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可以依合同转让吗
电影故事片(胶片、数字)送审须知一、故事片(胶片、数字)混录双片送审步骤(初审阶段):(一)程序:影片摄制完成后,先送混录双片审查,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混录双片(数字电影送HDCAM带)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在《影片审查决定书》中作出说明,通知制片单位。(二)混录双片(胶片、数字)送审须送交下列材料:1、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带一套(送审BETA带需事先书面申请并经同意,且技术检查合格),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2、故事片(胶片、数字)送审清单一份(点击此处下载《国产影片(胶片)送审清单》或《国产影片(数字)送审清单》),送审报告单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点击此处下载《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3、影片主创人员名单一份并附电子版(点击此处下载《主要创作人员登记表》);4、影片英文片名译名的报告(需提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印制在中文片名下面);5、增加、变更出品单位或摄制单位的,须提前申报(附合同),并经电影局批复同意后,报送同意增加、变更出品单位或摄制单位批复的复印件;没有提前申报的,须补报相应材料,出品单位、摄制单位数量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须附合同;在字幕中出品人数量和出品单位数量须一致,且出品人数量不得超过出品单位数量;6、故事片(胶片、数字)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7、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8、如故事片变更片名,须报送更改片名批复的复印件;9、数字电影还需报送数字电影片制作送审报告单(点击此处下载《数字电影片制作送审报告单》),须加盖制作单位公章;10、领取公映许可证片头的经人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二、胶片电影标准拷贝和数字电影D5带送审(终审阶段):(一)程序:混录双片审查通过后的胶片或数字电影送审,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标准拷贝或数字电影D5带(影片片头须加龙标)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通知制片单位。(二)胶片电影送审标准拷贝须送交下列材料:1、标准拷贝一套和一套通过技术审查的数字电影母版(即D5)(片头都须加龙标),合格的母版将支付3万元补贴(详情见《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数字电影母版实行有偿收集的通知》)如果不能同时送交影片数字母版(D5),则送交标准拷贝两套(片头须加龙标),其中一套送缴广电总局电影局,另一套送缴中国电影资料馆并将中国电影资料馆的回执交电影局,该种情况则无任何补贴;2、影片1/2录像带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Beta录像带全本、Beta宣传带(长度为10-15分钟)、终混八轨带各一套;(每份带子与包装盒的正面、侧面均须贴有片名及出品方的标签)3、定为民族语影片,须送国际乐效一套;4、洗印加工单位出具的《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点击此处下载《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5、故事片(胶片、数字)相关剧照若干或海报(1-2张)并附光盘;6、领取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三)数字电影送审D5必须报送的材料:1、数字电影D5带一套(片头须加龙标,片尾须加技术合格证)送缴广电总局电影局;2、影片1/2录像带三套(中外合拍片四套)、数字高清带HDCAM带、BETA宣传带(长度为10-15分钟)各一套;(每份带子与包装盒的正面、侧面均须贴有片名及出品方的标签)3、定为民族语影片,须送国际乐效一套;4、相关剧照若干或海报(1-2张)并附光盘;5、领取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授权书(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公章)
② 如何申请电影放映许可证
一、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验资报告;
3、场所房屋使用证明;
4、设施设备资料;
5、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6、法定代表人资料;
7、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8、经营场所公示材料;

(2)电影公映许可证英文扩展阅读:
《电影放映许可证》(变更)指南:
所需材料:
1、申请变更报告(原件一份);
2、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备案表(原件一份);
3、原《电影放映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股东决议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各变更事项还需提交对应材料:
变更单位名称: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公司任免文件(主要负责人)(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变更经营地址:
(1)符合电影放映场所的产权证明(非住宅)、使用权证明,电影放映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及经营场所平面图(原件一份);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环境影响报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③ 公映的英文单词是什么
public exhibition
公开上映〔电影〕;公映〔电影〕
附:
public entertainment permit. 公众娱乐许可证.
④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介绍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俗称影片通过令。每次在影院看电影时,出现在片头的绿底龙头标志,因上面写有“公映许可证”以及电审字号,一直被视为电影的“准生证”。

⑤ 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2004)
第一条为规范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推进电影产业化发展,提高电影片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等电影片(含胶片电影、数字电影、电视电影等)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和电影片审查。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和电影片审查的管理工作。
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和电影复审委员会负责电影片的审查。
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经申请可以受广电总局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的部分电影片的审查工作(以下简称属地审查)。第四条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申请《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影视文化单位摄制电影片,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报广电总局立项。
联合摄制电影片的,应当由一个单位办理立项申请手续。第五条申请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立项申请报告;
(二)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式三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重要涉外、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
(三)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剧本审读意见;
(四)在实行属地审查的省(市、自治区),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申请立项时,应提交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对影片剧本(梗概)的初审意见;
(五)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申请立项时,应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所报剧本(梗概)的审读意见。第六条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二)广电总局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
(三)决定受理的,广电总局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向申请单位送达《影片立项通知书》。不同意立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电影剧本需另请专家评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第七条申请《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影片立项,按照《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办理。第八条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片的剧本立项,按照广电总局《关于调整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电影、电视剧立项及完成片审查办法的通知》(广发编字〔2003〕756号)办理。第九条重大理论文献纪录电影片的剧本立项,按照《关于制作播出理论、文献电视专题片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广发编字〔1999〕137号)办理。第十条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的剧本立项,按照《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获得《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影视文化单位应按照广电总局同意立项的剧本(梗概)拍摄电影片。第十二条摄制完成的电影片(不含数字电影、电视电影)应当报相应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送审电影片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混录双片送审
1、混录双片一套(如用贝塔录像带代替混录双片送审,需另报广电总局批准);
2、国产电影片送审报告单一式四份;
3、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4、影片英文译名报告(一般提前申报);
5、原著改编意见书;
6、联合摄制的合同书;
7、完成台本一套。
(二)标准拷贝送审
1、标准拷贝两套(广电总局和中国电影资料馆各一套);
2、影片1/2录像带三套(合拍片四套)、贝塔录像带及贝塔宣传带各一套;
3、送审标准拷贝技术鉴定书;
4、被定为民族语译制影片的音乐效果素材;
5、完成台本三套(民族语译制影片为四套);
6、相关剧照。第十三条电影片的审查程序:
(一)申请单位应向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
(二)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混录双片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影片审查决定书》和《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片头。审查不合格或需要修改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三)广电总局电影审查委员会自收到标准拷贝及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四)审查不合格需经修改后再次送审的,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五)申请单位对电影片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影片审查决定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广电总局电影复审委员会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合格的,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⑥ 电影片头前广电总局审查那个龙形图标画面时播放的音乐是什么
此音乐是专为公映许可证设计的,无确切名称。
公映许可证全称为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俗称“影片通过令”。在中国大陆,电影片执行审查制度,仅有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审查的电影,才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公映许可证:
广电总局会在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广电总局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片头,该片头由广电总局统一制作。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片头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
比如,发行公司对一部影片的票房预估是3个亿,那么这意味着至少要争取到30%的排片空间,同时目标观众、营销计划、上座率,都要经过提前客观地预估,并且针对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宣传策略,这是一整套执行方案,制定档期只是其中环节之一。
⑦ 一部影片在取得什么后才能上映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公映许可证的取得,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条款包括: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7)电影公映许可证英文扩展阅读:
影片初审材料:
1、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 带);
2、《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
3、《主创人员登记表》一份;
4、影片片名英文译名的报告,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5、影片如需变更片名,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6、影片如需增加、变更出品单位的,须提前申报,并经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
7、影片聘请境外主创人员,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
8、影片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附光盘);
9、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⑧ 一部影片须在取得什么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
一部影片需要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才能上映。影片从最初的立项到上映,在审查的环节上一般要经历3个关卡,拿“龙标”是至关重要的一环。2018年12月,国家电影局启用了新版“龙标”(公映许可证),龙标片头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已经正式变更为“国家电影局”。
影片初审材料:1、数字电影送高清数字节目带(HDCAM)一套;胶片电影送混录双片一套(或BETA带);2、《国产影片审查报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第一出品单位的公章;3、《主创人员登记表》一份;4、影片片名英文译名的报告,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5、影片如需变更片名,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6、影片如需增加、变更出品单位的,须提前申报,并经省级广电部门批复同意;7、影片聘请境外主创人员,请提交省级广电部门批复;8、影片完成台本的电子文档(附光盘);9、交回该片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电影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报送审查的电影片之日起30日内,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审查合格的,由广电总局发给《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片头,该片头由广电总局统一制作。电影制片单位或者电影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证号片头印制在该电影片拷贝第一本片头处。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举办涉外电影节(展),或者擅自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活动。
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