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荒野獵人》的歷史背景及細節
電影刷了兩遍,有一定的劇透傾向,原文在我的 知乎 。
1,很多人認為電影開頭攻擊小李子他們的印第安人是蘇族,實際上他們不僅不是蘇族的,反而是蘇族的世敵阿里卡拉族的,也就是電影中說的『里族』;小李老婆所在的波尼族也是蘇族的世敵,在一定程度上里族和波尼族的屬於和平的部族,而且兩個部族都說相同的卡多語(Wiki出來的),所以小李在救波瓦卡的時候,兩個人能用語言進行溝通。
還有一點就是,蘇族之所以能夠洗虐波尼族,是因為他們擅長在馬背上作戰。作為始祖馬的發源地,北美大陸的馬在9000年前的上一次冰河期滅絕,滅絕的原因除了氣候變遷外,還有可能是人類的獵殺,總之,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前,美洲是沒有馬匹的,直到1519年,西班牙殖民者荷南·科爾蒂斯帶著500個人及15匹馬闖入墨西哥,美洲才迎來了馬的回歸。
北美的蘇族通過與西班牙人貿易獲得了第一批馬,然後他們發現自己天然擅長養馬和騎馬作戰,然後他們憑借騎馬作戰的本領而稱霸。而且蘇族的人非常擅長養馬,所以蘇族人不缺馬,正是因為有馬才能讓他們稱霸。缺馬的是被蘇族血虐的里族和波尼族,因此里族老大才會跑到法國人那邊低聲下氣地忍受著低價壓迫找法國人買馬。還有一個細節就是開頭美國獵人團撤退的時候,殺掉自己的馬,然後說道『殺掉也不留給他們』,一方面不想讓里族人撿便宜,另一方面也可以表明裡族人缺馬。
而實際上,那個法國軍官戲虐地說『我要一個大波女人』來換馬,其實他已經私下派人綁架了里族老大的女兒波瓦卡。後來他讓人給了里族五匹馬,然後說到『fair,fair』,預示著他綁架波瓦卡。
還有就是為什麼要找法國人換呢?因為這片土地(路易斯安那)原來是法國人的殖民地。
2,救了小李子(格拉斯)的波尼族人用樹枝給小李子搭建了一個窩棚,讓他度過了一夜的寒冷。
而那個波尼族人的馬向它的主人一樣,又用自己的身體讓小李子度過了第二夜。
(小李子從法國人那邊搶回來的馬就是救他的波尼族人的馬)
補充個細節,波尼族男人的那匹馬是一批斑點馬,也就是阿帕盧薩馬,這種馬是印第安人用從西班牙那裡換回來的馬自己培育出來的戰馬,有著西班牙血統的美國常見馬種。而他的那批馬的花色是豹紋。
同時菲茲傑拉德和吉姆布里傑二人路過一個被洗劫的村莊,並且從那邊得到了兩匹馬,洗劫這個村子的應該是蘇族的人。要是里族人攻擊了這里,他們一定會把所有的馬都搶走,因為他們缺馬。同樣,法國人洗劫的話,一定也會帶走馬,因為馬是重要的交易貨幣。因此只有世敵蘇族的人來了才會看不上村子裡的馬,因為他們不缺馬。而結合救小李子的波尼族人說的話,他的人被蘇族殺了,他要去南邊找些波尼族人來看,這個村子很有可能就是他所在的村子。而且他離開家的時候騎著一匹馬,結合村子裡至少還有兩匹馬來說,這個也很符合。
3,里族最開始是和美國人交好的,同樣交好的還有波尼族。但是電影開頭里族人瘋狂地攻擊美國人,是為了尋找里族老大的女兒。為什麼里族老大會認為偷他女兒的白人是美國人呢?應該是受到了挑唆,而參與挑唆的應當是法國人。所以整個陰謀是這樣的:法國人偷走波瓦卡,讓里族老大認為是美國人偷的;然後引發里族人攻擊美國人。結果里族人在戰斗中損失了一些馬,便拿著美國人的貨來換馬,然後法國軍官就壓低價格購入。
歷史上,在美國成立之初這種事情屢見不鮮,參與挑唆的除了有法國人還有西班牙人和英國人。在1803年美國以每英畝3美分向法國購買超過了路易斯安那之後,法國人還經常使壞,讓美國人無法控制這片土地。
4,亨利隊長得知菲茲傑拉德的背叛之後,去追尋菲茲傑拉德,之前他找人的時候每人懸賞10美元,但是這次只有他和格拉斯去了,因為他的錢被傑拉德偷了,他沒錢懸賞了。所以才有了後來亨利被傑拉德反殺,割掉了頭皮。對於傑拉德割掉亨利的頭皮,已經有人說了是為了嫁禍給里族人。而後來格拉斯和傑拉德在密林里互相射了一下,傑拉德扔掉了自己的獵槍,是因為這槍裡面只有一發子彈,接下來要填彈的時間很長,而格拉斯馬上追上來了,索性就扔掉減輕重量。而格拉斯依然拿著槍是因為此刻的傑拉德就像是一直瘋狂逃竄的鹿,他要用槍獵殺這只『鹿』;關於獵鹿的場景,與片頭格拉斯和兒子在水邊獵鹿與格拉斯在河邊拿起木棍對准過河的鹿的場景呼應。
還有就是最後,格拉斯捅了傑拉德好幾下之後,說出波尼族男人那句『復仇之劍在上帝之手』後,把球傳給了里族老大,然後里族老大就割掉了傑拉德的頭皮。為什麼里族老大會割掉傑拉德的頭皮呢,波瓦卡回到里族老大身邊一定會告訴自己父親是法國人乾的壞事,里族人就不應該追殺美國人了,所以這么干凈利落地弄死傑拉德應該是有舊仇。結合傑拉德在某天晚上對刻木葉水壺的布里傑講述自己曾經差點被裡族人割頭皮,並且反感布里傑弄出的聲響這個場景來看,傑拉德應該之前就被裡族老大抓住過,傑拉德欠老大一個頭皮。
-----------------------接下來是歷史背景--------------------------------
歷史背景要從皮貨貿易說起,影片開頭交代的皮貨生意正是格拉斯他們賴以生存的職業,也是北美長達數個世紀的暴利產業。
說起歐美的毛皮貿易,可以追溯到11世紀。那時候貂皮受到上流社會的追捧,西北歐的一個教士認為,「不論對錯,我們把得到一件貂皮袍子等同於至高幸福。」從神學的角度闡釋了物質的滿足可以帶來精神的富足。到了14世紀的時候,英王愛德華三世頒布了一項法令,規定只有王室成員、貴族和領取100英鎊以上薪俸的教會人士才可以穿著珍貴毛皮。因此在那時候貂皮便是身份和財富的象徵,比如15世紀的時候,一件長款的貂皮袍子要價值33先令零4便士,一件短款的也要26先令,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 ,大概相當於05年的140多英鎊。
到了16世紀的時候,時尚圈的風向變了,海狸毛皮製作的氈帽成為歐洲上流社會追逐的新寵。在中世紀,人們根據帽子的高低來顯示社會地位的尊卑,而且在雨傘發明以前,由於海狸毛具有離水即乾的特性,用這種毛皮壓制而成的氈帽不僅不易變形,而且防水性好,可以充當雨具。擁有一件上好的海狸皮製品就是一名男人或女人的上流社會地位的證明。
與此同時,從美洲回來的航海家雖然沒有帶回來黃金,卻帶來了新大陸有許多海狸的消息。因為海狸皮非常名貴,歐洲的海狸基本都被捕殺光了,面對市場上與日俱增的需求,法國的商人和政治家發現了商機,決定在美洲開展毛皮生意。(其實英國人和俄國人在北美西海岸做的海獺毛皮生意更賺錢,不過英國的哈德遜灣公司和西北公司基本壟斷了這個產業,外人喝不著湯,補一張超級萌的海獺圖片)
毛皮生意的流程很簡單,商人攜帶一些金屬器具、必需品給北美的印第安人,然後從他們那裡換來海狸皮,然後在拿到歐洲市場加工售賣,利潤通常高達1800%。雄才大略的亨利四世洞察到了在北美殖民的先機,但是由於拿不出那麼多的殖民經費,他便採取授予貿易壟斷權的方式鼓勵商人到北美進行殖民擴張。著名的「新法蘭西之父」塞繆爾·尚普蘭就是依靠皇室授予的貿易壟斷權在現在加拿大境內的魁北克建立了新法蘭西殖民地。
開展毛皮貿易離不開印第安人的合作,因此尚普蘭就開始和印第安人搞好關系,他先和當地的三個部族結盟,然後幫助他們的盟友攻擊敵人,得到了當地印第安人的信任。同時他還派遣白人青年到印第安部落里生活,學習印第安人的風俗。但是光這樣還是不足以完全地獲得對方信任,於是尚普蘭就用了一個中國漢代最常用的手段——聯姻。尚普蘭鼓勵雙方互相通婚,白人青年迎娶印第安少女,而且還要在每個交好的部族裡都娶至少一個,而且奇特的是,每個迎娶印第安少女的白人青年不但沒有把妻子的印第安風俗改變,反而習慣了印第安風俗。電影里有一個畫面,救了小李子的波尼族男子被法國人弔死的時候,胸前掛著一個木牌,法語書寫『我們都是野蠻人』。這句話並不是嘲諷印第安人,而是殖民地的法國人的心裡表現,這句話有著超出電影劇情的歷史意義,即「當這些印第安人不能變成法國人的時候,法國人就變成了野蠻人。」
無論如何,法國人得到了印第安人的信任,毛皮貿易開始了,大量的毛皮收購站建立了起來。白人作為商人,印第安男人作為獵人,雙方開展合作,而印第安女人則可以在毛皮交易中充當翻譯和中間人,並成為毛皮站里的免費勞動力。電影中,獵人們駐扎的Fort Kiowa(基奧瓦要塞)即是這樣的一個毛皮站,裡面的說著蘇族語言的印第安女人就是負責給毛皮站的獵人們製作打獵時吃的干肉餅的。正是因為在毛皮貿易上有著長達一百多年的合作關系,才會有了電影中里族老大找到法國人進行交易,用從美國人手裡搶來的海狸皮換馬的場景。
說完法國那邊再說一下美國。美國獨立之後,也想著做毛皮生意,東部的資源耗盡了之後,他們開始往西走。但是最西面,落基山以西的地區,當時早已被英國的哈德遜灣公司和西北公司壟斷,因此他們只能在落基山以東的地區與印第安人合作。
直到1822年,William Henry Ashley將軍(電影中的亨利隊長是他的合夥人)跳過了印第安人,開創了白人獵手直接進山捕獵的山區集會制度。同年他的落基山毛皮公司徵召了100個獵人,小李子(格拉斯)就是作為向導加入其中的。電影的故事發生在第二年,也就是1823年,由於某種原因(大概是落基山毛皮公司的競爭對手為了打擊他們跳過印第安人來減少成本的這一舉措),里族人進攻了在密蘇里河上游狩獵海狸的獵人團,獵人們趕緊帶著海狸皮乘船沿著密蘇里河逃跑。海狸皮非常的輕,電影中也能看出來,三十張海狸皮被紮成一捆,獵人可以輕松地扛起來。
但在里族人沿著密蘇里河追殺的時候,乘船跑顯然是不明智的。於是獵人們放棄船改走陸路,然後格拉斯就遭到了拍拍熊的攻擊,同伴擊殺拍拍熊之後,他已經受了重傷。亨利隊長也覺得格拉斯快掛了,就懸賞讓兩個人留下來陪格拉斯,等他死後安葬他,這兩個人就是電影中的菲茲傑拉德和吉姆布里傑。就像電影里那樣,倆人拋棄了格拉斯,回到要塞說宣稱格拉斯已經死掉了;不過不同的是,歷史上格拉斯找到了他倆後,前者因為已經入伍了,後者因為太年輕,所以格拉斯都原諒了他們倆。
也有說法是,吉姆布里傑沒有拋棄格拉斯,這種說法有可能是給布里傑洗白,畢竟他後來成為了著名的探險家,《無恥混蛋》裡布拉德皮特扮演的奧爾多就是他的後代;而皮特他們割掉敵人頭皮的習慣,也是因為奧爾多有用印第安血統,採用印第安的手段。
說起來印第安血統,格拉斯的兒子霍克,作為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在當時本應是很吃香的;因為毛皮交易的時候,了解印第安習俗和語言,會更容易獲得對方好感。而電影中霍克反而因為膚色收到菲茲傑拉德的歧視,除了菲茲傑拉德曾經差點被裡族老大割掉頭皮,而對印第安人存在偏見和憎惡之外;還有就是因為落基山毛皮公司已經跳過印第安人實現產銷一體化生產了,因此印第安人已經沒有那麼高的價值了。不過,歷史上格拉斯並沒有這么個兒子。
最後補充一張格拉斯回到要塞的行程圖,來自Wiki。
-----------------------接下來是菲茲傑拉德為什麼往德州跑-------------------
從電影里我們知道,菲茲傑拉德拿到三百美金之後想一路往南去德克薩斯,在那邊買一大塊土地。為什麼要往德克薩斯跑呢?
因為那時候的德克薩斯雖然屬於墨西哥,但是住在這里的西班牙殖民者很少,可以用地廣人稀來形容。而且德克薩斯西南部是一片大沙漠,居住在那裡的印第安人對當地殖民者的威脅與日俱增。盡管墨西哥政府出台了各種優惠與土地補償協議的政策,但還是幾乎沒人願意去德克薩斯定居。為了緩和這種局面,1824年墨西哥聯邦政府通過立法放開邊境,允許移民來德克薩斯土地上定居,並承諾10年不向這些移民徵收外來人口稅以及財產稅,這樣一方面可以緩解印第安人的威脅,另一方面還可以增加德克薩斯的稅收。
事實上,在此之前趁著墨西哥獨立戰爭期間,美國本土已經有很多人偷偷地跑到德克薩斯置地了,這次的法令使得美國人移民去德克薩斯變得更加地合法化。為什麼美國人要偷偷地跑到德克薩斯呢?因為土地的價格實在是太便宜。舉個例子,1832年冬天,領導日後德克薩斯獨立的山姆·休斯頓來到了德克薩斯,他統共花了375美元就購進了4428英畝土地,這相當於17.9平方公里的土地。
按照這個市價,菲茲傑拉德的300美元能在德克薩斯買14.3平方公里的土地,要知道,故宮博物院的面積也就0.72平方公里,這可是相當於二十個故宮的大小。
順便說一句,1824年的法令為日後的德克薩斯獨立戰爭埋下了伏筆。因為十年之後,德克薩斯的美國移民多達三萬人,而墨西哥居民不到六百人,次年桑塔·安納廢除了1824年的法令,並且增加美國的關稅並要求廢除奴隸制,實行軍事獨裁。當時德克薩斯的美國人和美國南部的人並無二異,依靠農奴進行棉花種植,廢除奴隸制以及廢除原先的法令激怒了德克薩斯的人民,德克薩斯獨立戰爭就此開始了。如果對德克薩斯獨立感興趣,推薦看一下美劇 《德州崛起》 。
『貳』 以前看過一部不知道是電影還是電視·其中一個片段是把一個人埋在土裡 留個頭 割開頭皮 往上撒鹽的·
《滿清十大酷刑》
那不是撒鹽,是灌水銀
『叄』 安東尼·霍普金斯在一部電腦裡面把一個男的頭皮割開了是什麼電影
沉默的羔羊
《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改編自托馬斯·哈里斯同名小說的驚悚電影,由喬納森·戴米執導,朱迪·福斯特、安東尼·霍普金斯等人主演。
該片講述了實習特工克拉麗斯為了追尋殺人狂野牛比爾的線索,前往一所監獄訪問精神病專家漢尼拔博士,漢尼拔給克拉麗斯提供了一些線索,最終克拉麗斯找到了野牛比爾,並將其擊斃。
1991年該片在美國上映。1992年該片獲得第64屆奧斯卡獎最佳影片、最佳男演員、最佳女演員、最佳導演、最佳改編劇本5項獎項,此外還獲得了第49屆美國金球獎劇情類最佳影片、法國凱撒獎最佳外國電影等獎項[1]。
『肆』 求一個西方老恐怖電影,小時候看的,很血腥,地點好像在電影院,一個女的被扯掉頭皮。
群屍屠城
西柏林,一家新落成的電影院正在派發電影票,招攬觀眾。影院首映的是一部名為《魔鬼》的恐怖影片。年輕女孩綺麗兒(Natasha Hovey 納塔莎·霍維 飾)對影片頗感興趣,她邀請好友凱茜(Paola Cozzo 飾)一同逃課前往電影院。
途中她們遇到另一夥年輕人,其中一個女人將影片宣傳用的面具戴在臉上,卻不慎割傷了皮膚。這個不慎的閃失導致了無可挽回的大災難,該女子變成全身發綠的恐怖惡魔,凡是被她抓傷或咬到的也會產生同樣的變化。人們四散逃命,恐怖迅速蔓延。綺麗兒她們該如何逃出生天呢?
『伍』 在《無恥混蛋》中最後一段割頭皮是什麼意思
我很認真的看了這部電影,而且完全進入了。從頭到尾,那個德國上將實際上就是個虛偽,無恥,殘忍,變態的混蛋,我說他比混蛋還混蛋,沒人會反對。後面,他就然把彼特給抓了,我已經氣得不行,媽的。如果結尾不割頭皮,不咳那個符號,你說我們觀眾會不會爽。這是其一
其二。這是一部暴力美學的黑色幽默片,你如果對暴力美學有所了解,就不難理解昆汀導演這樣的結尾。割頭皮就是暴力的體現,這跟開頭那個德國上將派人用槍掃射在屋子下的猶太人的畫面相呼應。割頭皮就是混蛋組織的標志,他們是很暴力,但是導演不是推崇這種暴力,從被割者的身份(德國鬼子),這其中的所謂道德什麼的就軟化了,於是這種暴力就被美化了。昆汀導演一貫的風格,就是這樣。
看一看昆汀的《殺死比爾》一二部,你或許也可以理解最後女主角為什麼要殺死比爾。
『陸』 講二戰的電影 有一個鏡頭是割頭皮是叫什麼
無恥混蛋 Inglourious Basterds (2009)
導演: 昆汀·塔倫蒂諾
編劇: 昆汀·塔倫蒂諾
主演: 布拉德·皮特 / 梅拉尼·羅蘭 / 克里斯托弗·沃爾茲 / 伊萊·羅斯 / 邁克爾·法斯賓德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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