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魏晨工作室呼吁不要摄屏盗录,影院上映对影片安全来说存在哪些风险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影视产权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视。现在也有很多明星艺人或者是各类的工作室都在呼吁大家要支持正版,并且不能录下影片。
还有器械的费用。这些东西加起来是要很多费用的。好不容易将电影拍好之后。他们还要对电影进行一定的编排和剪修,这些都是需要人力和物力的。那么这些费用都是要电影制作人来承担的。
电影放到电影院放映,电影院也要从其中获取一定的利润。这样的话,其实电影制作人要弄好一部电影是需要很大的心力的。所以一张电影票会比较贵。因为新上映的电影就是要靠卖电影票来收回成本和获取利润。
当电影上映期间,有人将影片偷拍下来,并且传播出去,这会对电影的上座率造成很大的影响。会让上座率降低很多,这就会急剧减少电影人的收入,这样的话,就会导致电影市场的混乱。同时也会导致电影人对拍摄电影的意愿降低,这也就会导致我们国内电影市场经济的下滑。
同时也会影响以后新拍的电影的质量。也就满足不了大众的文化需求。
所以大家尽量支持正版,并且不去偷拍正在上映的影片。
㈡ 去电影院看电影能带摄像机拍摄吗
去电影院看电影最好不要带摄像机拍摄。电影院内不能摄屏原本应该是常识,在每一张电影票背面的观影须知上都有这么一条,那就是未经许可,场内不得摄影、敬哪摄像和录音。这是国际制片人协会的规定。
目的在于保护制片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而这里所说的侵权,不单单是指盗版影像,还包括将摄屏内容发布在网络等公共空间上。
(2)去电影院为啥说不要屏摄扩展阅读:
观众从自我做起,树立文明观影意识,遵守公序良俗,积极举报不当行为,扼住屏摄之风。解决电影屏摄问题,“官茄稿宽宣”固然重要,“民知”也必不可少。无论是因对相关规定的不甚了解,还是出于将精彩情节转发给好友的分享之心,抑或当代网民出于所谓的“仪式感”心理作祟。
屏摄行为均不可取。总之,观众在银幕前无意识的随手拍摄,看似事小,却体现着文明观影意识的缺失,只有强化这种意识,颤亮才有助于树立良好风尚。当然,来自大众的监督同样重要。建议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力量,内外施压,双管齐下,早日扼住屏摄的泛滥风气。
㈢ 电影院中录制视频现场频繁,为何“屏摄”这个行为无法禁止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几乎是难以禁止的,只能从道德层面约束,毕竟这无法以严格的定罪。
随着疫情的严格管控,让疫情问题有所回升之后,电影院的院线也渐渐回升,生活中离不开的娱乐节目再次回到了人们的生活视野中,可是之前从来没有被大家提起的屏摄问题却一步步浮出水面,很多人认为这种行为是不礼貌更是不道德的。但相反的,有人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不过是拍照片,发个短视频而已,并没有影响到什么。其实这个问题早在疫情发生之前就已经争论不休多年,怎奈何始终没有取得结果罢了,2021年的元月正是各大明星所出演的电影上映的时候,这件事再次被拿上台面来说,只能说是这样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越加猖狂,可是也很难阻止。
或许未来有一天,电影法制会有所完善,这样的行为毕竟不能严格的定罪,真正需要的是由自己的素质和道德来约束自己,但是大多数观众往往不认为这样的行为是有所不妥的,可见我国的国民素质还有待提高。
㈣ 屏摄违法吗
法律分析:屏摄是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电影院都会有禁止拍照的提示。如果是偷摄录像的话,那将会触犯法律,侵犯电影版权。盗录影片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是触犯《刑法》和《著作权法》的严重犯罪行为。鼓励、支持影片版权方依法追究盗录者及非法传播盗版节目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三十一条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㈤ 电影界发起拒绝盗摄倡议,你在看电影时有拍照留念的习惯吗
有,因为平时去电影院都是和特殊的人一起去,每次都会拍照,记录下这美好的时刻。
然而,屏摄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就连有些粉丝也难以接受这种行为:“我今天刷到好几个不同盗摄短视频,你们是让我在某音上看完整部电影吗?你们真的过分了,易烊千玺所有努力付出就是这么让你们糟蹋的吗?”
编剧史航曾专门撰文探讨屏摄问题:“有人说,反正我看话剧是不要拍照的,那会有闪光点,会影响别人,还是侵权的。但是电影我怎么拍也不影响,他们都演完了,我不会干扰他们,也不会影响他们的表演。但干扰到了周围人,知道这是什么感觉吗?好比我在这儿正在品茶,你胳膊肘一撞,我这茶一半是我品,一半是裤子品,全洒了。这就是影响。”导演贾樟柯也曾呼吁观众:“希望大家不要对着电影屏幕拍摄。电影工作者与制片公司的劳动需要得到尊重,谢谢大家理解。”
屏摄不仅仅影响周围人观影,也会涉及侵犯电影创作者的版权,在社交网站大量传播后,还会对还没有走进电影院的观众造成“剧透”。除了能够满足个人小小的虚荣心,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也有影院工作人员建议,如果特别想要“打卡”或分享观影心得,可以晒出票根,发官方剧照和预告片,不但效果比手机拍摄的要好,也更加文明。
㈥ 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对着屏幕拍照算盗摄吗
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对着屏幕拍照算盗摄。
盗摄是禁止的,在电影院里拍照,视频,录音都属于盗摄。
电影院(cinema)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电影在产生初期,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
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使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院必须满足电影放映的工艺要求,得到应有的良好视觉和听觉效果,电影已经成为人们饭后的论点。
质量标准:
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