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不
電影院可以帶吃的進去。
如果影院規定不讓觀眾自帶食品,而其自營的食品卻可以帶進去的情況下,就違反了《合同法》第四十條的相關規定,屬於免除己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
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1)疫情電影院不讓自帶飲品是否侵權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2. 電影院禁止自帶飲料合法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不允許外帶食物不合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消費者花錢買了電影票,電影院就應該提供電影放映服務和環境以及座位,而影院設立的「禁止外來食品進入」規則屬於其利用壟斷地位而設立的霸王條款,是一種「店大欺客的行為」。這種額外強加給一方義務的做法其實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電影院如果是為保證觀眾的觀影舒適度,保持影廳潔凈的環境,對觀眾攜帶的零食、飲料作出一些限制,比如不允許帶打掃比較麻煩的瓜子,或是氣味較大的包子、榴槤、鹵味等食物,有其合理性,可以理解。但是,電影院為了在與其他飲品店的競爭中取勝,禁止觀眾自帶飲料,只允許觀眾攜帶從電影院購買的高價飲料。這種拿觀眾作為商業競爭道具的做法,實質上是一種霸王條款,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嚴重損害了觀眾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糾正。從法律角度說,觀眾作為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權,在哪裡購買飲料是消費者的權利,電影院不能橫加干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3. 電影院可以帶奶茶嗎
目前來說通常大部分的電影院是可以攜帶奶茶的,不過這個還是要看各自電影院的觀影規則,有的可以私自攜帶食物進場,有的則不可以。
電影院(cinema)是為觀眾放映電影的場所。電影在產生初期,是在咖啡廳、茶館等場所放映的。隨著電影的進步與發展,出現了專門為放映電影而建造的電影院。
電影的發展——從無聲到有聲乃至立體聲,從黑白片到彩色片,從普通銀幕到寬銀幕乃至穹幕、環幕,使電影院的形體、尺寸、比例和聲學技術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電影院必須滿足電影放映的工藝要求,得到應有的良好視覺和聽覺效果,電影已經成為人們飯後的論點。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正式實施,規定電影院標准英文名為Cinema或Movie Theater。
2021年8月,據國家電影局消息,電影全行業要高度重視,繼續認真落實《電影放映場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低風險地區電影院上座率不得高於75%,中高風險地區電影院暫不開放。
4. 河南一家影院禁止觀眾自帶飲料,影院這樣做合理嗎
想要評判影院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需要從影院作出這樣舉動的目的去進行說明。如果說電影院禁止觀影的觀眾將飲料帶入電影院之內,是為了保證大家在看電影的過程之中擁有一個安靜舒適的環境的話,那這樣的規定算是比較合理的。但如果影院這樣的做法只是為了避免觀眾從外面購買飲品而造成影院的收入降低的話,這樣的做法自然是不合理的。
從不同的人角度來看,這個措施都有著一定的爭議性。其實電影院作為一個休閑放鬆的場所,只需要在合理的范圍之內保證前往電影院裡面看電影的人都能夠有一個不錯的體驗就可以了,不必要對此加上很多禁止的規定,這樣的話會讓電影院變成一個不在那樣具有娛樂性的場所,反而顯得有些嚴肅和單板失去了看電影的趣味。
5. 影城禁止攜帶外帶飲料是侵權么
屬於侵犯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5)疫情電影院不讓自帶飲品是否侵權擴展閱讀
案例:
煙台一大學生小王去煙台一家影院看電影時,在檢票時被攔下,原因是小王帶了從外面超市買的飲料入場,違背電影院明確謝絕自帶酒水原則,事後小王一紙訴狀將影院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決被告影院"謝絕自帶酒水"無效,原告小王勝訴。
根據煙台萊山區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稱,2014年2月底,原告小王到煙台一家電影院看電影,進場之前小王從外面超市買了飲料,准備邊看邊喝。但是在檢票入場時,小王卻受到影院工作人員阻攔,原因是在影院觀影時不得自帶食品飲料,要求小王寄存。
小王購買的電影票背面"購票須知"明確載明,觀眾請勿攜帶非本電影院出售的食物飲品進入影廳。此外,檢票口處的電子屏幕顯示"謝絕外帶食品(包括飲料)"等內容。遇此情況,小王作為消費者覺得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犯,遂一紙訴狀將該影院告上萊山區人民法院。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己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
此外,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而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994)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被告以電子屏幕的方式告知觀眾"謝絕外來食品"屬於上述法律規定中的"店堂告示",影院未禁止觀影人在觀影時進食,缺不允許外帶食品,暗含"如果要飲食,則必須在我處購買"之意,因此構成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侵犯。
此外,影院商品高於市場價格,其限制競爭的行為也是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因此萊山區人民法院對該影院進行缺席判決,判決影院"謝絕外帶食品"無效,案件受理費由影院承擔。
6. 河南一影院禁止觀眾自帶飲料,該影院的做法合理嗎
在下班之餘約上三兩個好友去看一場電影也是非常怡然自得的,本來是一件非常高興的事情,卻因為電影院有一些霸王條款,讓人感覺到非常的憤怒。國慶期間可以說是電影院的高峰期了,在鄭州有一家電影院拒絕別人攜帶飲料進去,如果要喝的話就只能夠在電影院內購買,這就有點強買強賣的意思了。
很多人他們都喜歡在看電影的時候買一些爆米花或者是帶一聽可樂跟其他的飲料,而這家電影院這樣做也讓很多網友表示非常的氣憤。之前有酒店不允許客人隨帶酒水進去,後來也被律師認為這種條例是霸王條例,不具備法律責任,所以顧客是可以自帶酒水的。
像之前迪士尼禁止大家攜帶食物進去,而迪士尼園內的食物又貴得離譜,所以很多消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就與迪士尼打起了官司,後來迪士尼也選擇了妥協。而如果電影院繼續堅持自己的這一原則的話,肯定會有很多顧客會漸漸的脫離看電影。
7. 去萬達影城看電影,可以帶自己買的吃的和飲料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8
8. 影院禁止自帶飲料的做法,是否合理
當然不合理,這種做法是違法行為。其實特別能理解今年因為疫情的影響,所以很多影院的生意都不景氣,影院售賣的可樂,爆米花等等產品銷售量都特別不好,所以影院方面希望客戶可以買影院出售的產品。但是客戶買什麼產品是客戶的自由,怎麼能不允許客戶攜帶飲料進入影院呢?這樣會對影院有非常不好的影響的。
他們這種行為是違反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也是違法的,所以面對這種事情一定不要妥協,如果妥協的話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很多時候大家在看電影的時候都會想著算了算了,退一步海闊天空。但是往往看完電影回家之後想起這件事兒會越想越氣。所以如果感覺到不滿,就勇敢的說出來吧。
9. 河南一影院禁止觀眾自帶飲料,影院有權利這樣做嗎
很多年輕人都把看電影作為是一種娛樂消遣的最後模式,因為沒有時間去旅遊或者是做什麼,所以在高強度的工作之下,可以選擇看電影來放鬆自己的心情。而很多網友都喜歡在看電影的時候買一些飲料或者是一些爆米花,可以邊看邊吃,也是非常愜意的。
在10月3號鄭州的一家電影院,卻不讓客人們自帶飲料進去,這到底是為什麼呢?當時有一位顧客,他買了某個品牌的奶茶。但是在檢票的時候,服務員卻告訴他說飲料不能夠帶入到影院內,在男子詢問為什麼之後,服務員便說,這是我們公司的規定。
而如果我們站在電影院老闆的位置來說,這應該是不能夠帶的,因為畢竟,誰都不是慈善家,誰都想賺錢。 但是無論如何,電影院是沒有權利去這樣做的,如果要想把一個生意做大做好,肯定是不能夠太過於小肚雞腸了,如果這樣的話,下次估計沒有人會來這家電影院看電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