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文雀结局
我告诉你,傅先生虽然偷回了护照,但是他在用刀片的过程中,划伤了任达华,所以他说,割伤了人,怎么做回去,他是在说自己自己。所以即使他拿到了护照,实际上还是出了事故,所以他把护照还给了珍妮。
最后他在车上哭,大概一是哭珍妮走了,二是哭自己老了,功夫破了吧。
❷ <文雀>最后一段是什么意思啊
上面的仁兄说的很好了。补充一篇文雀的影评。豆瓣上看到的。
《文雀》,花月夜
2008-09-10 16:33:06 来自: 介屠苏
文雀的评论
提示: 有关键情节透露
一人一部电影。《文雀》于我,就是小人物做小英雄的故事。
美丽的情妇倦了金丝笼,于是想方设法吸引来一帮罗宾汉,欲借他们的妙手空空破笼而出。谁知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螳螂捕蝉。于是,举着美人的大旗,螳螂和黄雀决斗街头。
嗯,大概是这么个故事。
如果你想让它好看,它每一分钟都是精彩的。
坡上坡下,波浪似的城市,滚滚的红尘;面色疲倦却又脚步匆匆的行人;直插云霄,几乎要撞在一起的钢筋水泥;老式的方头轿车,大红色的后座,轧花又老又硬;港式茶餐厅,火车箱一般,座位隔成一块一块,背靠着背,刷着各色广告的双层巴士,轰隆隆摇摇摆摆地驶过……饱满,触手可及,纪录片式的生动。
杜琪峰有杜琪峰的好处。话不多,且过半的台词都算恰到好处。跟控股公司一样,不需要百分百的统治,谁过半谁就是大王。
关于台词,《文雀》有几处漂亮的——漂亮的定义是,字幕显示“剧终”,它们尚存一息。
头一处,只有三个字,但它们反复出现:对不起。
贼说对不起。非常有讽刺意义。不过鉴于贼们身手干净利落且偷地又不是自己的荷包,看得当下谁也不会觉得讽刺,只会感到酣畅有趣。
贼头任达华开篇就说了三个对不起,每偷一个路人就说一次对不起。他的表情层次鲜明,对象不同,亦随之微妙变化。最惊艳他第三次出手,偷盗一个中年大陆商人时的神情:温和的扬着唇角,不卑不亢,绅士地轻鞠一躬,“对不起,我帮你捡起来。”商人看也不看他,不耐地弯下腰自己去捡。镜头在转,商人俯下身去时,将将好露出任的脸,那温和的都市微笑在瞬间敛去,他眉头微蹙,神情警肃。展钱包,掏钱,警戒,还椟,几个动作一气呵成。待商人站起身来,两人擦身而过时,他已是一张路人脸——没有任何表情,五官沉静。只是有一个微小的细节,从他的脸颊上可以看出:他的舌头卷动了一下,想必是将暗藏在嘴里的那张刀片归位,使得在下一次取用时,它在最顺手的地方。最后,当与那商人渐行渐远,同伴靠了上来,任的脸上终于闪过一抹属于他自己的,促狭而得意的笑容。
听说为了此片杜琪峰还请来某位退隐江湖的街头英雄做指导。从而有了这一大段快节奏,几乎没有华丽冗余动作的街头戏。贼群合作一次的时间不过是任贼头说一句对不起的时间,甚至更短。正因为有这样干净利落的动作,任贼头彬彬有礼的“对不起”才动人心魄,迅捷饱满的神情变化才不令人感到浮夸油滑。
漂亮的街头戏告一段落,美丽的女人登场。
各人有各人的专长,这个女人风情万种,或楚楚可怜或冷艳高傲,番刀宰瓜一般干净利落的依次迷晕了一干贼众。每番较量都值得回忆细说,看的当下觉得电梯中与眼镜贼那一段最出色,剧终后再想,倒是与任贼头那一折印象最为深刻。
先说电梯。
孤男寡女共处斗室,中间相隔不过一只气球。光顾着去追随林小姐近似鬼魅的白脸了,一时没有感受到那满电梯氤氲着的情色气氛和后来气球一步步下滑的性暗示。不过眼镜贼的演技不错,一脸欲不动声色却无法抑制的意淫,整个人巍然不动,眼球却一再溜向眼梢,且嘴角含春,不时偷偷地笑抽一下。最妙的是他拿着报纸的手,随着偷笑轻轻颤抖,使得报纸非常自然的小幅度上下晃动,将那一张偷笑的嘴,在镜头前时露时掩。当真是春色漫天,尽在不言。
最后,气球破了。满室绮春消失殆尽。林微微一笑,取出一张写有电话画面的纸说,“打给我。”
看的当时不觉有什么,现在想来真是大煞风景。一张早已写好电话的白纸,将艳遇的偶然美杀了个干干净净。就算那位被色迷了眼的眼镜兄没有意识到,也实在是一败笔。林小姐一不该备纸二不该开口说话,即便是用已被用烂的戏码——用口红在男人手心留电话,然后嫣然一笑施施然离去——也不至于将那尽在不言的绮春破坏了。
再说任贼。
任贼作为头目,享受了部下们艳遇的总和。这里要说的是最后一段,他与林兜风归来,在那个卧室兼暗室里若有若无的调情。
若说调情,或许在相机镜头中的惊鸿一瞥更令人怦然心动,又或兜风时同吸一根烟的那一段更令人充满遐想。不过抱歉的很,舒淇在别处已专美于前了。人比人,有了高,再就下就很有难度了。
至于这卧室一段,看时虽已觉得好,但完全是因为任贼的关系。同导演,同编剧,同一旁楚楚的林美人都没有关系。任的声音好听,笑容历经沧桑中不时闪过一星孩童般纯挚的光芒。真是不像话,一下子满足了女人女孩们需要的两个极端。他背着手,眼神温软,笑容中充满了宠溺。管他在说什么,反正我肤浅了不止这一分钟,此时只注视着他的笑足矣。
心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理论。事情发生在你身旁,当下你可能只将注意力集中在某一个器官上,譬如眼睛,去接受它。不过你的其他感官在同一时间也在工作,采集声音,味道,触觉……他们自动贮存在你大脑的某一个部位。当你在回忆,激发那个视觉图像时,那些在不知不觉中采集的声音,味道,触觉,很有可能被连带激发,让你享受意外的惊喜。
我明明没有去听任在说些什么,可当后来美丽的情妇出逃计划溃败,面如死灰般坐进那台奔驰车中时,看着她一下子被抽空后的机械神情和烟雾中老男人和蔼可亲却又令人入坠冰窟的眼神,任的微笑有了声音,他当时在说:“由它去吧。它会自己飞回笼子。”
哦,天啊。
疼痛要疼进骨头里,疼得物是人非,温情和绝望非得往一处重叠,这才显出疼来。无论是无心插柳还是精心铺陈,真是妙笔。
回到色诱。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美色当前,自有钢刀悬头。
四个男人同一天先后遇袭。一条左腿,一条右腿,一只右手,一颗大头。个个都挂了彩,但都不是不可挽回的终身残疾。
此处台词倒也有趣:
茶餐厅里,三个挂彩的贼面面相觑。贼头将身子越过餐桌靠向对面两贼,压低了声音,慢慢地说,“是不是有一个女的,好漂亮,粘过来……”
谁不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艳遇艳遇,管它过程是多么的绮丽梦幻,抽筋晒骨就是这么一句话:一个女的(或男的),好漂亮,粘过来。
可惜,总要到崩掉大牙才想起来这条金科玉律。这简直就跟逃帐一样,待恢恢天网把你逮住,岂是补钱那么简单?
醒悟过来的众贼将林堵在了一栋居民楼屋顶上。
美人计再度发挥作用。楚楚可怜的小脸顺利地将四分之三的怒气转移到老情夫身上。这一段,有好有差,还是只记好的吧:林家栋这个千年帮衬终有一次值得称道的表现了。美人径直走到他身前时,他眼神的细腻变化;美人说“救我”时,他破口而出“怎么帮?”,理智与感情的挣扎在眉宇间表现的几近淋漓。
缠斗的结果,美人计的成功使得这只配合默契的队伍分裂了。除了任首,剩下三人自成队伍英雄救美去了。救美的过程中规中矩,于是来到上面已经说过的,林被守株待兔的老情人堵住,功败垂成。“英雄”们自然也灰溜溜的成了败寇。
在任得知消息前往虎穴的这一段故事中,有许多淅淅沥沥的小细节,就像背景中那场雨一样,一滴滴看不过如此,呵成一气下来,便自然而然的将人的心打湿了,浸得柔软了。譬如那绵延一墙的贼众朴实的脸庞,和打在他们脸上褐红色的大字:小心扒手。譬如任在小巷里哆哆嗦嗦地拨电话,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服已被雨打湿了大半,心爱的单车亦倒在了泥里。
再譬如,任来到老人的寓所。高大气派的书房里,黑衣人肃立,任的三个伙伴狼狈地一字排开,蹲在墙角。此时,他咬牙亦不是,叹气亦不是,神色复杂的用手支了一瞬额头,接着顺势狠狠的抹了一把脸。
眼前一亮,猛地想起一句唱来。
《战太平》中花云不幸被陈友谅俘,又怒又恼又恨,高唱道,“叹英雄失势入罗网——”
任这四个拼凑在一起的无声的半拍神情,恍若真有胡琴在背后撕心裂肺地拉,叹英雄失势入罗网啊。
可惜,花荣是英雄生英雄死了。任没有这个福气。对我个人来说,高潮到此落幕。
美人双眼通红,哆哆嗦嗦,断断续续地把老人想听的话说了一便:这一切都是一个误会。
老人大笑,看着任,明白了?
任大声回答,明白!
他带着伙伴全身而退后自己又返回来了,与老人订下了一个小偷之间的赌约。
于此开始,我转而开始注意这个皮肤松弛,但还声音洪亮,眼神锐利的老人。或许是上位者的虚荣,对情妇对后辈小子都刻意要表现出来一种宽宏。可是,这哪里像是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黑社会大佬?他过去要是这样做事,早就死了千次万次了。任有返回来挑战他尊严的勇气,怕也有这个因素在里面吧?老人若是一开始就遣人将这四个街头小贼送入加护病房,或者杀一儆百,任的荷尔蒙和骄傲再强大也不足以支配他的勇气钻出来吧。
作为最高潮的雨中盗护照的一段戏,显然是为了掌声而量身定制的。舒缓华丽。《纽约黑帮》一般,两派人马不动声色却又彼此心知肚明的拉开阵势。此时,大可放下心来,只当是享受一场华丽的秀。只要不追求灵魂的讨论,不论你说它是一展厅衔头环尾的画也好,一曲磅礴的街头交响乐也好,都是美的。
一场无声的混战,护照最终还是落在了老人手里。此时,峰回路转。老先生精益求精,因为刀片上见血了,引为大耻,自愿认输。仿佛要验证他不久前自己提出的小偷的风骨:“以前要是手艺不精,哪敢出来献世。”于是,美人获得了自由。
多奇怪的老人。他对完美有着洁癖,他用放大镜一寸一寸的检阅无暇的白玉,他亦声称无法容忍自己“手艺不精”。但是,他却一次一次试图挽回一段千疮百孔的畸形关系,挽回一个心从未在过,人亦打算远走的女人。若这不是矛盾,那么,他对这个享受完荣华的滋味又想享受爱情滋味的女人就是有着某种感情的,不管它是不是爱情,都藏着温度。
最后,他坐着车独自离去,抽着雪茄,无声嚎啕。多么寂寞。
你看,只要你想让它好看,它直到最后一分钟都是精彩的。如同地球,这一面黯淡下去,自有另一面正在亮着。
最后,说说配乐。
它的配乐饱受赞誉,无需赘述。不过对于我来说,关了音响,当作默片来看另有一番舒展。尤其是在林熙蕾蹬着各式高跟鞋,神情仓惶姿态难看地奔跑时,无需任何音乐。那尖尖的丑陋的鞋跟扎在心上,汩汩的血一眼一眼的冒出来,已是最佳背景声了。
❸ 电影文雀里面护照不是被老头的手下扔到空中了吗怎么后来还是老头从任达华的雨衣里面偷出来
老头把护照又给了任达华了。他们用小偷的方式交手。最后老头偷护照让任达华见血了,行规是偷东西不能让失主见血,所以老头输了
❹ 《文雀》最后是怎么分的输赢
《文雀》电影最后分输赢比的是双方的技术,傅先生割伤了人,说明他的技术不行,已经输了,因此才把护照还给林熙蕾,放她离去。
内容简介:
“文雀”是小偷、扒手的别名,本片的主人翁正是四个游手好闲的扒手。他们遵循“盗亦有盗”原则,虽然为“职业贼”,但生活无忧,偷东西不为养家糊口。他们在街上像跳舞一样辗转于行人间行窃,更多是觉得好玩。
同时,弟兄也在打赌、斗气,你偷一个,我就偷两个,看谁更高明,把偷盗当游戏,他们偷人钱包只取一张钱,再把钱包塞回人家裤兜。某天,他们突然遇上一名神秘而性感的女子。这名女子逐一色诱了四个“文雀”,并要求他们为她盗取一件离奇的物品。
面对这个无法拒绝的女人和看似简单的任务,四个“文雀”各展身手,希望一博神秘女子欢心。可是,当物品几乎到手之时,他们才惊觉自己已堕入了亡命的圈套,他们面对的竟是传说中的香港文雀黑帮之王。文雀之王与四个小文雀相约,在雨中对决。为了性命?为了女人?为了荣誉?为了兄弟?四只文雀已无退路 。
创作背景:
“文雀”是港台俚语中“小偷”的别称。影片名和杜琪峰拍摄该片期间穿梭于香港小巷的影像风格也有关联。《文雀》这部影片主要讲述杜琪峰难以割舍的香港情怀,因为在他看来,他熟悉的那些有香港特色的街景在10年后将不复存在。
他想表现一种更微妙、刺激的东西——香港这座都市的本身。对他来说,电影一直是记录特别时空的媒介,《文雀》就是这种精神的化身。杜琪峰希望自己的电影多点童真多点浪漫,因为电影是需要浪漫的,而在他眼里,扒手的世界就很浪漫。
❺ 电影《文雀》的“文雀”二字是什么意思
“文雀”在香港的黑帮暗语中就是“小偷”“扒手”的意思,四个“文雀”不仅认为“偷”是生的筹码,也是生的乐趣。而一贯在黑帮中挖掘真心真意的杜琪峰,此次也不例外,在“偷”上可谓下了一番功夫,给“偷”赋予了更迷人的涵义。 与持枪行凶的黑社会相比“文雀”的职业显得离奇且陈旧,《文雀》中表现了行内惯用的敏捷的身手,甚至一些秘密武器,他们在街上偷取财物,身手不凡,却将心收起。而此时,一个女人将他们的“心”彻底的挖出来,并悄悄偷走,让“文雀”们不知所措,看来,这世上的事真的很难预料,哪怕捧着的是贼心也会有贼惦记,当“文雀”遇上偷心的“文雀”,一切就变得本末倒置了。
❻ 文雀结局
老家的情人,maybe
毒气风不适合拍这类片子,片子一般。
这类应该归王家卫
❼ 文雀傅先生为什么哭了
也许傅先生伤心于失去美女,不过我觉得他最痛苦的是作为一名老文雀失手伤人晚节不保。
文雀的开篇集中在一个游字上,无论是任达华在自己破旧的家里悠闲地补衣服,还是在小饭店旁若无人的与弟兄们嬉闹,抑或是怡然自得的在大街上骑着自行车游荡并陶醉于捕捉别人遗忘的画面,在香港这个现代化大都市中形成鲜明反差,描绘了一个游离于主流甚至整个社会之外的旁观者形象。
基本介绍
林熙蕾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宁静,她利用一切手段去诱骗任达华和他的三个弟兄对抗傅先生。这一切仿佛是一个俗套的骑士故事——美丽的公主被邪恶的国王囚禁在城堡里,正义的骑士杀死国王,拯救了公主,从此两个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是杜琪峰的作品怎么能如此恶俗,虽然被傅先生教训了的任达华心有不甘,理智还是让他拒绝了林熙蕾的求助,不过三个年轻气盛的小弟不知道是沉迷于美色还是想展现一下自身价值,决定解决林熙蕾,偷取存放护照的保险箱钥匙。
三个小弟的计划不可谓不周密,不过姜还是老的辣,傅先生棋高一着,钥匙转了一圈以后又安然回到了他的手中,三个小弟自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来领人的任达华一交手就被摆了一道,实力悬殊立现,不过还是被林熙蕾的泪水打动,打算用一只手做赌注救人。
扒手界资深老前辈傅先生自然不把几个毛头小子放在眼里,本着以武会友的精神,更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答应只要任达华能安全的保管护照就放人。
❽ 电影“文雀”到底讲述的是什么内容啊要表达什么事情呢
其实,故事要表达的,还是男人世界内部的侠和义。
全片的故事情节确实比较简单。就是一帮盗亦有道的男人帮助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的故事。既非爱情也非友情。女主人公几乎就是一个递推情节的道具。主要人物基本都缺乏性格层次和应有的鲜活。
但是,虽说是一部男人戏。关于侠义,盗亦有道,在片中也孰乏基于男性心理和性格层面的深度意义探求,价值伸张。毫不过分地说,剧本上的薄弱,完全可以理解成是导演思想情怀层面的疏失。但是,也应该看到,片子的“可看性”还是具备的。
尤为值得指出的是,这部影片在特效技术(非电脑特效)层面上极其独到和成功地展现了一次视觉奇观美。(重点集中在后半段,扒手们在雨伞行人中和敌人的那一场动作戏。夜雨中暧昧低调的光色和人物面部刻意僵版的反差,营造了场景外部氛围冷淡但人物内心情绪高涨的尖锐冲突气氛。这是一段主要由潜隐但高度危险的动作冲突细节与镜头剪切的变换所交互完成的蒙太奇)这种尝试,体现了杜琪峰晚近个人风格持续积极探索的一种鲜明“实验性”。也表现了动作戏在香港导演手中圆熟风格化的极高造诣。这段蒙太奇的酣畅和圆融,高度视效美的成功突破,在杜琪峰过往电影创作中是没有的。在今天的中国动作片影坛,依然是卓越和独步的。
也许正是这次对于电影视觉奇效的实验兴味才使得杜琪峰在影片中,对故事情节等环节采取了刻意淡化的态度。毕竟他的《黑社会》《暗战》等系列作品都曾再三再四地证明过他讲故事的能力。《文雀》的故事性的确不强。但是,“表达重点空洞”的指摘毕竟太过。故事还是完整的。就是一次简单的行侠仗义。
《文雀》作为杜琪峰晚近的一部具备鲜明风格化特质的作品,有着杜琪峰一贯重视男人间情义主题的延续。最近几年他个人在作品中的突破是日渐稀少的纯粹港片导演中最值得记忆的。比如那部重点在于故事叙述方式变革和象征主义手法试验的《神探》。
不过可惜的是,《神探》的薄弱环节,也恰恰是在思想情怀的深刻性和多面性上。
❾ 文雀这部片子的意义是什么
“文雀”是小偷、扒手的别名,本片的主人翁正是四个游手好闲的扒手。他们向来以窃取街上游客的钱包为生,过着黑暗但简单的生活。某天,他们突然遇上一名神秘而性感的女子。这名离奇出现的女子,要求四个“文雀”为她盗取一条锁匙。面对这个无法拒绝的任务,四个“文雀”想法子把它完成。可是,当锁匙到手后,他们才惊觉自己已堕入了亡命的圈套。文雀跟随着女人,不知不觉中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祺(任达华 饰)是一名职业扒手,俗称“文雀” ,带领一班同伴游走街头寻找目标,伺机落手。祺闲时喜欢骑单车穿梭城市,用相机捕捉周遭点点滴滴,倒也怡然自在。
这一日,祺的镜头捕捉到一个醉人景像:神秘女子珍妮(林熙蕾 饰)出现在中环,尤如一只雀鸟般被人追捕,与祺擦身而过。珍妮的美貌令祺瞬间倾心。
珍妮似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她逐一勾引祺的同伴,更引来神秘打手的教训。祺明白事情并不简单,但他仍情迷珍妮,其他文雀更自告奋勇相助。珍妮于是托付众文雀一个任务:从富商傅先生(卢海鹏 饰)手中偷回护照,以重获自由。
一场大雨,决斗即将开始……任达华、林家栋拍摄电影《文雀》,二人於片中饰演一名小偷,为了更加神似,他们学习了将刀片放入口中的秘技,更表示只是练了几个小时便成功。他更表示更可以将两块刀片藏於口中,可以和平常一样吃饭,十分厉害。林家栋虽然跟任达华一同学习,但是他却只能藏到一块刀片,故对任达华十分佩服。
·在影片结局戏拍摄期间,连周润发也到探班,与演员一齐排戏。并趁杜导演半场休息,连忙担任暂代导演一职,很认真地测试拍摄角度与企位,并与任达华排戏。
·影片拍摄长达4年之久,其中一个镜头拍了25天方才完成。
·拍摄期间,任达华要骑单车,载林家栋及另外两名临时演员,他们要在铜锣湾的街头不断踏单车兜圈,但四个大男人毕竟太重了,拍了个多小时,该单车的后胎因不胜负荷而变弯,工作人员只好立即拿去单车铺修理。
·在《文雀》的幕后动作指导团队中,既包括香港芭蕾舞团,还有已经金盆洗手的小偷。 香港情怀
据杜琪峰解析,《文雀》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他难以割舍的香港情怀,因为在他看来,他熟悉的那些有香港特色的街景在10年后将不复存在。
杜琪峰说,影片情节才是最大的闪光点。他在柏林坦言,《文雀》融入了自己难以割舍的香港情怀,“我想表现一种更微妙、刺激的东西——香港这座都市的本身。对我来说,电影一直是记录特别时空的媒介,《文雀》就是这种精神的化身。”
“文雀”是港台俚语中“小偷”的别称。杜琪峰最后补充道,影片名和他拍摄该片期间穿梭于香港小巷的影像风格也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