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影院裡面不可以說話嗎
偶爾小聲交流一下是可以的,盡量不要影響他人。來電影院看電影是一件幸福快樂的事,不讓說話不進情理
⑵ 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犯法嗎
法律分析:在公共場合大聲說話一般不屬違法行為,只是行為不當。但要是經過相應的管理人員或人民警察提示、訓誡、警告仍然不改正繼續侵害公共利益者,則屬於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
在公眾場所大聲喧嘩如果情節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且構成犯罪的,違反刑法要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⑶ 有些小孩子看電影時大聲喧嘩,該如何制止這種行為
電影院有小孩子的哭鬧或者叫聲的確很煩,對待這種情況,我建議首先不要採取過激的行為,而是應該看看小孩子父母的反應,如果父母懂事,問題就解決了。如果父母並沒有行動,就去找找小孩子的父母,提醒一下讓他們的孩子保持安靜。最後,如果實在解決不了,就去找工作人員,讓他們出面解決,影廳有義務保證觀影者的觀看體驗。
最後,找工作人員解決問題其實是最有效的,因為他們作為管理者本來就有權利對哭鬧行為進行制止,如果事態嚴重甚至可以將他們請出去,這都是在電影院允許的范圍之內。但是我個人而言不太喜歡中途因為這種事情去找人解決。幸運的是我壓根也沒碰見過幾次影響觀影效果的事情,所以也沒麻煩過工作人員。
⑷ 公共場所大聲喧嘩違法嗎
法律分析:在公眾場所大聲喧嘩如果情節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且構成犯罪的,違反刑法要負刑事責任。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⑸ 在電影院大聲喧嘩是民事違法行為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在電影院大聲喧嘩可能構成第二款,具體是視情節而定,一般工作人員出面制止了,不再犯也就沒什麼,如果屢教不改,驚動警察了就會被罰了
⑹ 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是什麼行為
公共場合大聲喧嘩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嚴重可能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糾集多人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公眾場所大聲喧嘩如果情節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且構成犯罪的,違反刑法要負刑事責任。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規定處罰。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構成特徵:
1、主體是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上是故意的心態;
3、客體是社會秩序;
4、客觀上是行為人實施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但只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擾亂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才構成本罪。一般的參與者,不構成犯罪;
2、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行為人通常通過聚眾擾亂的方式對有關方面特別是政府施加壓力,迫使解決有關問題,以實現個人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
4、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⑺ 在公共場合大吵大鬧違法嗎
法律分析:在公共場合大聲說話一般不屬違法行為,只是行為不當。但要是經過相應的管理人員或人民警察提示、訓誡、警告仍然不改正繼續侵害公共利益者,則屬於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社會管理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九條 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若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二)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
第二十五條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有下列第一項至第三項行為之一的,處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處5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七)違反規定,在城鎮使用音響器材,音量過大,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聽制止的。
⑻ 院喧嘩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這個要看具體情節。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在電影院大聲喧嘩可能構成第二款,具體是視情節而定,一般工作人員出面制止了,不再犯也就沒什麼,如果屢教不改,驚動警察了就會被罰了
⑼ 兩個人在電影院里吵架,屬於什麼違法行為
不許在電影院大聲喧嘩是影院單方面提出的,並不是法律指出的,並不違法。
⑽ 小明和幾個同學在電影院看電影《哈利波特》時,不時大聲喧嘩,他們的行為是
就是D!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屬於擾亂公共秩序,是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