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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电影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1-07-03 19:33:00

① 重返狼群2读后感700字

读《重返狼群2》
起初《重返狼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的真实。李微漪,与其说是书的作者,不如说是记录者更确切,她把在草原写生时救下狼子格林、想尽办法将它养大训练野外生存技能并成功放归草原(第一部)、以及两年后为得知狼子近况再进草原所遭遇的一切(第二部)都原原本本的写到书中,呈现在我们眼前。就如农夫山泉的那句广告语所说的“我们不生产水(微漪不写小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微漪只是大草原的记录者)"。然而随着第二部情节的发展,我越来越希望故事中的某些部分是虚构的,从来没有发生过。
与第一部深蓝色的封面相比,当看到《重返狼群》第二部的封面时,对那土黄色并没有什么好感,只觉得这颜色对于收藏来说实在不算好看,但也没多想。书到手的第三天,北京重度雾霾,隔着窗户看到昏黄的天空时,瞬间想到沙尘暴,突然间似乎明白了土黄色的封面或许代表着沙化的草原。。。
拿到书后首先就急着翻开正文前的彩图,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微漪坐在草地上,两只小狼仔在她身上探头探脑,接着是三只小狼在草丛中玩耍的照片,天真地脑补了下其中的过程:格林带着自己的妻儿来找狼妈,人狼在草原上和谐地玩耍。。。直到看见双截棍被关铁笼和用它的骨头为骨架以黏土做成的狼雕时,美好的幻想瞬间破碎。
书刚看了个开头,泪水就数次在眼眶里打转后流下,泪还没干,又被幽默的语句逗笑。看到盗猎者疯狂的在草原上布下各种陷阱,凶狠、残忍、阴险、狡诈、贪婪,这些农耕文明曾经形容狼的词语此刻用在盗猎者身上毫无违和感:狐狸母子残缺的尸体躺在草地上,黑颈鹤的两枚蛋被偷走,狼窝被掏、狼仔被抓,就连火旺也被剥了皮挂在屋后。微漪、亦风和牧民们与盗猎者明里暗里斗争,真恨自己只能在遥远的城市什么忙都帮不上!最令我震惊的是索朗从皮匠家里收来的用626个狼头做成的袍子,看着微漪紧皱眉头双手撑开袍子的照片,这比姚明拍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宣传片更让人触目惊心!而索朗临走时说的话让我顿时知道了自己该做些什么:“你们把这个带回去吧,让更多人看看,这是一个活教材。那些穿皮草的人,他们身上背负的命债最终会让整个人类去还。”
十月黄金周,大批游客涌入草原,城市人面对广袤的大草原,心里兴奋无比,或许是这兴奋劲儿过了头,人们的行为已经破坏了草原,惊扰到这片草地上的生灵:赛车手们在草场上练着车,本就半青不黄的草地上满是轮胎碾压的痕迹,牧民劝说后,车手们当面停下了车,待牧民一离开便又开始了比赛;从没飞翔过的小黑颈鹤在游客的鞭炮声中折断了腿,再也无力飞上广阔的天空。。。南卡阿爸说“内心的信仰是最好的秩序”,没有信仰的人们在人类文明史上不知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书的结尾,随着微漪一点点梳理线索,这才恍然大悟她的狼子或许从她刚踏上这片草原的时候就知道了,并在小狼们安顿好后,还陆陆续续的送来了他认为最好的礼物:七只野兔和一只肥硕的旱獭!在冬季一个晴朗的清晨,狼妈终于近距离的看到了又来送礼物的狼子。情节发展到这里,自己又脑补了一下狼子飞奔扑向人类狼妈的画面,就像多年前看到的那个视频一样:在国外,一只被救助并成功放归草原的雄狮,带着他的家人和救助人重逢,雄狮飞奔向那两人并狠狠地给了他们一个狮抱。想象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格林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拥抱微漪,甚至在微漪追逐的脚步中慢慢后退,最后消失在小溪尽头。在经历了死牛贩们抢走自己的食物、盗猎者夺去亲人同伴的生命、外来客破坏自己所生活的草原、当地人一步步侵占曾经属于自己的领地,即使曾经救过自己一命,狼子也不敢再毫无顾忌的投向人类狼妈的怀抱。
书看完了,但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组组对比的画面像放电影似的不停闪现在脑海中:
成都动物园狼的展示笼里,两匹狼在牢笼里自顾自地跑着圈,偶尔两狼相互踫踫鼻子,展示笼外的游客们敲拍着玻璃吆喝着挑逗狼 VS 山顶上,一人一狼紧紧相拥在一起,片刻后,那狼一步三回首地离开,消失在莽莽荒原中。
草原上,一个不到马肚子高的五岁孩子借着牛粪堆的高度独自跨上连马鞍都没有的马背,往山里跑去 VS 过街天桥上,八九岁的孩子在前面轻快的走着,身后不远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背着书包,扶着身边的栏杆步履蹒跚的上着台阶。
清晨,少女被鸟叫声吵醒,小屋被数以千计的鸟儿包围着,与鸟为邻,人鸟和平共处 VS 某小区内,废弃的高耸入天的烟囱顶部,一处孤零零的喜鹊窝格外显眼,像是给烟囱戴了一顶褐色的帽子。
被放生的梅花鹿在狼群眼前悠闲的吃着草,但狼们似乎没看见一样径直走下山谷;狼群拿下落单的即将产仔的母牦牛,母牛突然跪在最大的那匹狼前,眼中满含泪水,狼群交头接耳后放弃了唾嘴可得的猎物撤退 VS 五月的草原上,一只被铁丝套勒住脖子的小狐狸残骸散落在旱獭洞口前,它妈妈的尸体被发现在草原另一处的沙地上,残缺的身体下,另一只小狐狸正含着奶头,身躯也已高度腐烂,整个草原到处都是盗猎者布下的陷阱、套子、夹子、毒饵,凡是能想到的捕捉草原上活物的方法全都用上了。
刚返回草原时,寻子心切的两人避开狼群出没的一早一晚,选在烈日炎炎的正午进山布置摄像器材,以便观察狼群 VS 盗猎者出现在草原后,两人宁愿凌晨在狼山中与狼偶遇,也不愿在白天踫上盗猎者。
雨灾的日子里,以往相隔几十里地却分外熟识的邻居聚到一起,相互照顾、扶持着共渡天灾 VS 楼道里,我和另一个中年大叔一前一后上了电梯,那大叔看我按下楼层后,便缩回正要伸出的手,站在一旁,电梯停稳后,我俩又一前一后走出电梯,他掏出钥匙打开我家对面的门。
。。。。。。
《狼图腾》和《重返狼群》里都提到过对于牧民,草原是大命;那么对于城市人,什么又是"大命"呢?是宽敞明亮的房子?是性能优越的汽车?是薪水丰厚的工作?是功能强大的电子设备?是高档品牌的奢侈品?还是无所不能的金钱?看着被大风刮蓝的天空,光秃秃的树枝上随风摇曳的塑料袋哗哗作响,答案似乎在嘴边呼之欲出。
额仑草原的狼已成为传说,不要再让若尔盖草原和那里的生灵也成为传说。。。

② 重返狼群读后感

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不错,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西藏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天葬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西藏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环游各地。

求采纳

③ 求重返狼群的读后感

这是我阅读进度最快的,读完感触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泪次数最多,震撼次数最多,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的爱,那么感人,那么纯真,那么质朴,那么原始,那么纯粹的爱!

阅读完了,热泪却执着持续无声的流。过程中欢乐悲喜全尝,惊惧忧伤亲历,不知笑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湿润多少回。感动作者的倾情相付,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风的雪中送炭,舍命相陪,感恩于小狼的舍命救主。智慧而艰辛的成长、成熟、经历,命运多舛经历复杂主人拼死相救于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样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爱。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组合,散发出爱的力量。因为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大爱而生死相依。爱的那么单纯,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来形容这种曾超越生命极限超越物种也要拼死相保的爱,不知道有什么单位计量才合适;如果爱有长度,不知道用哪个单位来表述更能准确丈量;如果这种爱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个数值才能准确恰到好处的体现。无法找到准确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许根本没有合适的词语能够形容这个奇妙的组合体。人和狼,因为爱,仅仅是爱,成全了自古以来最奇妙的组合,让人的灵魂清醒,清洗人类灵魂的污点,还以干净的魂魄。

狼的智慧、胆魄、勇气、勇敢、无私;人的善良、贪婪、邪恶;人性 与狼性对比,相互参照中,重新定义曾经的概念,甚至颠覆过往的观念。

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偶然的听当地人说起新近发生的狼爸惨死,狼妈也被人类毒死。出于对小狼的担忧,内心深处本能的善良激发去寻找小狼的决定。一个汉族女孩,孤身一人,语言不通,担心狼崽,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但是刚刚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只,作者找到的时候有4只还未睁开眼睛却离开这个世界,剩下了最后一只。仅有这一只谱写了人类的空白,被作者带回后记录了它的成长,它的经历,它的历险记,主人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情感甚至差点生命的代价,一切源于爱,对小狼的同情发展为不可割舍的爱。

当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满嘴白沫,主人第一反应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划伤过的自己赶紧把自己关到屋里检验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状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发现是小啃的牙膏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如果是拍成电视剧不知道要挑战多少人的神经和想像力!其实能震撼人心的艺术又岂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呢?惊心它城市里高楼车流间险象环生却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带它离开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暂时寄居在朋友的獒场内。小狼的智慧让猛獒们接受了它,为了能让他顺利回归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训练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场的狗咬在嘴差点暴命,被主人冒着断臂之险从獒口中抢夺出来,保住了性命;当主人生病时它的倾力陪伴无声的付出让人感动,当它的伙伴獒们与另一个獒场里猛獒们相互肉搏血肉横飞的战场出现时,它被关在笼子里不能帮助朋友的狂燥,想倾力相助却无能为力时头被撞出血带展示的义气;当它温情的为受伤的獒添伤口并一改平常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时;当它因为主人生病不得不暂时离开而拖着长长的铁链挣脱牵者的手飞奔着追赶汽车时;当主人病愈回归他不顾危险跳过装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围墙迎接主人时;当三头陌生藏獒冲向主人千钧一发的时刻,它却不顾安危冒死截住,运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并用带血的伤爪与主人手掌相握时,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着它成长的艰辛,伴着主人的满满的爱,好多次主人不顾生死冒险救它,谁能想象是一个80后的漂亮女孩应该的勇气,这不是勇敢,这是爱,是对小狼全力的呵护全心的付出,爱的力量才会让人忘却生死,置生死度外。人与狼,一个星球,两个物种,语言不通,但是彼此通过爱紧紧相连,他们真的是生死相依,凭借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险关,共赴艰难险阻!
突然想起《仓央嘉措诗传》中描述的那只小狼面对野牛冲上来时与一群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场景,说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赛跑。当时以为出于作者对它的喜爱,现在细想,狼本身天性里就有面对强大时那一份淡定和从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满智慧和灵性的,在野外危机四伏中喜爱就它们从小具备的机巧灵慧与刚性并存,方能在厮杀中成就为出色的优秀猎手。凶猎不是它们的本性,而是它们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须摄取食物,树木要有生机必须阳光雨露,目的简单且单纯:生存!试问谁可以做到生死存亡关头继续保持优雅与轻松,随意让人冒犯中呢?这本身是一个奇怪的逻辑,所以人责怪和恐惧狼之根源却来自人性本身的贪婪和无度的欲望所致。它们的捕杀仅为了活命,人类的捕杀为了享乐,用它们的皮毛制衣,或者品尝它们的肉满足食欲的享受。同样是生命,同样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话:心中想什么,看到的就是什么。

同样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贪婪者看到的恐惧、害怕,却仍然冒险杀生取皮取肉。脱去外衣的人类具备了野兽不具有的贪婪和邪恶,不如野兽单纯、干净!学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蝼蚁尚且珍爱不随意杀生。当了解到这些人类这外生灵们的生活轨迹和艰辛,及目前的艰难生活处境,多少会生出崇敬来,起码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会被重新唤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小狼在獒场

作者把格林带到了若尔盖大草原的藏獒场,为了放养做准备。刚开始在藏獒场,藏獒很不喜欢它,因为它们天生就是天敌,藏獒是看家护院的,而狼有时会偷牛羊。格林通过想各种办法,终于融入了藏獒群里。最有意思的是,格林捉鼠兔的事。因为草原的狼有时饿了,也会捉鼠兔吃,但是现在狼少了,鼠兔就越来越多了,已经成了草原的危害,破坏了草原的生态环境。在獒场的后面有几亩空地,那里也有许多的鼠洞,格林没事的时候,就到后院捉鼠兔。刚开始的时候,它看见鼠兔就去撵,把它累的不行,它也捉不住一只。后来,它就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己藏在逆风口,把鼠兔的几个出口都堵上,等鼠兔出来的时候,就捉住了。格林的野外生存技能越来越强了,作者给格林找着狼群以后,就放生。
这本书真的很好,作者写出了狼的聪慧、渴望自由、可爱、调皮,让人的心情跟着书里的情节起伏,牵动人的内心。

④ 重返狼群1读后感

以下是读后感写作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由读而引出感,这开头部分就好比一条醒目的标语或引子一样,先交待清楚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想。一般来说,这一部分要求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千万不要绕圈子、卖关子、遮遮掩掩,而是要用肯定的语气概括地说出感受是什么?简单但明确,不含糊,这样就可以了!不必展开来说。
第二部分,具体谈感受是什么。我们读书看报阅读文章都有一个过程,都需要一段时间,而我们的感受也是在这个过程、这段时间内一点一点产生的,感受由浅到深,感受由心而发、发自内心,因此要自然真实,有感而发,不要无病呻吟,虚假不实,这样才能感人,打动读者。
写法上,可采用夹叙夹议的形式,“叙”就是把感人的故事情节或人物形象或词句叙述出来,“议”就是抒发自己的感受,要有层次地把自己的感情一步一步地推向顶点,得到升华。
叙述是简述,抓住要点,不要照抄原文,但可以引用原文句子,不过不能太长,否则就有凑字数的嫌疑,再者,这样也影响文章的结构。
第三部分,把感受落实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去,联系生活中的事例来谈感受,因为“感”的目的就是要指导我们的实际行动,要不就毫无意义了。具体说来,就是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和文章中感动自己的人或事情做比较与对比,找出差距,找出不足,树立学习的榜样。
第四部分,文章的结尾,要对全文内容做个收尾总结,可以进一步抒发理想或希望与祝愿,把全文的情感升华到顶点。

⑤ 重返狼群300字读后感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⑥ 重返狼群读后感想与收获100字。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⑦ 重返狼群读后感,题目是 沉浸在狼的世界中

《重返狼群》读后感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西藏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天葬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西藏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西藏,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⑧ 重返狼群读后感要自己写的那种 谢谢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⑨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带给我们什么思考

一提起狼,几乎所有人都会认为它们凶狠、残暴与野性……却丝毫没有看到当它的主人因病而虚弱地躺在床上,它无私的叼出自己的“储粮”,奋力扔给女主的样子;丝毫没有看到当它的主人不小心崴脚而无法行走,它不惜花费巨大的时间与精力从山那头而牵来一头马的行为……有人说它是一匹神狼,神吗?狼的感情最质朴,它不懂得勾心斗角与无情冷酷,它只知道,这个照顾我的人,是真正对我好、爱护我的人……它不拐弯抹角,它用自己最纯朴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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