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影院的防火分隔規定
法律分析:劇場、電影院、禮堂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築內;採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築時,不應超過2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築內時,至少應設置1個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區域分隔。
2、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觀眾廳宜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確需布置在四層及以上樓層時,一個廳、室的疏散門不應少於2個,且每個觀眾廳的建築面積不宜大於400m。
3、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內時,不應布置在三層及以上樓層。
4、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時,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5、設置在高層建築內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自動滅火系統。
法律依據:《電影院建築設計規范》
第五條 放映機房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隔牆和不低於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
第六條超大城市綜合體中的電影院,應採取嚴格防火分隔措施:電影院與其他區域應有完整的防火分隔並應設有獨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Ⅱ 一座能容納2600人的劇場,需要設置的疏散門為幾個
1.按照規定,電影院、禮堂、劇場的疏散門設置要求:當人數不超過2000人時,每個疏散門通過人數不超過250人;當人數超過2000人時,超過的部分按照每個疏散門不超過400人計算。
2.該題目描述的2600人的劇場,至少設置10個疏散門,每個疏散門的最小寬度不小於1.4米,疏散門內外1.4米范圍內不能設置踏步,疏散門不能設置門檻。
Ⅲ 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怎樣開
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向外開啟開。
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九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台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採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台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採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公共場所在營業確保安的時候全出口和疏散通必須道暢通無阻,如果是全封閉豪華空調大巴車必須配備砸窗用的鐵錘,旁邊一定標有「安全出口」,同時該處玻璃為鋼化玻璃,破了不傷人。
另外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向外開啟,如果向內開,一旦娛樂場所出現火災之類的危害,室內的強大壓力就會把門封死;另外人群擁擠也會有同樣的後果。安全出口主要是針對疏散來說的,主要考慮人往外跑。應該是向外開。
另外對於民用建築和廠房的疏散門,應採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不應採用推拉門、卷簾門、吊門、轉門和折疊門。除甲、乙類生產車間外,人數不超過60人且每樘門的平均疏散人數不超過30人的房間,其疏散門的開啟方向不限。
疏散門的寬度是決定疏散時間的重要因素,與疏散出口的數量、疏散總寬度之間必須相互協調、配合。尤其是劇院、電影院、禮堂、體育館、商店、展覽廳、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所以疏散出口寬度的設計也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