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裝修擾民怎麼辦,法律有沒有什麼規定
根據相關國家法律規定,裝修作業活動禁止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進行。
法律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辦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
「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雜訊的裝修等擾民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