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3d電影院里用手機拍下來可以看嗎有多模糊
不可以的
本人就是影院工作人員
第一,3D電影的放映需要放映機3D電影的專用通道,然後通過外設的信號發射裝置或者光源轉換裝置發射3D眼鏡,觀眾通過3D眼鏡獲得3D效果,而不僅僅是將3D影像用攝像機拍下來就能捕捉到得。是無法實現3D效果的
第二,影院影像是放映機發光將影像投到銀幕上,因為拍攝的焦點是光源,所以攝像機拍下來的效果會與現實差別很大。這就如同你拿相機去拍攝亮著的燈泡,效果和實際差距很大一個道理
第三,影院是不允許觀眾偷排影片的,巡場員工發現會制止你的
㈡ 在電影院拍照後,如果不給其他人看,算犯法嗎
你好這位同學,這是不犯法的。因為電影院屬於公共場所,只要你沒有把照片或者視頻用作商業行為或其它私人用途,就不算違法。更何況你沒有給其他人看,這不算犯法的,沒關系,不要緊張。謝謝。
㈢ 在電影院拍的照片不見了
可能是不小心刪除了,手機相冊都有一個最近刪除的相冊,查看裡面是否有不小心刪除的照片,可恢復。
手機都有最近刪除,只要沒有清空這個相冊的話,照片都是可以恢復的。如果沒有的話,那可能是在電影院拍照的時候環境太黑沒有拍上。
如果你所問的是相機或者單反,那很有可能儲存卡已滿沒有拍上,沒有進行儲存,或者是操作上有失誤。
㈣ 乃萬為在電影院拍攝照片道歉,4種行為屬於電影盜攝,你知道是哪些行為嗎
乃萬分享了幾張自己在電影院拍攝的《革命者》照片,引發網友對其盜攝的討論,隨後她將微博刪除。晚上,乃萬發文為引起的爭議道歉,她表示「非常對不起電影製作者們,我是無心的,我確實不知道,並且當時發出來立刻被粉絲提醒就迅速刪除了。」
其實她這個道歉似乎還沒意識到問題所在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將拍攝的照片發送朋友圈,有可能需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果損害公共利益,或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處以罰款、沒收相關材料及工具等。
哪些行為屬於電影盜攝在電影院盜攝,是觀影的幾大惡習之一,錄像、錄音、拍屏等都屬於影院盜攝行為,該舉動還侵犯版權。如今不少電影院在電影開場前都會有「禁止盜攝」等文字提醒。需要普及的是,電影盜攝又稱屏攝,是指一種包括錄像、錄音、拍屏在內的影院盜攝行為。
㈤ 在電影院拍的照片可以發抖音嗎
在電影院拍的照片不可以發抖音據我國《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權人享有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受法律保護。
㈥ 有沒有最近在電影院拍的照片。
有今天的電影票
㈦ 看電影拍照發朋友圈算盜攝嗎你有沒有這樣的習慣
在看了2月9日22:29播放的做客CCTV-6電影頻道《今日影評》節目的視頻後,通過主持人和專家的截圖,我知道了卡尼暗影拍照發朋友圈算盜攝。我自己很少看電影,也很少會發朋友圈。
曾經泛指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偷拍別人照片的行為,嚴格來講可是觸犯法律的行為。盜攝和偷拍是差不多的意思,偷拍是指利用針孔攝影機等監視用器材在當事人(苦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錄下一些私密的鏡頭。
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麻煩給我點個贊或者關注一下我,萬分感謝。另外你你有沒有這樣的習慣呢?歡迎您到下面的評論區發表您的寶貴意見。
㈧ 電影院拍一張照片算侵權嗎
法律分析:電影院拍照片不算犯法,如果僅僅是拍照並沒有用作商業方面的用途,也沒有大肆的進行傳播,那麼是不會侵犯到電影的版權的,所以一般情況下不是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 著作權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使公眾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㈨ 我在電影院看《你的名字》拍了幾張照片…發到網上去…有人說不能拍…侵犯版權…真的不能拍嗎
可以拍照片,不能錄視頻。
順便提醒一下,最好不要在電影院里拍照片,無論是閃光燈還是快門聲都會對其他觀眾造成不好的觀影體驗,要拍的話,最好把手機調靜音,閃光燈也給關了。
㈩ 求一張最近在電影院拍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