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師是一份職業,還是一項事業
教師的具體行為決定了教師是一種職業,因為需要用教師從事的行為來拿工資養家糊口,與其他任何行當沒有區別。捷克大教育家誇美紐斯說過:「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這句話給教師戴上了一頂高帽子。什麼是最光輝?我想通俗點說就是最光彩的。說教師是最光彩的,可能是因為其工作成果不同——育人。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可很多人只看到了這光彩的一面,卻沒有把這個句子縮一下——「教師是職業。」確實,不管這職業前面有多少定語,教師首先就是一種職業,是一種謀生的手段。
事業心是教師從事教育工作的最高境界。對待教育工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有的人把教師工作視為不得已而為之的職業,是為錢而當教師的;而有的人則把教師職業當作事業來追求,甚至把教育事業當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不管遇到社會上的什麼浪潮的沖擊,他們都堅信自己選擇的職業是正確的,有價值的。我個人認為,教師既是一種職業,又是一種事業!所謂職業,主要是指一種謀生的手段,是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事業則是人們對理想的執著追求,是人所從事的,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系統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