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影城到底需要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你影城應該算娛樂的,廣告和娛樂的都會在稅費種中做文化事業建設費,肯定要交的。
B. 哪些業務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需要繳納文化建設事業費的范重可見財稅[2016]36號注釋,即: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計費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按規定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應按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費額:應扣繳費額=支付的廣告服務含稅價款×費率
拓展資料: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期限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期限相同。文化事業建設費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應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88號)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
C. 提供哪些娛樂服務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一種規費。不是每個單位或者個人都是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
很多朋友一聽稅務局讓申報文化事業建設費就慌神了,就像聽到讓報環保稅一樣,其實自己沒主動去學習,也沒搞清楚自己單位性質到底屬不屬於這個徵收的范圍。
目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主要是下面兩類,除外的都不用繳納。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照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註: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是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廣告服務」和「娛樂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注意:廣告服務業的征繳范圍不包括個人,而娛樂服務業包括。
2文化事業費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但你這里要注意銷售額的口徑問題。
1、廣告服務: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繳納義務人減除價款的,應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合法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減除)。
2、娛樂服務:娛樂服務應繳費額=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3%
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
3繳納范圍很清晰,就是按照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的廣告服務、娛樂服務范圍來判斷,不要人為擴大或者縮小。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那麼你要問我做製作燈箱的屬於范圍不?那當然就不屬於了「這是應稅貨物」。那你問設計廣告屬於不?當然也不屬於了。「這屬於設計服務」具體你仔細研讀一下上面摘下來的范圍。
列舉下不需要繳納文化建設事業費
1、廣告設計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中的設計服務范疇,並不屬於廣告服務,所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2、實物廣告製作繳納增值稅,不屬於改徵增值稅的范圍,因此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財稅106號文附件一」)中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
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
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根據財稅106號文附件一中的應稅服務范圍注釋,設計服務是指,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網游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廣告設計、創意策劃、文印曬圖等。
因此,廣告設計、創意策劃等服務雖然名稱中帶有廣告或有廣告公司兼營此方面的業務,但實際上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中的設計服務范疇,並不屬於廣告服務,所以不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4優惠政策要知曉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特殊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1.【特殊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2.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5提供娛樂服務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依據、費率及計算公式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二、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娛樂服務應繳費額。
計算公式如下:娛樂服務應繳費額=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3%娛樂服務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娛樂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
D. 電影放映有文化事業建設費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88號)的規定,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印發,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因此,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如符合上述有關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規定的,則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如不符合,則不需繳納。
E. 哪些業務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需要繳納文化建設事業費的范重可見財稅[2016]36號注釋,即: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計費銷售額,為納稅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按規定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扣繳義務人應按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費額:應扣繳費額=支付的廣告服務含稅價款×費率
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期限與繳納義務人的增值稅納稅期限相同。文化事業建設費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應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第六條
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銷售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外匯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按外匯市場價格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F. 2021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政策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所有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可以繼續享受文化事業建設費免徵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
為支持電影等行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本公告所稱電影放映服務,是指持有《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利用專業的電影院放映設備,為觀眾提供的電影視聽服務。
二、對電影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電影行業企業限於電影製作、發行和放映等企業,不包括通過互聯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等信息網路傳播電影的企業。
三、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四、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稅費,可抵減納稅人和繳費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稅費或予以退還。
G. 小劇場演出交文化事業建設費嗎
小劇場演出不需要交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本通知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第四條規定,本通知所稱娛樂服務,是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娛樂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七)項第1目規定,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遺產保護,組織舉辦宗教活動、科技活動、文化活動,提供游覽場所。第3目規定,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
H. 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標准
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標准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規定的稅費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征的一種規費,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提供增值稅應稅服務取得的銷售額的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
法律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第七條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第三條 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行業稅費支持政策的公告》第三條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