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影視片是的音樂版權問題,誰來說一下
中國就是這樣。像這種情況,在國外,原創音樂人可以在家就能受到很多版稅,而中國不是。
② 電影配樂的版權問題
不能隨意加入,那是侵權的!
需要向版權單位購買授權,就是授權許可你用他們享有版權的作品,而非購買版權,你有的只是使用權。
③ 電影插曲的版權問題
版權當然是有的 只不過做電視節目的背景、音效等等 唱片公司並不會很追究 因為並沒有太大的利益沖突
而電影裡面有的插曲、配樂等等,就必須經過唱片公司的同意,還要簽署書面的協議等 要不然就屬於侵權行為了 很多電影再最後的字幕裡面 都會出現每首歌的名字 作者 出品公司的
④ 電視綜藝節目片頭曲或者背景音樂使用名曲是否需要付版權費,或者是否需要通知原作者
如果已經掛了的人的曲子或者不知道作者是誰的曲子,不需要付版權費。反之用於商業都要付版權費的。
⑤ 請詳細的跟我解釋一下現在所謂版權收費的各個營業場所的「背景音樂」收費問題
商場按面積,賓館按床位,音著協負責人解釋:
北京今天消息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副總幹事曲景明怎麼也沒想到,媒體針對背景音樂收費的報道,會引起如此多的關注。昨天他就一些讀者關心的問題接受了《中國青年報》記者的采訪。
知識產權收費就像是賣白菜
老百姓在計劃經濟下生活太久,對無形資產的這種處理方式不太習慣,這很正常。曲先生說,其實我們和賣白菜的商業行為一樣,都屬於民事權利。有的賓館老總問:「我買的CD已經是花了錢的,憑什麼還付費?」
「我們跟他說,你買到的是物權,但其中的知識產權你沒買。比方說買了一本書,可以自己看,但你不能將它復印了上街去賣,也不能將裡面的內容自行改編、出版或再拍成電影,這就是作品的復制權。」曲景明指出,人們對復制權都比較明白,因為我國一直在這么做。而對作品的表演權,包括唱片的使用權則比較陌生。
按國際公約規定,作品的保護期是指作者有生之年再加上50年。如超過這一時間,該作品就成了公有財產。如播放貝多芬原創作品,就不再支付使用費了。
早在2000年9月1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經國家版權局批復,就頒發了《使用音樂作品進行表演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標准》,標准規定,「未依法事先取得許可,構成侵權的,須按照本標準的2至5倍交納補償費」。
商場收費為何按面積賓館收費為何按床位
不同營利場所收費也不相同,它們分為6類,即夜總會、歌舞廳、迪斯科舞廳;酒吧、咖啡廳、餐廳;商場和超級市場;賓館、航空和鐵路各佔一類。
曲景明解釋說,歌舞廳就得靠音樂作品來經營攬客,而商場和賓館播放音樂是使經營環境得到美化,顯然它們對音樂的依賴性不同,所以制定的收費標准也就不能一樣。
「具體應該收多少,按什麼標准計算,我們都反復和這些行業商議過,最後達成雙方認可的標准。比如商場等行業不能透露營業額,就按營業面積計算;賓館說接待規模有多大,不如說床位更實在。」曲強調,「但背景音樂收費對普通百姓沒有影響。」
集體管理組織將有法律規范
據了解,我國加入國際公約要行使國與國互為代收費的義務,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集體管理組織」,其資料庫管理著中外1400多萬首音樂作品,數量與日本等國家的差不多。國際社會對音樂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已構成網路,各國都有 「中國音著協」這樣的「集體管理組織」,共同歸屬「國際詞曲作者聯合會」。
國家版權局人士昨天表示,正在起草相關法規文件,對如何審批「集體管理組織」、「集體管理組織」擁有何等權利義務及其監督等問題做出規定。該法規文件不久將由國務院頒布。
(蘇敏)
⑥ 拍影視劇時經常會用到一些明星的歌曲作為背景音樂,請問需要付一定的版權費嗎
應該是要付費的,不過現在的電視劇大部分都是自己來做背景音樂和主題曲,也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了。
⑦ 電影歌曲的版權歸誰
電影歌曲的版權歸歌曲創作者,如果是電影製作公司自己原創音樂,版權歸該公司所有。
明星、藝人、個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路直播,公共場合 等,進行翻唱歌曲,或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7)電影背景音樂版權費擴展閱讀
電影音樂的創作分類
可以分為原創音樂和非原創音樂,這是根據影片中音樂創作的方式來劃分。由作曲家為影視作品中的某些片段專門創作的音樂我們稱之為原創音樂,由影視創作者從既存的音樂素材中所編的音樂資料我們稱之為非原創音樂。
影視音樂根據音樂介入影視作品的方式來說分為有源音樂和無源音樂,有源音樂是指畫面內出現聲源,無源音樂是指畫面內沒有聲源出現。
⑧ 在電影中使用古典音樂有版權版稅的問題嗎
您好!這個需要看該音樂創作的時間以及其作者逝世的時間。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作品的版權有保護期限制,超過該期限便進入公有領域。具體規定如下:
《著作權法》
第二十條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⑨ 影視作品中用別人的音樂做背景,要不要付版權費
需要,音樂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
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9)電影背景音樂版權費擴展閱讀
影視作品中的音樂,一部分是參與故事情節的有聲源音樂,在畫面中可以找到發聲體,或與故事的敘述內容相吻合;另一部分是非參與故事情節的無聲源音樂,主要起渲染情緒,突出主題,刻畫人物的作用。
在影視作品中,影視音樂不是自成系統、獨立存在的,而是作為一個組成元素,為影片主題、人物、情節的塑造和發展服務的。因此, 影視音樂不能以自旁邏樣的完整演繹, 復雜的配琴和強烈的音響去與畫面爭奪硯眾, 而應不引人注目然而強有力的方式支持畫面,正如美國電影理論家林格倫所說「 最好的電影音樂是聽不見的。」
⑩ 網路電影用背景音樂需要交版權費用么
看電影用途,用於盈利就會要版權費,商業行為都要購買版權,不然說不定會被告。
而且版權並非永久存在,一般是有期限的。比如,德國的作家版權期限為死後30年以內。音樂版權是有年限的 到了一定時間就可以隨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