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
昨晚如约打开电视机,准时收看《感动中国20xx年度人物颁奖典礼》节目。
与往年一样的结果,在这个不平凡的“末日年”里面,又有很多已经死亡的“草根英雄”在感动着中国。他们有国之大器的精英,也有百姓草根的凡人,却都以不同的伟大事迹感动着这个麻木而又世俗的国度。
我看这个节目其实就是一个超级“催泪弹”,其威力堪比北朝鲜当局刚刚施行的那枚核弹,使人在刚刚过去这个喜庆的春节假期里,还获得有一个感受悲情的时刻。每一个获此殊荣的“英雄”其实都表演了一场悲剧,他们给自己的家庭带来的是永远的痛。一贯擅长煽情的央视就不能厚道点呀,能不能不这样矫情呢?在节目进行中,我一边观看一边猜想,我自己梳理了一下,20xx年我又被那些人和事所感动过呢?由于是同行,我首先想到了“最美女教师”张丽莉,还想到了“最美司机”吴彬,还有更多创造了许多“国之第一”纪录的人,尽管我这一票并不能有什么作用,并不能算数!
感动之余,我也有更深的思考:
1、精神的觉醒
感动中国到昨天就已经整整十一个年头了,其规模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让我们看到了国人一种从物质至上到精神至上的转变。与发展迅速的物质水平相对比,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一些精神层面的东西落后了太多太多,以至于被西方某些国家称为是“没有信仰的民族”。但是,感动中国的传承与发扬让我们看到了国人对道德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思考与探索,感动中国,其实是国人对优秀精神的一种寄托,是虚无缥缈的灵魂与现实接轨的媒介,是美好品质发扬传承的载体。
2、榜样的力量人性的力量
《感动中国》,与其说是对道德模范、学术精英的嘉奖表彰,不如说是对崇高精神、优秀精神的宣扬与传播,当获奖者的事迹通过感动中国传遍大街小巷,那些曾经默默无闻的他或她俨然已经成为了亿万中国人的榜样,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们与其说是被获奖者的无私感动,不如说是被他们人性中的那种真善美感化、激励,那些崇高的精神在我们内心翻腾,化作一种独特的动力,使我们不自觉地向他们靠拢,向他们学习,社会的风气因此而改变。这就是感动中国的力量,是榜样的力量,更是人性的力量。201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201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
3、时间的流逝带走感动
每年都有感动中国人物评选,人们选择坐在电视机前接受一次灵魂的洗礼,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心情似乎一直很沉重,眼泪总是停不住,但典礼结束以后,人们又恢复了之前的一切,内心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似乎人们把感动中国变成了一种情绪的宣泄途径,把一年的泪水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流干净,第二天重新回到自己的小世界,麻木不堪地活着,期待着下次感动中国。不信的话,可以扪心自问,你能叫出几位曾经感动过你的他或她的名字?大多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遗忘了吧。不管怎样,我希望被遗忘的仅仅是名字,是符号,而不是其背后蕴含的一种精神。
201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
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20xx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颁奖典礼19日晚播出,自强徐汇工作站组织各街道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居委干部、服务对象及其家属收看当晚直播节目,收看观众约400(学习反腐倡廉心得体会)0人。其中湄公河“10·5”案专案组在众多入选的名单中得票数名列前茅,组委会授予专案组“感动中国”年度特别致敬奖。
20xx年10月5日,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武装人员袭击,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并被抛尸水中,惨案震惊世界。“10·5”案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给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切实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专案组成员在公安部禁毒局局长、专案组组长刘跃进的带领下,从全国抽调汇集了200余名精干警力克服千难万苦,开展了艰苦卓绝的侦查、抓捕工作。于20xx年4月15日,专案组果断出击,协调老挝警方抓获幕后凶手糯康集团,湄公河“10·5”案成功收网。
同时入选“感动中国”20xx年度人物的还有林俊德、陈斌强、何玥、高秉涵、高淑珍、陈家顺、张丽莉、李文波、周月华和艾起夫妇、罗阳。201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文章2016短短的两个小时意义非常,使大家的精神得到鼓舞,为自己找到许多道德的模范,人生的标杆,他们的事迹都是普通的,积微小成伟大的事业。小人物的力量虽然微小,但是给全社会带来的一种示范却是影响深远!
⑵ 看刮痧有感200字
这部影片实质上凸显的主题是文化差异,片中的许大同因为美国社工无法理解刮痧是中国的传统疗法被误解为虐待孩子,因而与儿子丹尼斯分开。此外还有很多体现中西文化差异的小片段,比如是否用筷子吃饭;孩子犯错是否要当面教训以示对友人的尊重;在解决问题时是讲感情还是重事实……这些都可体现中西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是不一样的,中国推崇集体主义,重感情,在意宗族、家庭等的联系;而西方(比如说美国)则更推崇个人主义,在意个体的个性施展,更重视个人成就。从专业角度来看,之所以中间有一个家庭分开居住的结果是因为美国社工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带入了自己的价值观,因而没有很好地理解受助者丹尼斯的所处的价值观念环境。当然,如心理学上所谈到的,文化会影响一个人的人格发展乃至他的价值取向,要做到的完全的价值中立是一个很理想但难实现的要求。但可以做的是有意识地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并了解受助者的文化背景与价值判断。
影片中的那位美国女社工在开始的时候对许大同“虐待儿童”的行为感到很愤慨,但在中间的时候她考虑到了受助者(丹尼斯)的感受,当她的搭档为打赢了官司而欢呼的时候,她说:“没有人会赢。”这一点倒是值得欣赏。此外,片中的许大同的老板兼好友昆兰去了解了刮痧的原理,亲自尝试了刮痧,知道了刮痧是中国一种传统的治疗方法,为其作证,最终一家人才团聚在一起。如果要问影片中哪一方面的行为是正确的,我认为片中人物都努力尝试让他人接受刮痧这一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疗法(许大同及父亲)或是自己主动了解别国的文化并反思改正自己的错误(昆兰与女社工)都是值得肯定的。
总之,《刮痧》是一部很有张力的电影,它所要传递的信息也不少,可谓是一部社工专业学生必看的佳作!
⑶ 建党伟业观后感100字
“建党伟业”观后感
——庆祝建党九十周年
穿越血与火的历史烟云,历经建设与改革的风雨洗礼,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她90岁的生日。今天我们欢聚一堂,共同为党,我们共同的母亲祝福——生日快乐!
忆往昔峥嵘岁月,百年史浸满多少屈辱的泪水,数十年抗争又流尽了多少中华儿女热血满腔。九十年前,一艘嘉兴市南湖上的红船从黎明中驶来,中国革命放射出第一缕绚丽的曙光。从此,中国革命有了正确的航向。党以七月的名义,呼唤八月的南昌风暴,呼唤秋天的井冈星火,呼唤长矛、大刀和红缨枪。九十年风雨兼程,说不尽的坎坷沧桑;九十年风云巨变,道不完的伟业辉煌!忘不了,太行山下抗日的烽火,忘不了,微山湖畔的凯歌嘹亮。在无数先烈们用鲜血染红的党旗上,翻卷着的是推翻旧社会、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怒涛,流淌着的是为保卫祖国而澎湃的血浪。九十年,是党带领我们斩关夺隘,历尽风险夺取胜利;九十年,是党带领我们艰苦奋斗,建设家园,奔向小康。
我,生在红旗下,沐浴着党的雨露,度过幸福的童年,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走进知识的海洋,党把我从一个无知的孩童,培养成为一名XX工作者。在孩提时代,我心目中的党是神圣而伟大,可亲又可爱。我学会唱的第一支歌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支歌伴随我长大,并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能理解其深刻的内涵。当我从一名少先队员成为一名共青团员时,共产主义成为我的理想信仰,她犹如心灵的翅膀,催我奋进。加入共产党成为我的人生路标,她犹如夜航的明灯、天空的星斗引导我走向理想的彼岸。我默默地为之努力,我知道"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涓流,无以成江河"。只有信仰,能使生命充满意义,唯有奋斗,才使生活更加充实。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我无比激动,无比自豪。因为我知道在这片充满青春活力的土地上涌现出无数个党的优秀儿女,留下过无数个让人敬仰的事迹!我知道有个“拼命三郎”,把一切语言都变成了行动——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之所以引起轰动,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热议,正是因为XXX同志一辈子始终如一地践行党的理想信念,一辈子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能把理想信念执著地写在工作中,写在退休后的绿色山林里。正是这些党的优秀儿女义无反顾,大公无私,舍生取党义的精神使百善日月变新天。是他们带领百善从单薄走向厚实,从年轻走向成熟,不断铸造出辉煌。
此刻起,我就象一滴水融入了长江、大河,去奔向浩翰的大海。在党,在百善的大集体中奋斗,心灵获得充实,生命变得更有价值。在这个优秀分子辈出的海洋里,我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我因追求进步而来,是为追求进步才来。裹足不前就意味着落后,落后就意味着被淘汰,唯有生命不息,追求不止。
⑷ 法眼 观后感
福州电视台《法眼》栏目组是福州市广电集团唯一的一档电视法制栏目,承担着福州市普法教育的重任。《法眼》栏目自开播以来,就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收视率稳步上升。现在,《法眼》栏目与群众的交流己不仅仅局限于电视播出这一方式,法眼正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走进城镇每一个角落,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法眼》栏目现有干部职工18人,其中党员4人,全体员工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是一支综合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法制宣传队伍。《法眼》正以实际行动谱写一首首"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的绚丽篇章。
"聚焦法眼,与法同行",这是《法眼》栏目的节目宣传语。1999年,《法眼》栏目的前身《法庭社会》开播,福州电视台由此开播了第一档法制宣传栏目。2000年6月1日,为了加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增强栏目与市民的互动,《法庭社会》改版为《法眼》,由每周一次改为每天一次,和预料中的一样,《法眼》迅速成为市民市井生活中的焦点。栏目在开播100期之际,举办了"《法眼》帮您法律忙"的大型开放式法律咨询活动,邀请政法系统各单位及人大、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现场解答观众的法律疑难问题。活动中,收到各方面的法律咨询问题900多件次,在福州市民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2001年6月1日,《法眼》栏目开始与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合办,这一举措从而使节目内容和质量大为提升。联办后《法眼》节目总体定位是一个集法制报道的真实性、可视性,法制话题的参与性、互动性,法制信息的丰富性、实用性等诸多方面于一体的全景式电视法制栏目。作为一个力创名牌的栏目,不仅拓宽了法制宣传的报道半径,扩充了《法眼》的新闻来源,也拓展了《法眼》的收视群体,使《法眼》全面走向五区八县各个角落,体现和实现我市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力度,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扩大栏目的宣传效果,在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栏目组策划了"聚集法眼"福州市政法系统文艺专场晚会,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2001年8月,《法眼》栏目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同年10月,《法眼》栏目荣获"2000-2001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5月,栏目组配合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活动,组织征集、拍摄、制作了《自我防范108招》的大型电视系列宣传片,并刻录了1000套VCD,同时,举办了"平安就是福"福州市社会治安小品专场晚会。2002年7月,根据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法眼》栏目提高了以案释法的水平。目前,己制作《"法眼"案例精选》(第一辑),其中收集了联办以来2001年6月至2002年5月共60期节目,刻录了1000套VCD,将发至县、乡、镇有线电视和有关单位宣传播放,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面。
《法眼》创办两年来的过程中,栏目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思辩、真实"原则,多角度记录政府政策、法规在人们生活层面的实施动因与效果;全方位支持社会关注的百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栏目定位于"主题锁定法制,焦点对准百姓,关注广大市民",充分体现《法眼》做为法制节目的三个特点:
· 以电视专题方式形象展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事件;
· 以专家评说方式揭示市民身边的法律实质;
· 以问答方式启示市民,起到普法的预期效应,为本地的社会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来回答,我来……”3月26日上午,一阵阵抢答声从闽清县东桥小学的多媒体教室里传来,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节消防安全主题课。台上,消防官兵老师与一位学生形体互动的讲课方式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台下,同学们被台上的表演逗得哈哈大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就在身边,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
正在现场“听课”的普法工作者们也被这种寓教于乐的法制课深深吸引了,闽清县司法局罗健局长告诉记者,这样的法制文艺演出自己已经看了好几遍了,真是百看不厌。他说,本来枯燥的普法活动,被他们这样一讲就活了。
“快乐学法”是闽清县“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一道风景线,他们充分发挥电视等现代传媒的作用,与福州市司法局、福州电视台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拓展“快乐学法”德育课题的法制宣传实践,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法眼大讲坛”等活动中学法、守法、用法。置身于“快乐学法”活动现场,看到参与者全情投入,同学们不禁为他们呐喊鼓劲,为他们争得法律知识答题权而叫好,又从他们的问答中学到法律知识。
“过去人们常说普法工作进学校容易让学生掌握难,可是闽清县的许多学校看到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气氛如此火热,纷纷要求‘法眼大讲坛’活动赶快到他们那里开展,并表示要移植这种学法形式丰富自己的学校文化。”罗健告诉记者,快乐学法,真正让孩子们的心灵“亮”了起来。
寓教于乐的快乐普法活动,改变了中小学生的理念、行为方式,让数万成长中的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快乐学法、用法。
拿去用吧,不谢
⑸ 社工可以从哪些方面弘扬革命奋斗精神
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向全国社会工作者发出“弘扬社工精神,服务困境人群”倡议书,围绕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在贫困人群服务中的作用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公布第三批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结果,启动首批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活动,适邀请媒体进行现场报道。
各地民政部门和社会工作行业协会要围绕主题、因地制宜,选择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围绕社会工作知识普及,组织广场街头宣传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海报、宣传画,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品,向公众集中宣传与咨询;举办社工成果展览、专题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大讲堂和社工知识竞赛、征文等,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进单位、进家庭、进社区。要围绕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组织优秀社工及项目展播、事迹宣讲、微电影制播等活动,加强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识与理解。要围绕社会氛围营造,将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动漫、网络视频、手机短信、电视滚动字幕、户外电子屏信息、电子书、公共交通传媒、微博、微信等新型宣传平台相融合,通过开辟专栏、组织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⑹ 电影 为了明天 的观后感
影片《明天》从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切入,深入刻画了几位年轻人沾染毒品后经历的身心磨难,用形象的电影语言集中反映了当前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严重危害,对于增强公众禁毒意识,澄清了新型毒品“对身体损害小,不会成瘾”的认识误区,提高抵御新型毒品能力具有强烈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新型毒品滥用在我国持续发展,而被这些毒品危害的人群中,35岁的青少年占了75%。《明天》这部电影透过年轻人的视角、年轻人的故事,深刻地展示了毒品对青年人的危害,希望大家通过欣赏影片,加深对毒品危害的理解,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为何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人数相对于吸食传统毒品的要多?我们从相关研究报道中得知,其实很多青少年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新型毒品不像传统毒品海洛因那样危害身体。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认为吸食新型毒品不会成瘾。同时,不少人认为吸食新型毒品是一种时尚,朋友过生日到娱乐场所去吸食新型毒品。所以要加大对青少年群体识毒、防毒、拒毒知识的宣传。
如何使青少年远离新型毒品呢,是我们每一位禁毒社工都要思考的课题,在这里我向青少年提一些忠告: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了解毒品的危害。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中有吸、贩毒行为的人,要及时进行劝阻或报告公安部门。
5、进歌舞厅要谨慎,决不吸食摇头丸、K粉等兴奋剂。未成年人是不允许进娱乐场所的,最好是不跟陌生人去那些地方,去的时候,喝的东西要看好,不能随便喝别人给的东西。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初升的太阳。但青少年们,生命只有一次,你们要好好珍惜,明天的阳光会更加灿烂!让我们大家一起远离毒品,去拥抱美好的明天! 面对毒品,我们不能胆怯,要记住“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远离万劫不复的断魂深渊!青春年少的你们面对毒品应提高警惕,要抵抗住花言巧语的诱惑,控制住自己不往这个“美丽”的陷阱里跳!
⑺ 2012年法眼的观后感
"聚焦法眼,与法同行",这是《法眼》栏目的节目宣传语。1999年,《法眼》栏目的前身《法庭社会》开播,福州电视台由此开播了第一档法制宣传栏目。2000年6月1日,为了加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增强栏目与市民的互动,《法庭社会》改版为《法眼》,由每周一次改为每天一次,和预料中的一样,《法眼》迅速成为市民市井生活中的焦点。栏目在开播100期之际,举办了"《法眼》帮您法律忙"的大型开放式法律咨询活动,邀请政法系统各单位及人大、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现场解答观众的法律疑难问题。活动中,收到各方面的法律咨询问题900多件次,在福州市民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2001年6月1日,《法眼》栏目开始与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合办,这一举措从而使节目内容和质量大为提升。联办后《法眼》节目总体定位是一个集法制报道的真实性、可视性,法制话题的参与性、互动性,法制信息的丰富性、实用性等诸多方面于一体的全景式电视法制栏目。作为一个力创名牌的栏目,不仅拓宽了法制宣传的报道半径,扩充了《法眼》的新闻来源,也拓展了《法眼》的收视群体,使《法眼》全面走向五区八县各个角落,体现和实现我市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力度,真正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为扩大栏目的宣传效果,在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栏目组策划了"聚集法眼"福州市政法系统文艺专场晚会,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2001年8月,《法眼》栏目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同年10月,《法眼》栏目荣获"2000-2001民主法制和人大制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5月,栏目组配合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活动,组织征集、拍摄、制作了《自我防范108招》的大型电视系列宣传片,并刻录了1000套VCD,同时,举办了"平安就是福"福州市社会治安小品专场晚会。2002年7月,根据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法眼》栏目提高了以案释法的水平。目前,己制作《"法眼"案例精选》(第一辑),其中收集了联办以来2001年6月至2002年5月共60期节目,刻录了1000套VCD,将发至县、乡、镇有线电视和有关单位宣传播放,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面。
《法眼》创办两年来的过程中,栏目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思辩、真实"原则,多角度记录政府政策、法规在人们生活层面的实施动因与效果;全方位支持社会关注的百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栏目定位于"主题锁定法制,焦点对准百姓,关注广大市民",充分体现《法眼》做为法制节目的三个特点:
· 以电视专题方式形象展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事件;
· 以专家评说方式揭示市民身边的法律实质;
· 以问答方式启示市民,起到普法的预期效应,为本地的社会安定、稳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来回答,我来……”3月26日上午,一阵阵抢答声从闽清县东桥小学的多媒体教室里传来,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节消防安全主题课。台上,消防官兵老师与一位学生形体互动的讲课方式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台下,同学们被台上的表演逗得哈哈大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法律就在身边,只有法律才能保护自己。
正在现场“听课”的普法工作者们也被这种寓教于乐的法制课深深吸引了,闽清县司法局罗健局长告诉记者,这样的法制文艺演出自己已经看了好几遍了,真是百看不厌。他说,本来枯燥的普法活动,被他们这样一讲就活了。
“快乐学法”是闽清县“五五”普法工作中的一道风景线,他们充分发挥电视等现代传媒的作用,与福州市司法局、福州电视台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拓展“快乐学法”德育课题的法制宣传实践,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法眼大讲坛”等活动中学法、守法、用法。置身于“快乐学法”活动现场,看到参与者全情投入,同学们不禁为他们呐喊鼓劲,为他们争得法律知识答题权而叫好,又从他们的问答中学到法律知识。
“过去人们常说普法工作进学校容易让学生掌握难,可是闽清县的许多学校看到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气氛如此火热,纷纷要求‘法眼大讲坛’活动赶快到他们那里开展,并表示要移植这种学法形式丰富自己的学校文化。”罗健告诉记者,快乐学法,真正让孩子们的心灵“亮”了起来。
寓教于乐的快乐普法活动,改变了中小学生的理念、行为方式,让数万成长中的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快乐学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