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影院里面让不让吃东西
电影院可以带吃的进去。
如果影院规定不让观众自带食品,而其自营的食品却可以带进去的情况下,就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芦瞎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陪哪、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神逗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❷ 电影院可以带吃的进去不
电影院不可让猛以带吃的进去。
因为外来食物会对观众的观影造成滋扰,大部分电影院都规定观众不可将食物带入室内观看电影,如想购买食物。须从电影院内前台超市购买。主要原芦李因如下:
1、食物有气味,影响他人。尤其是一些味道偏重的食物,会严重影响观众看电影的秩序,甚至会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2、食品垃圾对影厅卫生状况造成压力。很多人吃完食物都喜欢随处乱扔。在看完电影之后如果场地留下非常多的垃圾,不便于工作人员清理,也影响其他人观看的环境。
(2)电影院不让带吃的对吗扩展阅读:
电影院不可以带吃的进去,实例如下:
“对不起,你的爆米花不能带进观影厅。”国庆期间,在福田中心区的一家影院观影厅入口,一位手拿某品牌爆米花的市民刚要走进观影厅就被工作人员拦下。随后,双方争执了几句,但最终因为影院门口的“谢绝外带食物”提示,观影市民还是放弃了手中的爆米花进场观影。
市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也有过因为拿着洋快餐饮料而被影院人员拦下的经历。“不久前,我因为要赶上电影开场,拿着麦当劳的薯条,匆匆进场,可在门口就被拦下了,工作人员一定要我要么吃完再进场,要么放弃薯条。”李先生说,“或许不想让观众因为吃零食影响观影环境和效果。”
但是,李先生也看到电影院自营的小卖部照样卖着爆米花等各种零食和饮料,如果观众购买影院自营的食品进场,工作人员便放行。“观众自带的食品不让进,陪滑迟而电影院自己销售的食品却可以带进去,因此,影院的规定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李先生说。
❸ 电影院不能自带食物合法吗
法律分析: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❹ 电影院不给外带食品合法吗
法律分析: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❺ 可以带外面买的食物进去电影院么
可以带外面买的食物进去电影院。
如果影院规定不让观众自带食品,而其自营的食品却可以带进去的情况下,很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
在倡导人性自由、保护消费的当下,影院的这种做法多少显得有点不合时宜。特别是那种以维护影院环境为由,不允许观众自带,影院却在自己内部经营各种食品的行为,不但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而且还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5)电影院不让带吃的对吗扩展阅读:
拒绝外带食品,电影院有两个层面的考量:
1、为顾客看电影创造舒适的环境。如果允许外带食品,这个喝啤酒,那个啃鸭梨,这个嗑瓜子,那个砸核桃,不光气味难闻,还影响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隐患,降低看电影的舒适程度。
2、电影院特殊的经营方式所致。现在,电影票价比较亲民,在三五十元浮动,促销时低至十几元,薄利多销吸引更多顾客。为多挣钱,除了影片提成,电影院还会挖掘潜力,于是诞生了捆绑销售的商业策略。
即用低价电影票吸引客流,他们中的一部分肯定会主动购买爆米花、可乐等商品,影院用这部分钱来弥补电影本身销售的不足。顾客看了低价电影,影院挣了足够的钱,可以说是双赢。
❻ 电影院不允许外带食物是否合法
不合法,电影院就应该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和环境以及座位,而影院设立的“禁止外来食品进入”规则属于其利用垄断地位而设立的霸王条款,是一种“店大欺客的行为”。这种额外强加给一方义务的做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