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影院不讓外帶食品 而客人要帶怎麼辦
電影院禁止外帶食物屬於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如果說帶食物進入影響其他人觀影,那為什麼自己小賣部的就可以帶入,所以這種霸王條款,雙方沒有約定且影院單方面強制是可以投訴的,只不過現在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是這種心態鑄就不良風氣
⑵ 電影院不讓帶吃的違法嗎
不違法啊,一般電影院只能帶進去在他那買的爆米花可樂這種,除了盈利之外也是為了不影響其他人觀影,要是都帶各種各樣的吃的肯定會影響旁邊的人。
⑶ 為什麼很多人認為電影院「禁止外帶食物」是霸王條款
很多人認為電影院「禁止外帶食物」是霸王條款是因為影院沒有任何限制消費自由選擇的權利。
顧客自帶食品不許進入放映廳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禁止外帶食品」是實實在在的霸王條款。雖然不能說影院帶有壟斷性質,但就行為本身來說,帶有明顯的利己性,忽視了對消費者權益的尊重。
當然,影院提供的是文化消費,包括銷售爆米花、可樂及其它的食品飲料,事實上都是文化產品衍生出來的服務,是綜合的需求。跟酒吧一樣,酒是歌舞娛樂消費的延伸,很少有誰帶著酒去酒吧。同理,帶著零食去影院的也不多見。很明顯,這是消費類型、消費環境所決定的,爆米花+可樂+電影,是標配模式,帶有獨特性。
(3)去電影院不讓帶吃的可以投訴嗎擴展閱讀:
並非都是霸王條款
拒絕外帶食品,電影院有兩個層面的考量:
一是,為顧客看電影創造舒適的環境。如果允許外帶食品,這個喝啤酒,那個啃鴨梨,這個嗑瓜子,那個砸核桃,不光氣味難聞,還影響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隱患,降低看電影的舒適程度。
二是,電影院特殊的經營方式所致。現在,電影票價比較親民,在三五十元浮動,促銷時低至十幾元,薄利多銷吸引更多顧客。為多掙錢,除了影片提成,電影院還會挖掘潛力,於是誕生了捆綁銷售的商業策略。
即用低價電影票吸引客流,他們中的一部分肯定會主動購買爆米花、可樂等商品,影院用這部分錢來彌補電影本身銷售的不足。顧客看了低價電影,影院掙了足夠的錢,可以說是雙贏。
⑷ 國家法律有沒有明文規定說電影院不準帶東西去吃的嗎
都是潛規則,實際上她這樣屬於侵權行為,不過最好不要帶一些味道大的,有殼什麼的,像漢堡瓜子什麼的,吃的時候也影響不好。
⑸ 電影院不讓帶吃的可以投訴嗎
理論上是完全可以投訴他們的,本來不讓自帶食品就是霸王條款,不過對於一般人來說,我們平時都很少較真,涉及時間成本太高,就算投訴贏了其實也不劃算,看電影也不過一個多小時不吃東西也無所謂。
⑹ 電影院不讓自帶食物違法么
屬於霸王條款,應屬於無效。
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
⑺ 電影院不讓帶雞排進去 我想問這算違法消費者協議嗎 我是覺得 電影票是對應電影的 並不對帶的吃的產生
我覺得還是要考慮一下對周圍觀眾的影響的,就像在影院里不要長時間玩手機一樣,會對別人產生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