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究竟有什么区别
经常有人问我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都是电影,但他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甚至一些导演制片人有一个好的剧本项目,也会专门提出有关疑问,到底应该拍院线电影还是网络电影会好一点。我觉得可能是因为大家对于院线和网大了解不够,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本质区别,才会产生这些疑问。
现在说的网络电影其实是指以互联网为首发平台的电影,有电影制作的水准,具备完整的结构和容量,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院线电影,大家应该更加熟悉,通俗的讲就是大家去电影院看到电影,都是院线电影。原意是经营者(影城经理)通过掌握相当数量的电影院,在某地区或者某个城市甚至全国发放秘钥拷贝物料,进行放映。垄断某个影片的公映,从而获得巨额经济利益的一种经营体制。
在这里我要普及一些知识点,虽然不知道但又比较关注影视行业的宝宝们,可以拿小本本记下来呦。每一部作品在拍摄前,影视团队的负责人都要去拿着剧本项目,去当地的广电局申请拍摄许可证,拍摄完成样片出来之后,要去国家广电总局报审。网络电影申请到龙标之后就可以跟合作平台通知可以择日上映,而院线电影龙标申请到之后要进入终审阶段,终审涉及到5.1立体声制作等,拿到公映许可证才能在电影院上映。所以从这儿来看,网大制作相对简单,申报流程比院线少,因此制作周期就会缩短。
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第二个也是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的收益渠道不一样。网络电影是当代快消产品的产物,满足了人们不用出门,直接上网在各大视频客户端或网站观看的需求。网大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版权的买断和点击收入(有效点击次数×有效点击单价),以前是六分钟以上才算有效点击,现在只要是付费用户的点击都算一次“标准付费播放”。
院线的主要受益来自电影院排片上映后的票房,以及电影频道(央六)、各大网站版权售卖和海外版权售卖,当然还可能有其他院线(全国48条院线包括大学生、农村、武警总政等等)的收益。院线电影也可以下映之后,跟视频客户端合作,继续播放来获取收益。现在电影发行又出现一种全新的院网联动的模式,即院线和网络同时上映的电影,带来额外受益的同时,风险也是有的。
综上区别,院线电影一般项目规模庞大,巨额投资而且周期很长,从建组筹备到完成拍摄再到成片上映常常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打磨。而网络电影相比较而言,制作成本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在院线算是小制作了,制作周期也比较短。网络电影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快消品产物,为电影制作和发行又增加了另一种可能。对于刚起步的年轻、新秀导演来说,可以从网大小试牛刀,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Ⅱ 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的区别
1. 网络电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分发渠道的电影形式,它们具备标准的电影制作质量,拥有完整的剧情和适宜的时长,并遵循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
2. 院线电影通常指在电影院上映的作品,它们经过专业制作,在大银幕上呈现给观众。
3. 网络电影的上映流程相对简化。一旦获得电影龙标(即公映许可证),就可以与合作平台商定上映日期。相比之下,院线电影在获得龙标后还需通过终审阶段,包括立体声制作等技术标准,只有拿到正式的公映许可证后才能在影院上映。
4. 网络电影的制作周期通常较短,因为它们的申报流程比院线电影更为简单。
5. 网络电影和院线电影的收益模式也有所不同。网络电影的收益主要来自版权出售和在线点击播放的收入,而院线电影的收益主要来自影院票房,以及之后的电视频道播放、网络和海外版权销售。
6. 网络电影的发展历程中,2017年2月,腾讯视频、爱奇艺等平台集中下架了一批网络电影,原因包括缺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信息未在广电总局的备案系统中注册。
7. 2018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发布,升级后的系统增加了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的模块,进一步规范了网络电影的制作和发行。
Ⅲ 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的区别
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的区别是:
现在说的网络电影其实是指以互联网为首发平台的电影,有电影制作的水准,具备完整的结构和容量,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院线电影,通俗的讲就是大家去电影院看到电影,都是院线电影。
网络电影申请到龙标之后就可以跟合作平台通知可以择日上映,而院线电影龙标申请到之后要进入终审阶段,终审涉及到5.1立体声制作等,拿到公映许可证才能在电影院上映。所以从这来看,网络电影制作相对简单,申报流程比院线少,因此拆掘制作周期就会缩短。
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的的收益渠道不一样,网络电影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版权的买断和点击收入,院线的主要受益来自电影院排片上映后的票房,以及电影频道,各大网站版权售卖和海外版权售卖。
网络电影的发展历程:
2017年2月,腾讯视频,爱奇艺集中下架了一批网络电影,被下架的原因,除了片方不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外,还包括许可证旅哪核在广电总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中查询缓庆不到的情况。
2018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正式印发,系统升级后增加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