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员密集场所的类别是什么
据我们所了解,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观众厅等人员比较集中且数量多的场所,疏散时在门口附近往往会发生拥堵现象,如果设计采用带门槛的疏散门等,紧急情况下人流往外拥挤时很容易被绊倒,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甚至造成伤亡。本条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本条规定的疏散门为进出上述这些场所的门,包括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或通向楼梯间的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一旦大量人员离开建筑后,如没有一个较开阔的地带,人员还是不能尽快疏散,可能会导致后续人流更加集中和恐慌而发生意外。
⑵ 人员密集场所及特殊场所有哪些消防设施布置要求
01 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1 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
建筑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确需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个厅、室的疏散门≥2个,且建筑面积宜≤400㎡
2.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3.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2 歌舞游乐放映游艺场所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含剧场、电影院)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楼层
2.宜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
3.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4.确需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10m
5.确需布置在地下或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200㎡
6.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设置在厅、室墙上的门和该场所与建筑内其他部位相通的门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 电影院、剧场、礼堂
剧场、电影院、礼堂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2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至少应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2.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观众厅宜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确需布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时,一个厅、室的疏散门≥2个,且每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宜≤400㎡
3.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4.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5.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4商店、展览建筑
1.商店、展览建筑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
2.营业厅、展览厅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3.营业斤、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4.地下、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物品
02 特殊场所布置要求
5儿童活动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3 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 2 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6 老年人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 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应超过2层。
2、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²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²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7 医疗的住院部分
1.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3.医院和疗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高上的门应来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用常开防火门
8 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
1.教学建筑、食堂、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⑶ 人员密集场所界定标准
法律分析:"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⑷ 安全通道多长多宽
最小净宽度不小于1.4m。超过一万平米的通道不得小于2.4M。 不小于3.5米。
工地安全通道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安全通道使用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棚应采用双层保护方式,当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600mm,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非通道口应设置禁行标志,禁止出入。
施工电梯安全通道防护棚一般是9米长,6米宽,3米高,建筑物超过10米要双层防砸防护,采用国标钢材焊接,做好预埋,做好地面硬化,两边做好安全防护图和警示标志。
⑸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是什么
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一旦大量人员离开建筑后,如没有一个较开阔的地带,人员还是不能尽快疏散,可能会导致后续人流更加集中和恐慌而发生意外。
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馆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宿舍等。
GB 35181-2017《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3.4条: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第三款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具体是那些条文解释也没有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
(6)剧院电影院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扩展阅读:
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当前火灾防范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二、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三、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四、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立即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五、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七、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⑺ 对于影剧院等人员非常密集的观众厅,控制疏散时间为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1
⑻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怎样开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开。
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公共场所在营业确保安的时候全出口和疏散通必须道畅通无阻,如果是全封闭豪华空调大巴车必须配备砸窗用的铁锤,旁边一定标有“安全出口”,同时该处玻璃为钢化玻璃,破了不伤人。
另外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如果向内开,一旦娱乐场所出现火灾之类的危害,室内的强大压力就会把门封死;另外人群拥挤也会有同样的后果。安全出口主要是针对疏散来说的,主要考虑人往外跑。应该是向外开。
另外对于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的房间,其疏散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疏散门的宽度是决定疏散时间的重要因素,与疏散出口的数量、疏散总宽度之间必须相互协调、配合。尤其是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商店、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所以疏散出口宽度的设计也显得尤为重要。
⑼ 人员密集场所定义是什么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主要针对礼堂、体育馆、电影院、剧场、学校教学楼、大中型商场等同一时间有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的建筑或场所。
简介
由于大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场所空间大,可燃物多,人员相对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的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三、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乱丢烟头和未烧尽的火柴梗、乱磕烟灰,不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
四、爱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器材、设施,不能随意用来打斗;发现有人偷盗,要及时报告。
五、使用电暖气、电吹风、电熨斗等取暖设备来烧烤衣物时,操作人员不要轻易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