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电影利用什么原理使一系列的静止的画面动起来
两种说法;
一种是从科学角度,科学实验证明,人眼可以保存看到的图片1/24s,那么只要将图片的播放速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人眼就可以产生动画效果
另一种是从心理学角度,也是最新的一种说法,从心理学上看,人类会对看到的图片或镜像在大脑中产生相应的场景来时自己产生跟逼真的效果,而一连串的图片则会让人类产生相应的动画效果。
B. 电影与摄影的相同之处
摄影一词是源于希腊语 φῶςphos(光线)和 γραφι graphis(绘画、绘图)或γραφή graphê,两字一起的意思是”以光线绘图”。摄影是指使用某种专门设备进行影像记录的过程,一般我们使用机械照相机或者数码照相机进行摄影。有时摄影也会被称为照相,也就是通过物体所反射的光线使感光介质曝光的过程。有人说过的一句精辟的语言:摄影家的能力是把日常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平凡事物转化为不朽的视觉图像。
1. 电影有时长限制,要求摄影的专业性高。
一部好的电影,包含了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和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
那就要求摄影师不能仅仅是有照相或者录像、拍视频的本事,还要有专业的摄影技术,才能把一部电影、一种人生,很好的呈现给观众看。
就如达芬奇画鸡蛋那样,每一个独特的鸡蛋就如电影里面的每一帧画面和细节,构成它的不凡。
假如要你拍12张以内的照片,来讲述一个故事,你觉得你能成功吗?观众能get到你的点吗,或者说能看懂你的故事吗,还是你的故事只是做给你自己看的。
答主曾经做过这样的实践,结果是啼笑皆非。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发现,影响结果的不仅仅是画面本身的内容、构图、光线等,还有摄影师的逻辑等大脑能力。
要拍一个好的电影,要学好与人沟通的艺术。
就如我上面说的,拍12张照片来讲述一个故事,观众能看懂吗?要学会讲故事,与人沟通,接着才去拍电影,导演别人的人生。
C. 影片剪辑和图片的区别
影片剪辑
影片图像与声音素材的分解与组合。即将影片制作中所拍摄的大量素材,经过选择、取舍、分解与
图片剪辑
组接,最终完成一个连贯流畅、含义明确、主题鲜明并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以任意或指定比例截剪图片
重设图片的大小
旋转图片
水平或垂直翻转图片
D. 静电影与图片电影的区别
静电影是指无声电影 静电影包括图片电影。只是表达方式不同,静电影不是说一直看下去没有声音而是在展现片段细节时是以图片表现得它有旁白说明。旁白说明是有声音的
而图片电影则全是以图片展现没有一点声音,也无旁白说明。但它都会有注释说明但是文字的。
E. 电影的构图与拍照片的构图有什么不同
基本技法是一样的……可以互通。但是电影是动态画面,所以在构图的时候要考虑的时间和空间因素更多一些。
F. 图片或电影的另一个词是什么
电影还可以是:film
G. 图片与影象的异同
首先图片与影像的格式不同,比如说对图片能找开的软件用影像软件不一定打的开;其次,图片是平面的,只有体现在视觉上,而影像却可以用听觉、视觉等来感觉的。这样在表现一个物体时,运用影像来描述比用图片来表示更直观,也更让人理解接受。
H. 看图猜电影!每张图片都代表一个电影,请告诉我电影的名字、图片上的角色和演员。
图1
《喜剧之王》
图2
《功夫之王》
图3
《纵横四海》
图4
《海上钢琴师》
图5
《窗台上的男人》
图6
貌似没看过
有无更多信息
图7
《扫毒》
图8
《金刚》
图9
《大侦探福尔摩斯》
至于是第一部还是第二部
不记得了
貌似是第一部
查了一下
是第二部
I. 像电影一样的图片头像叫什么
你说的是动态图gif吧
GIF(Graphics Interchange Format)的原义是“图像互换格式”,是CompuServe公司在 1987年开发的图像文件格式。GIF文件的数据,是一种基于LZW算法的连续色调的无损压缩格式。其压缩率一般在50%左右,它不属于任何应用程序。目前几乎所有相关软件都支持它,公共领域有大量的软件在使用GIF图像文件。GIF图像文件的数据是经过压缩的,而且是采用了可变长度等压缩算法。GIF格式的另一个特点是其在一个GIF文件中可以存多幅彩色图像,如果把存于一个文件中的多幅图像数据逐幅读出并显示到屏幕上,就可构成一种最简单的动画。
J. 电影院拍一张照片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仅仅是拍照并没有用作商业方面的用途,也没有大肆的进行传播,那么是不会侵犯到电影的版权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是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