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學生電影使用非原創的音樂等算侵犯版權嗎
我個人認為,這里有幾個層面
1、學生通過創作形成新的具有藝術價值的電影,不管是發行了還是沒有,應該具有著作權的。
2、沒有申到廣電局,也就是說沒有合法的播放許可證,如果學生僅僅是為學習研究所用,沒問題,可一旦在公共場合發布那肯定是非法的。不能說你是學習就特殊,不用許可。
3、參賽作品,運用了一部分,首先應確保著作權人的署名權。註明出處。
杭州版權保護中心
⑵ 電影音樂的授權是多久
50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視聽作品,其發表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創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所以電影音樂的授權期限是五十年。但電影音樂版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⑶ 拍電影想用到一首歌作為插曲,需要購買版權嗎,直接用算侵權,犯法嗎
侵犯權利人的著作權,可能會被起訴。
需要找到權利人,簽訂著作權適用許可合同。
我國有專門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⑷ 班級畢業微電影用歌手多首歌曲做背景音樂會造成侵權嗎不用於商業用途,純屬班級播放。
您好,不會的,屬於合理使用中供個人欣賞。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
此種情況是指純粹為了個人所用,並沒有對外公開展出的目的。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適當引用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
例如。為了點評一個大衛的雕塑作品,採用了當代詩人對力量與美的詩句。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書刊、電視節目中難以避免地使用他人發表了的著作權作品
為了追求新聞報道的真實性,還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須刊載真實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經發表的作品內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圍內。
4、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刊登、播放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或者公眾集會發表的講話
5、為了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教學和科研人員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發表的作品
這種情況是指純粹是為了教學和研究的需要,例如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創作過程,而在課堂上展出其作品集來學習。
6、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7、為了陳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圖書館、美術館等復制本館的收藏作品
8、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這種免費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既不向公眾收取費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報酬,類似「義演」。
9、臨摹、繪畫、拍攝在室外公共場所擺設的藝術作品
10、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數民族文字出版
⑸ 電影歌曲的版權歸誰
電影歌曲的版權歸歌曲創作者,如果是電影製作公司自己原創音樂,版權歸該公司所有。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 等,進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5)學生電影音樂版權擴展閱讀
電影音樂的創作分類
可以分為原創音樂和非原創音樂,這是根據影片中音樂創作的方式來劃分。由作曲家為影視作品中的某些片段專門創作的音樂我們稱之為原創音樂,由影視創作者從既存的音樂素材中所編的音樂資料我們稱之為非原創音樂。
影視音樂根據音樂介入影視作品的方式來說分為有源音樂和無源音樂,有源音樂是指畫面內出現聲源,無源音樂是指畫面內沒有聲源出現。
⑹ 大學生在拍攝短片時會用到一些音樂歌曲,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版權問題
拍攝視頻後添加了背景音樂,屬於機械表演的范疇。按照法律的規定,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屬於對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下列行為均視為復制:(1)將一作品或鄰接權的客體存儲在任何一個離線的數字存儲器(比如,CO-ROM)中。(2)將一印刷品掃描成一數字化文檔。(3)將一作品或鄰接權的作品數字化。(4)將一數字化文檔從某用戶的電腦內取出上載到BBS或其他信息伺服器上。(5)從一BBS或其他信息伺服器中下載一數字化文檔。(6)將一文檔從某個電腦網路用戶轉送到另一個電腦用戶。(7)存儲甚至暫時存儲一種作品或鄰接權的客體於一電腦存儲器(比如隨機存儲器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