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香港十大奇案的紙盒藏屍案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卞玉英赤裸的屍體。死者卞玉英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這個電視機的紙箱成了破案的關鍵。
經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最後,終於找到了嫌犯歐陽炳強,法院最後判他有罪
這個案件的看點在於,「紙盒藏屍案」是香港首宗紙盒藏屍案;其案情峰迴路轉轟動全港;亦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但是歐陽炳強真的是殺人兇手,至今尚有爭論。
據說當時警察為了破案還在半夜打電話去他家冒充死者亡靈,結果他居然一點反應也沒有。然後就是他到現在也不承認殺了人。當年在認罪書上簽字的時候他還說:「我雖然簽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歐陽炳強的家人在判決後也作多次上訴均被駁回。
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劃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歐陽炳強,香港知名釋囚。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兇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但有部份於該個時候生活的香港人認為他是無辜。
值得一提,當年為歐陽炳強上訴的正是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他於2002年9月11日獲得釋放,並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時半:卞玉英離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時半:致電女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陳到達時,卻不見死者蹤跡。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死者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 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被告(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神經不斷跳動。隨即又表現得很鎮定,沒有反對警方的搜查。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鑒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灣被告住所,將他帶返警署問話,數天後將他釋放。
1月22日,警隊再到上址檢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時至10時半,由被告當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閘門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內拘捕被告,當時他正在洗澡。
警察總部內,被告對著卞相片表示不認識對方,未見過她來借電話,亦未見過安美內有該紙箱。案發當日,更未聞異聲。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發生謀殺案。晚上回家從妻子口中得知發生該案,其妻還笑說謀殺案是他做的。他說:「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歡看占士邦片、恐怖片及有關新奇武器的電影。 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結領呔,頭發整齊,神色鎮定,不時與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對視。
檢察官:本案將依賴許多環境證據,假如證據綜合起來沒有疑問,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個比喻:絲襪、光線、拼圖。
陪審團:5男2女
檢察官引導陪審團:此案依賴許多環境證據,若綜合證據後沒有合理懷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證人共15名,呈堂證物多達200多件,大部份為男女毛冷外套衫褲、內衣褲,擺滿庭內3張12呎X 3呎的長台。
其中一個最特別的證物是一個特製的塑膠模特兒,捲曲放在一個裝電視機的紙盒內。
其他證物:燒焊器、士巴拿、電線、鐵鋸、帳卌;另外有二三十個白色小盒,裝著頭發、燒焦的恥毛、衣物纖維。這些證物亦被拍下彩色圖片呈堂,是科學鑒證中的環境證物,用作間接證明一個犯罪者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所觸犯的刑事罪。
驗屍報告發現:
- 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頸勒斃
- 死亡時間:12月16日下午六時至凌晨
- 死者仍是處女
- 死者雙乳頭被割掉
- 死者恥毛被灼過(被燒焊器燒過)
科學鑒證部份:
- 死者屍體上有若乾衣物纖維,指甲上亦有,與被告家中的衣物纖維一樣
- 死者頭發上有電線膠,在安美內亦發現有此物證
- 工場內有女死者的纖維毛發 -死者手肘上有一張印有兩個中文字「未焊「的紙屑
第二天
示範搬屍:女警扮死屍蜷伏在紙箱內,貝亞示範搬屍的方法。其後,主審法官及陪審團到跑馬地現場,再實地示範,整個過程約二十分鍾,吸引不少途人。
環境證供證實:紙盒可從大閘或細閘穿過,拖出門外。
卞玉英弟(最後一個見過死者)供詞:
- 卞當日下午在家中煮飯,下午4時接了一個電話,談了兩三分鍾,七八分鍾後再接聽一個電話,又談了三分鍾
- 卞5時出門口到銅鑼灣返夜校,比平日早了個半個小時
- 卞臨行前表示先往新聞大廈幫哥哥登廣告
警方證實藏屍紙箱曾放在工場內,另證實女死者背後、左腳、左臂上的纖維與被告西裝上的纖維相同。
第四天
法醫官示範死者被殺死的經過:
- 死者是窒息致死
- 最初估計卞是下午9時至12時死亡。後來發現她被勒斃後,將死亡時間提早至6時至12時,因為被勒死後,體溫會較高(人死後體溫每小時下降1.5度)。
- 從細胞反應推斷,死者是死後才遭灼恥毛及割乳頭,死者恥毛不是被火燒,因有明顯的分界,顯然是被燙熱的物體灼過
- 死者仍是處女
- 據血細胞沉澱情況,證實死者是死後一至兩小時內被搬進箱內
- 死者胃內有食物殘渣,死者於死前三小時曾進食(一般人進食後4小時,食物才會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學鑒證部份:
- 死者手上有張寫著「未焊「的紙屑,工場內有張寫著「修妥「的紙屑,外型吻合
- 死者的灼焦恥毛灰內,找出綠銅線
地毯式搜尋證物:用吸塵機吸現場細微證物過程
法官叫現場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證物。此語一出,鬨堂大笑,陪審團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兩名少女上庭作供,證實被告於73年夏天曾在小輪上燒她們的裙子。
被告辯護:
- 沒有燒裙,認為做這種事的人行為卑鄙,他經常從筲箕灣過觀塘,從未留意到有人與他相貌相似
- 纖維的相同事出巧合
-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項
- 當晚他因參與同事宴會,所以穿上該西裝,但他先把西裝掛回家中。他認為那些纖維可能是宴會上與人握手時得到的,亦可能有人與他穿相同的方服,纖維不一定來自他的西裝
- 警方見到他神色慌張,其實是因當晚他喝了一些酒
辯方律師:
- 警方集中跟蹤被告,對被告不公平
- 陳彬彬收到死者電話時,聽到她背後人聲嘈雜,很可能是在茶樓打來的。死者由筲箕灣到跑馬地,需要一小時,途中吃過東西,又登過廣告…
- 控方為頂證被告有罪,才將死亡時間故意說早一點。 歐陽炳強「前死囚」出獄
轉眼28年過去,26歲入獄的歐陽炳強已經是兩鬢斑白的「阿伯」。據悉,鑒於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香港懲教署的刑期覆檢委員會認為他符合獲釋條件,批准其提前出獄,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兩年,以接受監管。兩年後覆檢委員會再審查其情況,如表現良好才能正式脫離釋囚行列,恢復自由身。
根據慣例,長期監禁的囚犯假釋後會由負責監管的懲教署人員陪同作一次「香港游」,以重新認識社會環境。9月16日,歐陽炳強在懲教署人員陪同下,首次公開露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的士,並向傳媒講述出獄感受。28年滄海桑田,香港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歐陽炳強眼中,什麼都是新鮮的。人更多了,樓更高了,當年的第一高樓,如今已毫不起眼。超市、手機、電腦、地鐵、八達通這些新生事物,他都一一學習使用,鬧了不少笑話。
盡管事隔多年,面對紙盒藏屍案的元兇,記者們最關心的問題仍是「當年你究竟有沒有殺過人?」對此,歐陽炳強只是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至於此次獲釋,他說:「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最高興的是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而當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卻已不知去向,據傳已攜女改嫁。
歐陽炳強的出獄在香港社會引起了不同的反響。當年經辦此案的警務人員大多已退休,他們均置疑當局此舉,認為歐陽炳強是一個高智慧型的罪犯,仍有一定危險性;許多年輕的市民對此案全無印象,對如今年華老去的歐陽炳強表示同情,認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華都在獄中渡過,這懲罰也夠了。」有意思的是,盡管香港已滄桑巨變,當年第一個發現「紙盒藏屍」的清潔女工「林嫂」卻仍在同一個地方做清潔工,當記者請她發表意見時,年過70的她卻擺手搖頭不想再提,說想起來都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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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盒藏屍之公審》是陳奧圖執導的恐怖電影,任達華、葉童參加演出,1993年9月2日上映。1974年發生在香港跑馬地的紙盒藏屍案,法庭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僅憑「科學鑒證」便將疑犯定罪,而疑犯則咬定沒有殺人,作案的動機和過程始終成謎,此案曾轟動一時,成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
1974年2月,少女英被紙盒藏屍,警方遂成立專案小組,始用科學監證偵查,適逢警方受廉署壓力,急於破案立功,此案遂漸成偵查重點。由於案發地點,時間,加上科學監證的證據皆令強成為疑兇,加上無不在場證據,故強被判死刑。
其妻鳳深信夫是清白,而強亦堅持無辜,無奈強仍被判有罪,判罪後,鳳要面對多方面的壓力及重擔,後更被拐賣肉體,幸遇女記者指引及律師協助,鳳嘗試為夫上訴,並屢敗屢試,但始終不是......
Ⅲ 誰還知道什麼電影是根據真實案件拍攝的,並且是至今還沒有結案的最好最好是連環殺人案!
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相關電影: 《紙盒藏屍之公審》 導演:陳奧圖 演員:任達華、葉童、董驃
一部無法確定真相的電影。對於這個疑點重重的案子,最終沒能給出一個公眾想要的「答案」,是警察屈打成招還是阿強隱瞞事實,無人得知。
讓人深記的是強嫂三番四次死心不改的為阿強上訴。無論如何,有這么一個妻子,是阿強的幸運。
後記: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劃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紙盒藏屍案」是香港歷史上首宗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利用鑒證科技成功入罪的案件。和「紙盒藏屍案」類似的一個真實案例,也有改編成電影。
Ⅳ 紙盒藏屍案的影視作品
紙盒藏屍之公審
年代:1993
導演:陳奧圖
演員:任達華、葉童、董驃
一部無法確定真相的電影。對於這個疑點重重的案子,最終沒能給出一個公眾想要的「答案」,是pol.ice屈打成招還是阿強隱瞞事實,無人得知。
讓人深記的是強嫂三番四次死心不改的為阿強上訴。無論如何,有這么一個妻子,是阿強的幸運。
02年9月11日,在監獄度過28年的案件主人公歐陽炳強假釋出獄,而強嫂和子女沒了蹤影。記者問歐陽柄強當年是否殺人,歐陽柄強說案子已經劃上句號,有生之年不願再提起……
四人幫之錢唔夠洗
年代:1999
導演:丘禮濤
演員:李修賢、李燦森、羅烈、梁卓滿、
李燦森四人借高利貸,因沒錢可還而殘忍殺人分屍,裝入紙箱做垃圾扔了之後,被垃圾處理處當材料填充於山下。
此片是根據香港開埠以來,第一宗沒證物、沒證人、沒凶器、沒屍首,而能入罪的兇殺案改編而成。電影採用捕人後回憶的手法來講述故事,眾人各執一詞,案子撲朔不迷離,卻也值得一看。特別是李燦森和盧惠光的出色表演,為本片添色不少。
動作明星盧惠光內戲也十分不錯。
羔羊醫生
導演:李修賢
演員:李修賢、任達華、鄭則仕
90年代李修賢努力走他的檔案揭密路線,監制出品了許多部改編案件的電影,如《羔羊醫生》、《水箱藏屍》、《人肉叉燒包》、《四人幫之錢唔夠洗》等等,《羔羊醫生》是其中的優秀作品之一。
這些電影都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李修賢以警長身份出現,帶領幾位手下去辦案,而這幾名手下必有一個是有點膽小的女人婆。而且大多數是先捉到人,然後再開始逼供,繼而案犯回憶講述作案過程,使得真相大白於天下……
《羔羊醫生》也是如此模式產品,但不同的是製作精良,水準頗高,不是他的同類作品能比。
Ⅳ 關於香港紙盒藏屍案
紙盒藏屍案是發生於1974年12月10日香港的一宗罪案。一名當時16歲少女卞玉英乘搭電車到達跑馬地後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電話,之後被殺害。翌日,有人在街上發現卞玉英的裸屍被藏於電視機包裝紙盒內。
1975年,警方拘捕案發時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國籍男子歐陽炳犟,並控告他謀殺。歐陽炳犟被判罪名成立並被處以死刑。這是香港首宗沒有人證,純粹以科學鑒證定罪的謀殺案。歐陽炳犟的妻子張金鳳多次為丈夫尋找律師上訴,希望獲得脫罪的機會,但最後仍不成功。其後於1981年,張金鳳宣布與歐陽炳犟離婚。
1980年代,當時的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歐陽炳犟的死刑,並由終身監禁取代。最後於2002年,歐陽炳犟終於獲得假釋。
Ⅵ 各位知不知道香港HelloKitty藏屍案,附香港十大奇案
Hello Kitty藏屍案發生於1999年的香港,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遇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被迫飲尿、吃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等,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
Ⅶ 龍虎風雲電影的演員
演員表
黃光亮 飾 阿廣
徐錦江 飾 陳錦華
劉江 飾 周警官
韓坤 飾 Bill
瑪利亞 飾 酒吧歌女
張耀揚 飾 喬警官
吳家麗 飾 阿紅
簡介 高秋的戀人
孫越 飾 劉定光
簡介 警察
李修賢 飾 阿虎
簡介 匪徒
周潤發 飾 高秋
簡介 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