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电影院拍屏幕犯法吗
法律分析:其实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2017年颁布的《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就明确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中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录音录像者,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如果盗录传播或者用于商业用途,导致资源泄露,影响他人合法权益的话,那就是违法行为。其实在电影票背面的观影须知里,有关于禁止摄影、录音及录像的说明,只是观众平时很少关注这些细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议馆水使仪八小但仅伙贝1上。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贰』 电影院能拍照发朋友圈吗
一般来说,电影院内禁止使用手机拍摄或者录像。这是因为在观看电影时发出的手机屏幕光线和拍摄声音会对其他观众造成干扰和打扰,破坏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同时,未经电影公司授权,将电影内容从屏幕上拍摄下来并分享到社交平台等网络上可能被视为侵权。因此,除非电影院明确允许拍照发朋友圈,否则最好不要在影院内使用手机拍照或视频。我们应该遵守场内规定,保持良好的观影体验和观影礼仪。
『叁』 电影院拍摄屏幕违反哪条法律
电影院拍摄屏幕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法律规定,侵犯了著作权人对于电影作品的复制权。
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肆』 电影院拍摄屏幕违反哪条法律
法律分析:侵犯著作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