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影院裡面讓不讓吃東西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就違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於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蘆瞎碼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陪哪、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神逗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❷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不
電影院不可讓猛以帶吃的進去。
因為外來食物會對觀眾的觀影造成滋擾,大部分電影院都規定觀眾不可將食物帶入室內觀看電影,如想購買食物。須從電影院內前台超市購買。主要原蘆李因如下:
1、食物有氣味,影響他人。尤其是一些味道偏重的食物,會嚴重影響觀眾看電影的秩序,甚至會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2、食品垃圾對影廳衛生狀況造成壓力。很多人吃完食物都喜歡隨處亂扔。在看完電影之後如果場地留下非常多的垃圾,不便於工作人員清理,也影響其他人觀看的環境。
(2)電影院不讓帶吃的對嗎擴展閱讀:
電影院不可以帶吃的進去,實例如下:
「對不起,你的爆米花不能帶進觀影廳。」國慶期間,在福田中心區的一家影院觀影廳入口,一位手拿某品牌爆米花的市民剛要走進觀影廳就被工作人員攔下。隨後,雙方爭執了幾句,但最終因為影院門口的「謝絕外帶食物」提示,觀影市民還是放棄了手中的爆米花進場觀影。
市民李先生向記者反映,他也有過因為拿著洋快餐飲料而被影院人員攔下的經歷。「不久前,我因為要趕上電影開場,拿著麥當勞的薯條,匆匆進場,可在門口就被攔下了,工作人員一定要我要麼吃完再進場,要麼放棄薯條。」李先生說,「或許不想讓觀眾因為吃零食影響觀影環境和效果。」
但是,李先生也看到電影院自營的小賣部照樣賣著爆米花等各種零食和飲料,如果觀眾購買影院自營的食品進場,工作人員便放行。「觀眾自帶的食品不讓進,陪滑遲而電影院自己銷售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因此,影院的規定屬於典型的『霸王條款』。」李先生說。
❸ 電影院不能自帶食物合法嗎
法律分析:影院禁止攜帶外帶食品的規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即「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❹ 電影院不給外帶食品合法嗎
法律分析:影院禁止攜帶外帶食品的規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❺ 可以帶外面買的食物進去電影院么
可以帶外面買的食物進去電影院。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很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於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在倡導人性自由、保護消費的當下,影院的這種做法多少顯得有點不合時宜。特別是那種以維護影院環境為由,不允許觀眾自帶,影院卻在自己內部經營各種食品的行為,不但是一種典型的霸王條款,而且還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5)電影院不讓帶吃的對嗎擴展閱讀:
拒絕外帶食品,電影院有兩個層面的考量:
1、為顧客看電影創造舒適的環境。如果允許外帶食品,這個喝啤酒,那個啃鴨梨,這個嗑瓜子,那個砸核桃,不光氣味難聞,還影響注意力,甚至造成安全隱患,降低看電影的舒適程度。
2、電影院特殊的經營方式所致。現在,電影票價比較親民,在三五十元浮動,促銷時低至十幾元,薄利多銷吸引更多顧客。為多掙錢,除了影片提成,電影院還會挖掘潛力,於是誕生了捆綁銷售的商業策略。
即用低價電影票吸引客流,他們中的一部分肯定會主動購買爆米花、可樂等商品,影院用這部分錢來彌補電影本身銷售的不足。顧客看了低價電影,影院掙了足夠的錢,可以說是雙贏。
❻ 電影院不允許外帶食物是否合法
不合法,電影院就應該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和環境以及座位,而影院設立的「禁止外來食品進入」規則屬於其利用壟斷地位而設立的霸王條款,是一種「店大欺客的行為」。這種額外強加給一方義務的做法其實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