】打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网址 点击打开,点击“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如下图:
当然您也可以试试其他查询平台,比如影市之家,他们是一个影视项目数据查询与交流平台,实时抓取广电备案数据,然后提供多种筛选条件查询,你只需要输入影片名称,就能直接查询,还有一键打开官方对应公示目录的功能,非常的方便。
Ⅳ 拍电影电视剧都要经过广电局审核为什么要它审核。起什么作用
为了避免电影、电视剧出现过于暴力、色情、不文明现象会影响观众、儿童。
每部电影上映前都要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电影片依法取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5)网络大电影需要广电总局报备扩展阅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责任:
(一)负责拟订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负责起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老少边穷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制定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Ⅵ 每部电影上映前都要经过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吗
是的,每部电影上映前都要经过国型带家广电总局审核。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电影片依法取得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发行、放映。
(6)网络大电影需要广电总局报备扩展阅读: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
1、研究并拟订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行渣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档租悄。
3、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4、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Ⅶ 请问现在网络大电影和网络剧需要在总局备案吗
广电总局2012年发布的文件,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通知,其中,影视类动画,网络剧,微电影,纪录片必须由网站三名审核员审核通过并且备案后,才可可以播放,你上传的视频网站会将内容拿到广电总局进行备案的。网剧能否在视频网站上播放由视频网站进行审查,网站审查的时候会看你有没有制作许可证的这个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的
Ⅷ 网络剧需要审批吗
理论上,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在制作时没有前置审批,准入门槛较低。但在实践中,我国对于网络剧的拍摄和播放有着非常复杂的限制性规定,简要总结如下:
一、网络剧拍摄的限制性规定
1. 从事生产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消判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1) 《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2) 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冲郑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二、网络剧播出的限制性规定
1. 从事生产制作并在本网站播出网络视听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同时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相应许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 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拿纳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5]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五)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六)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七)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2. 个人制作并上传的,单位只得转发已核实身份的个人用户上传的网络视听节目;
3. 单位自审自播的网络视听节目,应在上网播出前完成节目信息备案和备案号标注工作,否则不得播放;
4. 单位转发上传视听节目,视同为该单位自制视听节目,由该单位按照同样要求先审后播。同时,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应对向网站上传视听节目的个人和机构核实真实身份信息;
5. 单位应具有满足审核需求的经国家或省级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培训合格的审核人员;
6. 网络剧播出前应组织3名以上审核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一致通过后由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发;
7. 播出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立即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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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新广电发〔2014〕2号)第2条。
[2] 参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第6条。
[3] 参见上注第7条。
[4] 参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第2条第2项。
[5] “根据该项的规定,非国有资本将无法取得网络视听的《许可证》。因此,一些私人视听网站,如果它想要在《规定》出台之后继续提供服务,那么就必须通过资本重组、与国有企业借壳合作或者采取牌照租赁等方式,曲线获得互联网视频内容的经营资质。但是即使如此,对于一些小的民营公司来说,《规定》的出台仍然会带来一些瓶颈问题,如昂贵的带宽和服务器成本、难以解决的内容版权问题,还有难以盈利的商业模式,而所有这些都会成为影响视频网站继续生存的因素。”参见陈运生,《网络视听管制的宪法省思》,载北大法宝:网络视听管制的宪法省思,
2015年5月27日最后访问。
[6] 参见注1第3条。
[7] 参见注1第5条。
[8] 参见注4第3条第2款。
[9] 参见注4第2条第1款。
[10] 参见注4第3条第1款。
[11] 参见注1第6条。
Ⅸ 视频类,电影类网站怎么备案,如何申请备案证书
以个人名义去备案的话基本上是不会通过的。
如果不被发现的话可以,发现会被关停,感觉如果这样做的话其实和不备案差不多,因为即使备案了,被K的风险还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