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票房分账”各方涉及哪些税收
“票房分账”如何缴税
近日,据各大媒体报道,由于大量新的制片技术的应用和人工费用的提高,影片的制作成本也在快速上涨。为此,中影、华谊、博纳、星美和光线五大电影发行公司经协商,达成共识:自2012年贺岁档上映的《1942》、《王的盛宴》、《大上海》、《泰囧》等影片开始,五家公司发行国产影片所签署的《国产影片票房分账发行放映合同》中,发行方与院线的票房分账比例将不低于45∶55,即在之前的43∶57基础上,发行公司再次提出了“加薪”要求。于是“分账”两字注定成为2012年末中国电影界最炙手可热的话题之一。而此间有网友也来电咨询“票房分账”各方主要涉及何种税收,应如何申报缴纳,国家为扶持电影事业发展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票房分账”是指对每百元票房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进行的分账,即所谓“上游分账”和“下游分账”。上游分账是指电影制片和发行方可以收取税后票房的43%;下游分账是指院线和影院环节获取税后票房的57%。简单说“票房分账”就是制片方、发行方与放映院线、影院分票房收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票房分账”主要涉及流转税种的营业税,属于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税后分账。从营业税层面而言,纳税人需要在纳税主体的确认,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目的确定和现行税收政策优惠上进行区分。
放映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9号)规定,放映收入是指直接公开再现影片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影院票房收入以及其他直接以社会公众为受众的收入。不包括影片在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播映收入。在营业税税目适用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其中播映,指通过电台、电视台、音响系统、闭路电视、卫星通信等无线或有线装置传播作品以及在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映各种节目的业务。因而放映院线、影院票房收入就全额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文化业”纳税。但影院的映前广告,属于广告的播映,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税目征税;如果取得票房收入的地区属于“营改增”地区,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映前广告播映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广告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广告播映收入的纳税主体是广告播映方,此部分收入不属于票房分账的范围。
“票房分账”前先要缴纳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这里的3.3%是指“文化体育业”适用的3%税率和分别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3%。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存在行政区划差别,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票房提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另外,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促进文化企业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片租收入及版权转让收入免营业税
发行收入是指以影片发行权、放映权、播映权等为销售对象而取得的各种收入,具体而言电影发行单位收入包括以下三种:一为发行收入,是指电影发行单位从电影放映单位取得的分账收入;二为片租收入,是指电影发行单位按合同、协议约定的租价或定额向各放映单位出租影片所取得的片租收入,应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全额征收营业税;三为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单位将拥有所有权的电影拷贝以出租形式将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取得固定的片租收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六款所规定的,因转让著作所有权而发生的销售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录音磁带母带的业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由于从1994年,制片厂可以直接向国内各级发行、放映单位发行影片,并实行收入分成,因而这里的发行单位也包括制片方。
在税收政策优惠上,对非“营改增”地区而言,财税〔2009〕31号文件明确规定,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票房分账”中的制片方、发行方从院线和影院取得的发行收入和片租收入在上述期限内,相关营业税实行免征政策。而对实行“营改增”的地区如上海市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等八省市而言,根据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文化创意服务中的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第四条规定,2013年12月31日之前,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属于试点纳税人的,对其转让电影版权免征增值税。
⑵ 县级电影院补贴政策,知道的进。
(一)补贴范围
1、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县城(含乡镇)数字影院。【县城含不含县级市?东部困难地区界定依据是什么?】
2、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建或改扩建并投入正式营业。【营业日期是依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还是以有票房上报统计时间为准?】
3、依法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4、符合《电影院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21048-2007)中一星级影院的评定标准。【2007年出台的星级标准,早已滞后于电影产业发展,目前新建的县级影院,至少也是3星级以上,此条标准太低,也不能满足县级观众需求。且目前国家还没有正式对城市影院,用星级进行严格验收】
5、使用符合规范的售票软件系统向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系统正常报送票房数据,及时足额上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6、已经加入城市电影院线公司,且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电影行业哪些是法?哪些是规?哪些是合同违约?需要用细则说明】
7、不低于3个放映厅,合计达到200个座位的,或者少于3个放映厅,但中、东部地区年度票房达到100万(含100万)以上。西部地区年度票房达到50万(含50万)以上。【3个厅无异议,但200个座确实太少,300个或许更合适;50万票房也确实低。县级影城的新建设标准是什么?补贴应当根据这个标准】
8、所有放映厅安装使用2K数字电影设备。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每厅补贴标准为40万元,最多3个厅。不到3个放映厅,但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实际放映厅个数补贴。地方财政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自筹解决。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延后一年、分两年进行补贴的方式下达。2011年新建的影院,2013年全部补贴到位;2012年新建的影院,2013年每厅补贴20万元,2014年每厅再补贴20万元。依此类推。
【中央财政每厅补贴40万,是一笔不少的数字。外加个别省从地方财政再提高,补贴数额更是客观。这一政策落实,将会以极快的速度,完全全国县级电影市场的全覆盖。另外先建后补方式也较好,免得地方某些投资人与当地广电联合作假】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县城数字影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省级广电部门,报送资金补贴申请报告及《县级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和观众厅座位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K数字放映服务器注册证明》与院线公司签订并在有效期内合同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会同广电部门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本省资金申请报告经及《县级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和相关申请材料,以省级财政部门文件形式联合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请均不受理。
⑶ 电影的票房收入如何分成
分成方法如下:
首先,所有影片的票房总额(简称总票房),要向国家缴纳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其次要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由影院从总票房中直接扣划并缴纳。
以上两项,合计5% + 3.3% = 8.3%,称为“不可分账票房”。剩下的1 - 8.3% = 91.7%即为“可分账票房”,又名“净票房”。可得:净票房=(1 - 8.3%)x 总票房。
然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中影数字)会征缴净票房的1% ~ 3%作为发行代理费,简称“中数代理费”。由院线支付给“中影数字”。但该分账阶段只存在于大片,小片没有。
最后在剩下的票房中,即净票房扣除“中数代理费”后的票房(以下由Δ表示),电影院分享50%,院线分享7%,制片方和发行方合计分享43%。
如果电影院与院线是同一家公司,比如“万达”、“金逸”,那么它将独享这57%(即50% + 7%)。如果制片方与发行方是同一家公司,那么它将独享这43%。
一般来说,发行方会与制片方约定,收取上述Δ的5%~15%作为其发行代理费用。那么只剩下43% - 15% = 28%归属制片方,即Δ的28%才是制片方的。
如果某些影片在某个档期处于竞争劣势,为了增加影片排映场次,制片方和/或发行方会承诺给影院和/或院线返百分点,一般占Δ的3~5个点。也就是说,制片方和/或发行方承诺把自己应得的43% x Δ 中的3~5个百分点返给影院和/或院线,使其原来占Δ的57%的份额提高到60%~ 63%。
制片方,简称“片方”,有时本身就是投资方,大多数情况下不只一家,因为很多电影的投资较大,制片方一家无力投资,于是会邀请多家公司联合投资。多家投资方如何分享票房,这取决于各投资方在总投资额中的地位、主次、份额,业界称之为“主投方”与“跟投方”。
主投方就是控股方,只能是一家;跟投方就是参股方,常常是多家,主投方就是发行方要面对的制片方。但不论如何,只有真正出资、投了钱才能算投资方,没有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公司都不是投资方。
一部电影除了票房收入还有哪些渠道能够获得收益呢?
1、电视版权:即电视放映权。比如央视或一些省级卫视会购买某些电影(主要是大片)的电视播映权。
2、网络版权:如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土豆、乐视网等为主要买家。
3、海外销售:面向中国港澳台地区、海外国家的院线、电视销售版权。
4、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政府补贴: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各类专项补贴。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包括IMAX和中国巨幕两种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
上述这些非票房收入,有时也比较可观,主要都归制片方。因此近年来制片方都在不断加大并积极拓展“非票房收入”,以求利润最大化。
⑷ 国家对在县级城市开办电影院有什么优惠政策
没有吧 商业活动
⑸ 电影票房是如何分成的电影票房是怎么分成的
1、以100块票房为例:国家直接先扣掉5%做为电影专项基金,3.3%的税款这部分8.3%,就剩下91块半了。现在你知道每张电影票,你已经自动给国家交了税,看电影顺道当了纳税人。这8.5%,影院、院线、片方都见不着钱,直接被划走了。
2、剩下91块半里,差不多有百分60左右,直接分给院线和影院,也就是常说的院线和投资发行6,4分账。还剩下37。
3、院线、影院分完之后,发行方还要收一个发行代理费(发行佣金),目前行规是发行票房可分配收入(毛收入)的5~15%比例都是正常。票房可分配收入总票房3%电影基金5.5%税款院线和影院分成款(38%~43%不等)。
发行总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发行收入(电视、音像、网络、政府奖金、海外)发行方要在发行总可分配收入中逐项减掉下面几项内容后,才是片方所得:发行佣金、导演或主创明星奖励(有或者没有)、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拷贝费宣传费等)。
税金(往来发票都是要交税的),剩下的才是片方净发行收入(净收入)。其中,代为垫付的发行成本这块,学问大了,一般来说,100块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块多点。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其他渠道发行收入,最后大概35左右。
⑹ 电影院的一部电影票房是怎么分成怎么算
中国电影业对于票房分账的基本规则如下:
1.影片所有票房收入计入电子售票系统,数据统一汇总到中国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办公室(简称专资办)。以专资办的统计数据作为各方分账的依据。(PS:这里小票更正一下,最终片方结算所使用的数据,为中数所提供)
2.所有影片收入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剩余的91.7%认定为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
3.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及院线提留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
4.影片的发行方会收取归属制片发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发行代理费用。即为可分账票房的2-6%作为发行代理费。
5.很多情况下,发行方预付影片的宣传发行费用,这时发行方会收取12-20%的代理发行费。如果发行方承诺发行保底、买断发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将收取更高的发行代理费用。
6.部分影片同档期处于竞争劣势,出于增加影片排映场次的目的,给影院及院线承诺票房返点。返点一般占到可分账票房的3-5%。
7.制片方回收的票房回款公式为:1*(1-0.033-0.05)*40%*(1-0.1)=0.33为一般情况下的制片方分账。
以上情况为例,一部最终票房1亿的影片,回收的票房回款为3300万左右。
附:中国电影的资金其它回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版权收入:主要指电视放映权和互联网播放版权销售。这部分收入里面,CCTV6的收购费用为140万-400万每部影片,主要根据影片的题材、频道打分制度、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决定。网络版权价格波动较大,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主要跟观众期待度、演员阵容、最终票房有关。
2.海外销售:主要是海外其他国家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发行收入、版权收入。这部分收入目前较低,增长潜力大。
3.商务合作:主要是植入式广告、营销合作、活动冠名等方式获得的收入。
4.授权及衍生品:主要是影片形象、片名、重要视觉元素等授权使用,以及版权衍生品的销售收入。
5.政府补贴:主要是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补贴、地方政府专项补贴等。
6.行业补贴:主要是摄制3D或巨幕格式的影片,票房达到一定数量后,享受专项的行业补贴。票房在5000万到1亿元之间,奖励100万元;票房在1亿到3亿元,奖励200万元;3亿到5亿元,奖励500万元;5亿以上重奖1000万元。
其中,大部分中国影片的资金回收依赖票房分账,可占到影片总收入的80%以上
⑺ 电影票房的票补是什么意思
票补是售票网站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比如片方制定的40元最低票价,他让你20元就买到,剩下的20元由他来贴!
票补是在线下渠道作为唯一售票渠道时,制片方拿出一部分预算来做促销,目的是在影院上线的前几天内拉动票房增长 。
2018年9月,网传文化部和电影局已下文,将于10月1日开始实行新规,将停止一切线上票补,包括第三方和影院自有渠道,但不含影院线下售票 。
(7)安徽电影票房政府补助政策扩展阅读:
票补相关新闻:
2018年9月12日,有消息流出,关于电影发行将有几项新政策推出,其中包括不再允许有“票补”,网上售票平台的手续费限价、没拿到龙标的电影无法预售、售票平台结算周期缩短。
1、 发行方、制片方、院线方不允许进行网络售票平台补贴投放,销售价不能高于结算价,也不能低于最低票价。
2、第三方线上售票手续费不高于2元(原来通常是2-5元不等),其中系统服务商收取1元,网络售票平台收取1元,院线/影投不得参与分配。
3、未获得公映许可证的影片将无法开展预售。
4、线上售票商对影院的结算周期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变成8日内结算,明年十一起要求即时结算 。
⑻ 电影院政策
nbsp;多项政策扶持电影行业,电影人积极应对疫情,灵活救市
疫情这三年,电影人从未放弃
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截至6月21日,北京全城共有170家影院开放营业,全国营业影院总数9763家,全国影院营业率为月10日-12日,时隔100多天之后,全国影市连续3天,单日总票房破亿元,影市复苏迹象明显。
回看近3年,全国影市受疫情影响,变幻莫测,曲线变化明显。这几年,政府对于电影行业提供了一些政策上的扶持,为了缓解疫情期间的生存压力,一些影院也积极展开自救。中国电影人也在疫情常态的背景下,边防疫边拍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艰难条件下,采取了很多灵活机动的方式去探索一种新出路,拍出了《长津湖》系列、《你好,李焕英》、《我和我的家乡》和《中国医生》等不少票房和口碑俱佳的作品。
2021年全国影市总票房达亿元,较2020年亿元票房,增长也顺利拿下全球单一市场的票房冠军,为后疫情时代的中国电影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如今,影市逐渐复苏回暖,《人生大事》《惊天救援》《外太空的莫扎特》等国产新片佳作纷纷定档6月、7月,在重新唤起观众观影热情的同时,也为下半年的国庆档升温热场。
1 多项政策扶持电影产业 总票房和银幕数已全球领先
2020年1月23日,受疫情影响,《姜子牙》《_妈》《夺冠》等7部原定春节档的影片相继撤档。接下来的近半年,几乎整个电影行业进入寒冬。
2020年5月,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家电影局协调财政部、发改委、税务总局等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免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5月12日,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电影专资贴息支持影院应对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因为全国疫情防控得力,再加上整个电影行业积极自救,2020年7月20日,全国低风险地区影院有序恢复营业,关闭了近半年的影院终于开张。2020年,中国电影票房市场以亿元,超越北美,历史上首次成为全球第一大票仓。2021年,中国电影总票房达到亿元,其中国产电影票房为亿元,占总票房的全年银幕总数达到82248块,总票房和银幕总数继续保持全球第一。
2022年3月以来,新一轮疫情波及28个省份。作为聚集性接触性服务行业,电影业面临的经营困难比较突出。尤其是3月11日之后,全国多地影城暂停营业,营业率甚至不足50%。
在此背景下,甘肃省、重庆市、广东省、湖南省、山东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等近20个省市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影局关于从严抓好电影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推出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包括减税降费、房租减免、消费券发放、开展促销活动、就业扶持、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等手段帮助服务业挺过难关,其中多项帮扶政策都对电影行业尤其是影院予以一定倾斜。
2 电影人边防疫边开工 合作执导灵活拍摄
疫情的反复给电影拍摄制造了很大麻烦,很多电影剧组都是一边防疫,一边拍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艰难条件下,采取了很多灵活机动的方式去完成拍摄工作。
《金刚川》由管虎、郭帆、路阳三位导演从三个不同的视角联合完成了这部工业大片。《长津湖》同样如此,因为疫情原因,打乱了原定拍摄计划,一个导演无法在限定的时间完成,只能调整拍摄计划,陈凯歌、徐克、林超贤三位导演联合执导,三个组分别拍摄。张艺谋和张末联合执导的《狙击手》,也采取了这种合作方式,在拍摄现场,张艺谋主要负责中方狙击手部分,张末则主要负责美军部分。拍摄时,剧组分别在两个山头搭了两个战场,张艺谋的剧组在南山头,张末的剧组在北山头,两个组几乎同时开拍、同时关机。
2020年,宁浩在拍摄《我和我的家乡》中的《北京好人》单元时,正值北京疫情最严重的时期。片中很多重场戏都发生在医院里,拍摄时北京的医院也很紧张,本来定好的一个拍摄地,头天拍完,第二天就不允许进了,因为医院检测出了确诊病例,没有办法只能搭景拍摄。这时候留给美术组布景只有两天时间,除了抽血那场戏是实景拍摄,其他医院的场景全部要搭建出来,宁浩趁这两天时间去抢拍别的戏。最后,美术组想办法突击搭建出医院的景,因为时间有限,医院的好几个空间,其实都是通过在一个地方来回换景片改造出来的,一景多用。在拍摄时,宁浩只能配合摄影,“都不能摇,一摇就穿帮了”。
片中有场大排档吃饭的群戏,张北京唱京剧教表舅解放天性,这是一个约200人的大场面。但因为北京疫情原因,剧组都不敢找群演,也找不到,只能找做过核酸检测的人,因为如果真的发生意外,得有线索链找到在场的所有人。宁浩的坏猴子公司的员工和导演都做过核酸检测,宁浩就开始在现场打电话邀人,坏猴子的很多导演,包括《绣春刀》系列的导演路阳,还有公司的制片人都来做群演了。这场戏在北京东南边一个大排档拍摄,一个晚上便拍摄完成。
3 多部抗疫题材作品上映 取材真实,感人至深
过去三年,中国电影人用自己的方式参与抗疫,拍摄了多部抗疫题材的电影。
2021年1月22日,中国首部抗疫题材纪录电影《武汉日夜》上映,影片再现了“英雄之城”武汉在战“疫”期间经历的日日夜夜,以疫情最前沿医院重症监护室的医护人员及病患为主线,以深夜运送孕妇的志愿者为辅线,表现了平凡的医护人员及民众在疫情面前不舍昼夜、不惜生死、守望相助、攻克难关的感人至深的故事。影片导演曹金玲表示,影片全部取材于疫情期间发生在武汉的真实事件,完整呈现影像背后的感人故事,以此来致敬平凡英雄。
2021年7月9日,根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中国医生》在全国上映。剧组在无锡1:1还原了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为了保证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触碰医学原则问题,剧组还特意邀请了三位医学顾问跟组5个月,培训演员,帮编剧打磨剧本,负责监督场景的搭建等工作。影片最终取得了亿元的票房。
同样以抗击疫情为背景的电影《穿过寒冬拥抱你》也在2021年上映,该片讲述了几对普通武汉市民,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积极乐观、彼此支持的温暖故事。片中很多故事都来自真实的采访素材。场景选择上也尽量在武汉实景拍摄。但是剧组要在解封后已经恢复正常生活,一个充满烟火气的城市,拍出封城的气氛,有太多的不可控因素。剧组只能有限地进行封闭拍摄,实景环境的拍摄时间非常有限,比如地标性建筑武汉长江隧道、鹦鹉洲大桥等,之前从来没有因为电影拍摄进行过封闭,剧组只能反复去沟通,细化拍摄方案,争取在相对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拍摄。
4 《八佰》曾吹响复工胜利号角 复工初期老片重映也是灵活救市
影院复工初期要有一个酝酿过程,由于市场没有完全恢复正常状态,一些新片对于上映都会有顾虑,所以采用老片或者一些过去上映的影片拿来做重映,也是一种灵活救市。
近几年,《阿凡达》《天堂电影院》《海上钢琴师》《入殓师》和《指环王》三部曲等影片都在内地做过重映,特别是2021年3月《阿凡达》在内地的重映,收获了亿元人民币(5600多万美元)票房,让该片全球累计总票房达到亿美元,超越了漫威超英大片《复仇者联盟4》,重新成为全球票房冠军。去年“5·20”档期的票房冠军《我要我们在一起》,在今年5月20日重映,首日票房达2214万元,刷新了中国影史国产片重映首日票房纪录,再度创下票房奇迹。
重映片只是为影院复工初期起到一个暖场作用,要想真正将观众重新拉回影院,让电影市场回暖,还需要一些新片特别是大片的刺激。
比如,2020年8月21日,管虎导演的战争大片《八佰》上映,在开始上座率不超过50%的前提下,最终仍然取得亿元票房,不仅拿下2020年度内地影市票房冠军,还稳坐2020年度票房全球冠军的位置,为影院复工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提升了行业士气,也为影院复苏打了一针强心剂。
5 目前全国影院营业率为 影院呼吁有更多新片定档唤起观影热情
因疫情防控,自今年“五一”假期起,北京全市影院已暂停营业将近1个月。据2022年5月28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5月29日起,北京市连续7日无新增社会面病例的区,影剧院(位于地下空间的除外)按照50%限流开放。
5月29日,记者致电几家影院,大料国际影城(创意生活广场店)店长张先生和工作人员都激动地表示:“今天是影院复工第一天。”在5月28日收到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后,为了积极准备复工,给观众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全店工作人员一直工作到深夜,店长张先生介绍说:“今天早上,我看到第一个观众进场还是挺感动的,所以我们很热情地跟他说了句‘欢迎光临’,我记得我们是4月30日就停业了,到今天差不多就停业一个月了。影院作为文化娱乐场所,确实这么长时间没有见到顾客,彼此都非常想念,所以我们想特别努力地做好一切准备,给观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观影环境。”
位于石景山区的保利国际影城(苹果园店)院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影城目前按照75%的限流恢复营业,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严格的核酸筛查,影院也做好了万全的防疫准备:“正常恢复营业的话,我们当然希望更多新片来到电影市场,这样能够刺激观众回到影院的渴望和热情。”
记者致电首都电影院副总经理于超,他表示目前首都电影院旗下6家在京影院均已恢复营业:“复工工作有条不紊,运营方式、购票方式、防疫间隔距离等,这些日常工作都已经很成熟了,一定能够保证观众安全,顺利地进行观影,不同在于要更严格地执行入场观影条件的查验、员工按照防疫规定按时做核酸等,但大家都很理解这些规定,也相当配合。”
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截至6月21日,北京全城共有170家影院开放营业,全国营业影院总数9763家,全国影院营业率为随着影院营业率的明显回升,多位影院经理及业内人士认为,市场需要有更多新片入市唤起观影热情。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截至6月21日,影片《侏罗纪世界3》上映12天,票房达到亿元,超越《坏蛋联盟》暂列2022年进口片票房冠军,给大盘带来了生机。目前,还有一些国产片已经定档,比如将于6月24日上映的《人生大事》,7月8日上映的《惊天救援》,7月15日上映的《外太空的莫扎特》等,业内都予以很高的期望,在这些国产片的加持下,内地市场暑期档的表现将持续升温。
⑼ 2022年电影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2年电影放映服务不免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收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08年12月31,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
二、 详情分析:
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影,应以其取得的全部电影票房收入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其从电影票房收入中提取并上缴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得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三、免税的定义
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我国幅员广阔,经济情况千差万别。可能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需要对某些行业、企业或产品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可能因为某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意外损失,需要给予特殊照顾;也可能因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税法规定的税率一时又不宜于调整,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等等,这就需要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把税法的统一性和必需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对待征税中的各种特殊情况。
⑽ 电影院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于县城电影院的补贴是2013年开始以来力度最大的,对于新开的县城电影院,3厅200座以上,且全部为2K设备,使用计算机售票系统,年营业额100万以上的(中西部贫困地区年票房50万),每厅补贴设备款40万,每影城最多补贴120万。 (相当于国家出钱买设备)。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每厅补贴标准为40万元,最多3个厅。 不到3个放映厅,但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实际放映厅个数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国家支持建立电影评价体系,鼓励开展电影评论。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