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电影院可以带吃的进去不
电影院可以带吃的进去。
如果影院规定不让观众自带食品,而其自营的食品却可以带进去的情况下,就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现在电影院都不让带吃的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Ⅱ 为什么很多人认为电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霸王条款
很多人认为电影院“禁止外带食物”是霸王条款是因为影院没有任何限制消费自由选择的权利。
顾客自带食品不许进入放映厅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禁止外带食品”是实实在在的霸王条款。虽然不能说影院带有垄断性质,但就行为本身来说,带有明显的利己性,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当然,影院提供的是文化消费,包括销售爆米花、可乐及其它的食品饮料,事实上都是文化产品衍生出来的服务,是综合的需求。跟酒吧一样,酒是歌舞娱乐消费的延伸,很少有谁带着酒去酒吧。同理,带着零食去影院的也不多见。很明显,这是消费类型、消费环境所决定的,爆米花+可乐+电影,是标配模式,带有独特性。
(2)现在电影院都不让带吃的了扩展阅读:
并非都是霸王条款
拒绝外带食品,电影院有两个层面的考量:
一是,为顾客看电影创造舒适的环境。如果允许外带食品,这个喝啤酒,那个啃鸭梨,这个嗑瓜子,那个砸核桃,不光气味难闻,还影响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隐患,降低看电影的舒适程度。
二是,电影院特殊的经营方式所致。现在,电影票价比较亲民,在三五十元浮动,促销时低至十几元,薄利多销吸引更多顾客。为多挣钱,除了影片提成,电影院还会挖掘潜力,于是诞生了捆绑销售的商业策略。
即用低价电影票吸引客流,他们中的一部分肯定会主动购买爆米花、可乐等商品,影院用这部分钱来弥补电影本身销售的不足。顾客看了低价电影,影院挣了足够的钱,可以说是双赢。
Ⅲ 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合法吗
法律分析:电影院不让外带食物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行为,商家规定的“不让外带食物”属于“霸王条款”,当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可拒绝商家要求,并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Ⅳ 多数电影院拒绝外带食品,这是垄断还是合理规定
在现在很多电影院他们都会要求的是不准携带一个其他的食品,而对于这样的事情,很多的人们都表示这其实是一个垄断的一个事情。因为大家非常清楚,这样的一个事情,真的是让人感觉到非常不能够理解,同时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应该要做的就是应该去对于这个事情进行一个检举。而这样的行为也同时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说对于店员如果说他们去拒绝消费者去携带一个相应的食品的话,这样真的是一个非常不负责任的事情,这也是让很多的顾客都感觉得到不能够理解的事情。
所以说对于那个事件的时候,我们应该要去相关的一个法律部门去维护我们的一个相应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话才能吃的我们自己而言就是真的负责任的,同时大家也能够去理解了。而这样的一些甚至让人感觉到非常的不能够理解,同时也是一个非常不能够理解的了了。所以这也就告诉了我们这电影院他不准携带外来食品是一个垄断的行为,也是一个让人感觉到恶心的事情。
Ⅳ 电影院不能自带食物合法吗
法律分析: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Ⅵ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影院都不允许自带饮料和零食
关于今年2020年是一个较为特殊的一年,在今年当中有很多的娱乐产业都遭受到了寒冬,整个产业都处于较为低迷的状态,而且在院线开放之后,许多电影产业表现的情况依旧是不容乐观,中国很多地区的一个地方,电影院都被迫破产,这都是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导致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影院都不允许自带零食和饮料了,大概也就是从今年的电影院重新开放之后,原因有以下几点。
最后一点就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管控疫情,毕竟在疫情面前,生命显得无比的珍贵。所以为了保证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限制这样的规则也是防止疫情再一次爆发,也是为了商业,能够更好的服务于我们人民。
Ⅶ 电影院可以吃东西吗2020
电影院可以吃东西,但是需要注意卫生,保持电影院的卫生。注意自己的行为。谢谢谢望采纳……
Ⅷ 是不是有电影院不允许带食物进去的呀
电影院可以带吃的进去。
如果影院规定不让观众自带食品,而其自营的食品却可以带进去的情况下,就违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属于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