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比较有效的解决视频网站侵权的方法有哪些
您好!
若是发现了视频侵权,您可以立即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即该视频网站,该网站若是没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⑵ 自媒体做影视如何才不算侵权
一般来说没有靠这个获利的话就不算侵权。
侵权说白了就是触犯了人家的经济利益,你拿别人的劳动成果赚钱让人家受到了损失这就是侵权。
说到自媒体,一般图文类风险要小很多,只要注意图片的版权一般都没问题。
视频剪辑严格来说都算侵权,即便有种解说方式:只利用影片画面,故事完全是自己编的。这种也算侵犯改编权。
有几个点是影视类自媒体最好要规避的。
首先,正在上映的肯定是不能做,做了就叫盗版。你用到的每一条素材最好都是自己拍摄的。
其次,国内上映过的电影最好选择年代比较久远的,这一点看平台,不同平台的政策不同,头条的话比较严格可能不会让发。
最后,如果是别人的素材,事先争取原作者的授权许可,然后再使用。
所以会选择影片时最好选那些没有在国内上映过的,这个范围还是比较大的,每年光好莱坞就上映几百部电影,能在国内上映的凤毛麟角。
这里的授权许可包括视频、图片、音乐、字体等等,能够通过购买直接获得使用授权的就直接买,这种在操作上最方便,如果是需要签授权协议的就稍微繁琐一点。
符合以下条件,则不视为侵权。
1,电影已经发布,则其宣传片的内容全部均可用。
2,电影已经发布,为新闻或评论的目的而使用该剪辑片段,片段时长应符合“引用”的合理范围。
3,影视版权通常为法人所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所有的著作权期限是自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五十年后,其版权失效,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随便谁,大家都可以用。
4,可以在视频里加上自己的字幕或自己的见解。
一般常规使用方法,作为新闻素材使用,或者专题类节目素材,片段式截取,不会有什么侵权风险。
如果作为专门的影视节目,最好每段使用不超过五分钟。如果是影评类节目,只要不是完整使用整部影视作品,一般也不会有侵权的风险。
总之,能自己制作的素材就自己制作,需要用有版权的素材就尽量找方便获得授权的素材和资源用。
如果用到的素材是以上都不具备的,也不知道原作者是谁的,最好备注素材的来源是哪里。
作为一名创作者,版权问题永远是要摆在第一位的。不要以商业盈利为目的、不要整段套用截取、不要恶意篡改诋毁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
最重要,不能在人家的作品上署你的名,要标注好片段节选自哪里。
最好全都是自己拍摄的素材,用别人的总是有风险的,现在关于媒体,影视,很多细节都还没有那么详细的规定。
⑶ 个人网站如何规避版权问题
(一)使用原创或经授权的作品
一般来说,新闻媒体均会有选择性地与一些较大的新闻机构或图片社(公司)签订供稿、供图协议,以充实丰富自身媒体版面内容。因此,在刊载他人文字、摄影作品时,可以尽量使用已签订供稿、供图协议的作品,或他人已经明示授权使用梁和的作品,尽量不转载网上来源不明的作品。为了增加可供使用的作品范围,媒体亦可从自身条件出发,考虑与其他媒体签订资源合作互用协议,互相使用对方的原创作品,我社与一些知名网站就有过类似的合作。有条件的媒体,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图片库、“图片超市”,上传自身摄影记者的作品,在编辑版面时尽量自身的原创作品。
(二)注明联系方式以避免诉讼
《著作权法》规定一些时事性新闻可以无偿转用,作者明确不得刊登的除外,但如果新闻里有评论内容,就受《著作权法》保护。若确有必要转载未经授权使用的作品,又无法与权利人取得联系,可以在文章后注明稿费领取的联系方式,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权,但可以降低诉讼风险,至少可以降低侵权的主观恶性。比如,有些权利人在得知我社媒体刊登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便会与采编人员取得联系,通过支付稿酬或删除作品的方法就会避免诉讼。
(三)转载视频时也应避免侵权
国内很多网站转载他人视频采用了“嵌套”播出模式,即直接链接视频网站播出的电影、电视等视频节目。根据《信息网迹胡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网站链接他人录音录像作品,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有些著作权人很难联系,因此在支付著作权报酬上,网站难以操作,而且对著作权人的认定也有困难。出于对著作权问橡州盯题的考虑,我社泉州网提供的视频内容除自己原创的外,都严格转载央视、卫视的时事类视频新闻。如果确实需要转载使用无法联系权利人的视频,依据《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收转稿费,以避免侵权。
(四)纸媒转载作品尽量不上网
媒体转载他人享有著作财产权的作品,权利人大多可通过网络搜索查询得知,因此,传统纸媒转载他人作品的,应尽量不要向自己的网站传稿,在电子版传版时应先考虑对转载的作品进行技术性处理,如对该稿件或图片作出删除或替换等,以免遭至诉讼。
⑷ 电影网站怎么不算侵权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电影前得到版权方的许可,这样就不算侵权。否则,不论是否是营利性使用,一律都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