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一天的時間即將結束了,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獲的,此時此刻我們需要寫一篇日記了。日記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這是一本又有漫畫,又有中文,又有英文的一本以日記形式寫的搞笑的書。他常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會擔心自己會被大塊頭欺負。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了日記,雖然寫這個是為了應付自己長大成名之後回答的問題。
本書的主人公叫格雷,他一家有五個人。他、他的弟弟曼尼、哥哥羅德里克和他的父母。下面,我就給你介紹一些本書的有趣又好玩的故事吧。
在格雷的暑假剛開始沒有幾天,有一天半夜,羅德里克勤克儉就把格雷叫了起來。他的哥哥說他已經沉睡了一個假期,不過萬幸的是格雷醒的正是時候,剛好趕上了開學的第一天。
你也許會說,這都中招,也太低能了吧!不過羅德里克當時整整齊齊地穿著校服,還調了他的鬧鍾的時間,搞的真跟早上該出門了似的。還有,羅德里克把格雷的窗簾拉了起來,這樣格雷就看不到外面的一處漆黑了。
羅德里克把弟弟叫醒之後,格雷就穿好衣服下樓了,准備下樓做點早餐吃,一如既往。不過我猜他一定發出了很大的響動,因為沒有過多久,老爸憤怒地說:「凌晨三點吃早餐?你想干什麼?鬧得全家不得安寧。」搞笑吧?
翻開這本書後,我每次笑聲與下一次笑聲停頓不超過五分鍾。一是因為格雷滿腦子的鬼主意,實在讓人忍俊不禁。二是因為我還能毫不費勁地明白他的舉動,然後會心一笑。
在寒假裡,我讀了《小屁孩日記7》這本書。這是一本好玩、幽默、真實、可愛的書!翻開它,你會捧腹大笑。不得不承認,這真是一本「好書」呀!
第7本——從天而降的巨債:暑假剛開始,格雷就與老爸老媽展開了拉鋸戰:老爸老媽堅持認為孩子放暑假就應該到戶外去活動,但格雷卻寧願躲在家裡打游戲機和看肥皂劇。不得已之下,格雷就跟著死黨羅利到鄉村俱樂部玩,兩人在那兒吃了一點東西,就欠下了83美元的「巨債」。於是,他們不得不想盡一切辦法打工還債,可是格雷並沒有多少錢,於是他們在街角的小店買了一張卡片,女生都喜歡拿這些卡片當生日賀卡送給別人。格雷想把那張「賀卡」做成了廣告單,可是他沒錢買列印的東西。他們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想格雷的老媽為什麼不給格雷錢呢,最後我知道了老媽想鍛煉格雷,要有創意。
我也想當一個「小屁孩」了!因為長大後就沒有那麼豐富的想像力了,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惜我們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快樂的!童年是自由的!讓我們都變回「小屁孩」吧!
雖然小屁孩日記字少圖多,但是我還是愛不釋手,我以後一定要看好書,讀好書!《小屁孩日記7》是中英文版的,它是我們今後學習英語不可多得的中英文對照的課外讀物,我一定要好好珍藏它!
有一本書,即使像我這種不怎麼愛看書的人也愛看的書——《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爆笑日記,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寫的。明星劉愷威也接觸過,雖然不長。我看的是其中的一冊——砰、砰、砰家庭旅行。說的是小屁孩在外旅行時的困難與他闖的禍。這時,我想:這些講的都是我經歷過的。而這些事,我們也歷歷在目。
看了這一本書,我同時也很敬佩作者。因為書上面說,這一本書是一個美國初中男生寫的日記,老是被別人欺負,便有了小小的自卑。可是有時候,卻因為他的頭腦比別人聰明而沾沾自喜。後來他開始寫日記,可是卻老是幻想。這些事例我都有過,而作者卻可以把小孩的生活寫得如此生動、搞笑,這一點便是我敬佩作者的理由,發現身邊的美。
看了這一本書,我想了一下我的爸爸媽媽,再想了一下我。才發現,我看的這本《小屁孩日記》突也了一個詞——堅持。沒有了堅持,「小屁孩」就不能過解決遇到的困難,沒有了堅持……再作個比喻:我的爸爸媽媽是一塊無瑕的玉,而我
便是一個沒有打過的玉石。堅持便可以把我打磨成一塊美玉,這不很合理嗎?因此,這本《小屁孩日記》突出了一個詞——堅持。
在《小屁孩日記》里,我最愛這本書。
今年暑假,我將《小屁孩日記》認認真真地看完了。這本書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用獨特的方式向大家介紹了他三年的中學生活。
書中的人物十分可愛,主人公格雷是一個狡黠、幽默、自戀、懶散的男孩。他在母親的要求下寫日記,幻想自己成名後蜂擁而至的記者將自己眾星拱月般圍起來。他收集個人用品,打算以後開個博物館,賺很多很多的錢。他想與死黨羅利推出一個「世界上最大的雪人」,將弟弟曼尼的小雪人踢飛,因此惹怒了老爸,剛花了很長時間完成的雪人兩秒就銷毀。他在爺爺家的公園中誤入女廁所的囧事被哥哥羅德里克在全校大肆宣揚。他心愛的小魚遭遇不幸,慘死在哥哥的魚的「毒口」之下。死黨羅利受傷後受到女生的百般呵護,他十分嫉妒羅利,自己也扮作傷員,但大家置之不理。雷格再聰明,在家中仍然不是哥哥羅德里克的對手,經常被耍得團團轉。正在上幼兒園的弟弟曼尼「以小欺大」,但不管多麼調皮搗蛋,老爸老媽也護著曼尼,令格雷頭痛不已。
這一個一點也不符合大人們心中那種懂事上進的乖孩子形象的小屁孩,卻讓無數的人喜歡他。
人們會對生活中一切評論好與不好。若對人們有好處,就是「好」;若沒好處,便是「壞」。
而我認為作者筆下的小屁孩雖然對人無益處,但是他仍然惹人喜歡,這就說明了「壞」也可以「好」,沒好處不代表無人喜歡!
《小屁孩日記》給了我許多啟示,希望大家也來看一看,也像我一樣,一起做一回小屁孩!
我喜歡讀書,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和我形影不離,每天我都會擠出時間來看書。最近我喜歡上了一本書,書名是《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由美國孩子格雷用日記的形式記錄出他日常生活的書。故事裡的主要人物有:格雷和他的爸爸、媽媽、哥哥、弟弟,還有他的死黨-羅利。這本書講述很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書中抒發了作者快樂、難過、憤怒的心情,不時地格雷還能冒出一些奇思妙想。
格雷是一個樂觀向上的孩子,他的弟弟曼尼幾乎每個月都偷格雷的零花錢,格雷每次跟媽媽告狀,可是媽媽都向著弟弟,他很生氣但又沒有辦法。於是格雷想找份工作賺回損失的錢。他發現了一個除草的廣告牌,他把除草師傅的頭像改成自己的頭像,扛著廣告牌在街上溜達想讓別人僱傭他。後來有人僱傭了他,可是格雷不會使用除草機,把草地弄得亂七八糟,最後雖然格雷學會了使用除草機,但僱主不滿意他的除草技術,沒有給他工錢,他的賺錢計劃以失敗告終。盡管他遇到了挫折,但他因為學會了使用除草機還是很開心。
之所以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格雷百折不屈和樂觀向上的精神,如果我能夠見到他,能和他成為朋友,那該有多好啊!
這是一本全球狂銷過億的書籍——《小屁孩日記》,它的作者是美國的作家傑夫·金尼,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於丹曾經讀完這本書後,哈哈大笑道:「一、小屁孩比我們成年人聰明多了!二,讓我們都當回小屁孩吧!三,從今天起寫日記,無論用中文還是英文!」
這本書的大概內容是:羅利和小屁孩准備創建一個鬼屋,規劃依次從入口到出口的名稱為:鬼屋長廊→血之湖→無底深淵→狂鼠隧道→骷髏迷陣→刀縫求生→奪命怪手→死亡滑梯→硫酸之湖,後來羅利的爸爸不同意羅利來了,所以計劃就失敗了。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說我吧,一次我去烈士陵園的鬼屋裡玩,裡面有許多可怕的景點,我就說一個我最怕的景點吧:有一次,我剛走到那兒,就被這里陰森森的氣氛嚇得忐忑不安,這里酷似停屍房一般,我被這陰森森的氣氛嚇得不知所措,終於,我鼓起勇氣,大膽的向裡面走去,突然,我旁邊的一個骷髏對我說:「呵呵,留下來陪我吧!」他的半邊臉上面的皮膚已經脫落皺巴巴的垂在骨頭上,他的腳像被人用刀砍過似的血淋淋的,我的胃裡一陣翻江倒海差點吐了,我用百里沖刺的速度沖出了鬼屋,出來之後牙齒噠噠噠響個不停,半天說不出話來……
經過我的描述你是不是很想看呢?哈哈哈,如果你喜歡就去買吧!我在那裡等著你哦。
讀《小屁孩日記》有感: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格雷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總想投機取巧偷懶。我敢說他的靈感全來自偷懶。這本書記錄了他的成長糗事,同時也讓你哈哈大笑。
我就來跟你們來說說在他身上發生的一件事兒吧
十月的一個星期六,他的哥哥羅德里克在家裡舉行了大派對,他哥哥給每一個認識的人打了電話,大約七點時,羅德里克的朋友陸陸續續出現了,羅德里克叫他去多拿幾張桌子,他下了地下室,但忽然聽見身後啪的一聲,門銷上了,格雷被他哥哥耍得團團轉。到了早上,格雷看門打開了,就走到客廳一看,客廳就像遭遇龍卷風襲擊一樣,羅德里克要他收拾,他說他哥哥是痴人說夢。羅德里克說他要是東窗事發,就要把格雷拖下水,還要跟他朋友說格雷這個暑假的糗事,格雷簡直不敢相信他哥哥會這樣耍陰招。只好從命幹活。
合上這本書哈哈大笑吧,小屁孩雖然聰明,但總是被羅德里克耍得團團轉。格雷的童年時光是多麼地美好啊,我從現在開始,一定要如我那雙沒有近視的眼睛睜大些,仔細挖掘身邊的趣事,記在本子或腦子里,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童年比格雷的經歷還要有趣呢!格雷的腦瓜充滿著鬼點子,實在讓人忍俊不禁,想想看,現在我還有7年才成人呢!也許現在還來得及體驗我的「美好」童年呢!
上一星期五,薛老師把小屁孩日記的書發了,讓我們認真的讀這一本書,我回家寫完作業,就去讀這本書了,這本書很有趣,尤其是丟三落四這個小故事,有一個小男孩叫米多,他每天不是丟這個就是丟那個,反正每天都會丟東西,後來媽媽說了一句:就沒把你丟了,米多說:我現在要保管的東西太多了,有鉛筆、文具盒、橡皮、水杯、鞋子,媽媽很奇怪的問:為什麼還有鞋子呢?米多說:下課的時候,他們班的男生一起比賽扔鞋子,看誰扔的最遠,金剛力氣大,一下子就扔到了二樓陽台上,我力氣卻小,一扔就扔到了一個泥坑裡。
所以他的媽媽想了一個好辦法,是在每個東西上寫上米多的名字,媽媽說:橡皮太小了,沒法寫,米多開始每天丟一塊橡皮,媽媽越來越生氣了,今天,媽媽問我:你怎麼每天都丟一塊橡皮呢?米多對媽媽開玩笑說:我昨天沒有丟橡皮,媽媽的火有點消了,我又說:昨天我丟了兩塊橡皮!
我讀了這一篇故事的時候,我想對米多說:你以後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東西,不要再丟三落四了。
今天,我看了《小屁孩日記》,這本書講了一個二年級學生米多的故事。這本書真有趣,尤其是「辦報紙」和「打哈欠課」這兩篇日記。
在辦報紙這篇日記中寫到「米多剛寫完報紙,他的寵物狗『一塌糊塗』就在報紙上面尿了一泡尿,米多好不容易做完的報紙現在變得臭烘烘的」。米多剛做好的報紙被弄臭了,你說可笑不可笑?
在打哈欠這篇日記中寫到「米多打一個哈欠,好多同學都跟著打哈欠,更可怕的是甜老師也跟著打哈欠。甜老師神秘的說:『現在我們上打哈欠課吧』。」
我看了<<小屁孩日記>>這本書,認識了朱爾多,他是一個開朗搞笑的小孩子。有一次我看拍賣奶奶這一段,他要拍賣奶奶,就把奶奶領到了拍賣的地方,雖然有很多人想買奶奶,可是朱爾多還是不捨得把奶奶賣出去。這段小故事讓我感受到親人對我們有多麼重要,親情是不可以拍賣的。
我讀了這本書後,讓我學會了怎麼寫日記,以後我要把生活的點點滴滴記在日記里,和夥伴們一同分享我們童年趣事。
這本書《小屁孩日記》是上次過節,媽媽送給我的禮物,說好我們一起閱讀的。
可是書一拿到手,我就忍不住翻著看了幾頁,結果被裡面的幽默內容吸引住,看著看著,還不停的發笑。這個小屁孩格雷實在太搞笑了。
格雷是個美國的中學生,他善良、誠實、聰明、愛玩,滿腦子的鬼點子。他的媽媽讓他記日記,他除了鬆散地記述了有趣的或難忘懷的事情外,還畫了許多漫畫。在日記里,格雷記述了他如何駕馭充滿冒險的中學生活,如何巧妙逃脫學校歌唱比賽,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讓任何人發現他的秘密。他經常想做好事卻弄巧成拙,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有點自私,但重要關頭也會挺身而出保護朋友。
我覺得這本書十分有趣,能夠時不時的讓人哈哈大笑。作者把人物塑造的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就像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的瑣瑣碎碎,格雷的興奮喜悅,格雷的失落悲傷,格雷的所作所為讓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我自己的生活中點點滴滴。甚至於格雷的小弟弟曼尼的恃小賣小欺負格雷也會讓我非常氣憤,好像我自己也被小弟弟欺負了一樣。看來寫日記也很容易,原來日記就是把每天發生在身邊的大事小情給記下來。
這個暑假,我照例去書店買書。一進書店,這本《小屁孩日記》就吸引了我,它與眾不同的設計,還有書名。我急忙選了一本翻開看,哦!它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這不正是學校推薦的讀物嘛!於是,我決定「對,就買它了!」
出了書店我就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一邊走著路,一邊時不時翻開看一點。轉眼間就到家了,我急忙拿出書來打開看。書里的內容一下就吸引我了。才過了一會就看了大半,不到半天,這本書竟然就全看完了。唉!作者怎麼就不捨得寫多點呢?
現在我回想起書中的內容,就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來。我覺得小屁孩太有趣了,他生活一定很快樂。因為在他身上總有許多有趣的事發生。其實這本書告訴我們:有趣的事總需要我們去發現,還要多一些奇思妙想。這樣,我們一定會變得樂觀、積極、大膽;也一定會交到很多好朋友;也一定會像小屁孩一樣敢作敢為的。
怎麼樣,你是不是也跟我想的一樣呢?如果你還沒看過這本書,那麼就趕快行動吧,快樂在等著你呢!希望從中你可以收獲快樂與奇思妙想,從此踏上想像的旅程。
《小屁孩日記》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格雷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總想投機取巧偷懶。我敢說他的靈感全來自偷懶。這本書記錄了他的成長糗事,同時也讓你哈哈大笑。
我就來跟你們來說說在他身上發生的一件事兒吧:十月的一個星期六,他的哥哥羅德里克在家裡舉行了大派對,他哥哥給每一個認識的人打了電話,大約七點時,羅德里克的朋友陸陸續續出現了,羅德里克叫他去多拿幾張桌子,他下了地下室,但忽然聽見身後啪的一聲,門銷上了,格雷被他哥哥耍得團團轉。到了早上,格雷看門打開了,就走到客廳一看,客廳就像遭遇龍卷風襲擊一樣,羅德里克要他收拾,他說他哥哥是痴人說夢。羅德里克說他要是東窗事發,就要把格雷拖下水,還要跟他朋友說格雷這個暑假的'糗事,格雷簡直不敢相信他哥哥會這樣耍陰招。只好從命幹活。
小屁孩雖然聰明,但總是被羅德里克耍得團團轉。格雷的童年時光是多麼地美好啊,我從現在開始,一定要如我那雙沒有近視的眼睛睜大些,仔細挖掘身邊的趣事,記在本子或腦子里,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童年比格雷的經歷還要有趣呢!格雷的腦瓜充滿著鬼點子,實在讓人忍俊不禁,想想看,現在我還有7年才成人呢!也許現在還來得及體驗我的「美好」童年呢!
第二次看這部片了,還是寫一下感想不然又忘了。格雷本來是個小自私鬼,他經常跟憨厚的羅利一起玩,其實大多數情況下他都在欺負他。他以為自己會很受歡迎,經常指導羅利應該怎樣變得COOL一點。但是他發現羅利竟然比他更受歡迎,他羨慕妒忌恨,在一次出外巡邏的時候他犯下了錯誤然後把責任推給了羅利。發現真相之後羅利就決定不跟這個自私的人混了,純真善良的羅利很受其他同學的歡迎,相反格雷就經常孤獨一人,他越想證明自己過得好,反而使自己的人氣降得越來越低。最後當那幾個壞男孩來報復他們倆個時,男孩強迫羅利吃掉被詛咒的芝士,大家都害怕接觸被詛咒的人。此時,格雷挺身而出,解救了羅利,雖然最後沒有人站在他那邊,但是他重新贏回了羅利的友誼。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格雷也不是一個本性壞的孩子。他努力做事想引起格雷的注意都是因為其實他很重視這個朋友的。他比童年的小孩都要成熟,思想好像更社會風氣化。和朋友相處得時候往往只想到自己而忽略了別人,最後他應該也學會了要換位思考,照顧對方感受了吧。
俗話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今天,我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它的書名叫做《小屁孩日記》。這是一本一半中文,一半英文的書。更值得說的是,這本書中配了精美的插圖,再也不會讓你看見一大頁一大頁的文字而頭疼了。當我剛拿到這本書時,它就像一塊磁鐵似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於是我迫不及待地翻閱它。直到現在,我已經搜集了《小屁孩日記》的前六冊。雖然這本書已被我翻閱無數次,但我總是讀得津津有味,毫不厭倦。
這本書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格雷的日記,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格雷是一個狡黠、機趣、自戀、膽小而且愛出風頭的男孩,這一點都不符合人們心中的「好孩子」,但是這個缺點不少的男孩讓無數的人喜歡他!格雷曾幻想著自己成名後拿日記本應付蜂擁而至的記者;他喜歡玩電子游戲,卻被老爸趕出去運動,結果他便去朋友家玩游戲,回家時用別人家的噴水器弄濕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樣子;他眼紅自己的好朋友受傷以後得到女生的呵護,就故意用綳帶把自己的手掌裹得嚴嚴實實的,裝成傷員,反而招來女生的厭惡……
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總是哈哈大笑,以為格雷滿腦子的鬼點子,確實讓人忍俊不禁。回首過往歲月,記憶慢慢翻開,折疊……疊成一串串美麗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在我讀五年級的一件惡作劇:
那天,是四月一日愚人節。我早就盼望著這一天的到來。因為我前一天晚上我已經規劃好今天的整人計劃了。
今天,看完小屁孩系列的《一年級屁事多》了,媽媽說雖然我馬上要升二年級了,可還是先看看小屁孩的一年級是怎麼過的吧。
米多上小學之前很納悶人為什麼要上學,我那時候可沒這么多疑問,只知道我已經八歲了,不能不去上學了,記得媽媽倒是挺盼望我上學的,她說那是我長大了的標志。
剛上學的米多的很多經歷,跟我和我的同學們挺像的,我那會也不會打掃衛生,不會記作業,可是還好沒象他一樣尿褲子,也沒有被老師罰站過。
米多不喜歡放假,我跟他可不一樣,放假多好啊!雖然見不到老師和同學們,我也想念他們,但是天天去奶奶、姥姥家玩真是太好了。有小夥伴跟我一起玩,我挺高興,沒有小夥伴我自己玩,捉個蜻蜓、逮個螞蚱什麼的,也挺高興。有一次,爸爸還捉到了一隻飛到奶奶家裡的小麻雀呢,雖然我只是摸了摸它的後背、翅膀還有它的小腳爪,就把它放飛了。因為爸爸說,它是有益的鳥兒,關在籠子里會死掉的,我不能傷害它。
看到米多坐客車去春遊時,我有點羨慕他,什麼時候我也能「嘗嘗」春遊的滋味呢?帶那麼一堆好吃的去玩,多幸福啊!
米多的日記寫的太好了,我很喜歡看。媽媽說,她看了也覺得挺有意思的。她還說:看人家米多寫的日記,把天氣情況描述的多生動啊!要我向米多學習呢!
唉!我其實也覺得寫作挺有意思的,可是我寫不了米多那麼好,我繼續努力吧!
2. 讀《小屁孩日記》有感有趣的童年
最近同學們不知道怎麼了,總是捧著《小屁孩日記》看所以我也買來看一看。不可思議,這本書使勁吸引著我。
文章中的格雷多麼聰明啊!看到格雷與哥哥德里克一起游泳的故事,「千年乳酪」附體,被弟弟曼尼爆出惡作劇時的慘狀……多麼有趣啊!
這個「小屁孩」可和別的「小屁孩」不一樣:他不是個書獃子,不是一個聽話的好孩子;我這樣的好學生大大的反例……他是一個充滿快樂,會惡作劇、會耍弟弟、跟羅德里克、羅利一起搗蛋、有自己想法的壞孩子。比起老師眼中的「模範」好學生,我寧願當故事裡的「小屁孩」!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通過閱讀可以知道,他是一個十足的「開心果」。想一想我自己,每天抱著本書,寫作業學習,我也算半個「書獃子」了吧!可是我看完這本書後,有隱隱約約的看到了自己的小時候。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變得少年老成起來。記得書里描寫的一篇文章,一次,格雷上課的時候給同學起外號「臭臭,臭臭,嘻嘻……」多麼有趣啊!現在類似格雷那樣的調皮、貪玩、小有惡搞、韁繩牢籠不住的敢於嘗試和行動主義……太缺少了吧!可是仔細地瞧瞧他,他多麼可愛啊!
我懂得了,要保持童年的`天真與樂趣;我要像格雷一樣,懂的創新,開拓自己的思維與大腦,發現周圍美麗的事物。「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望子而快樂,可是有誰想過?從小就快樂,快樂一生?
我與格雷是同齡人,如果有一台時光機,如果有一台時光機,我願意重新當一遍調皮搗蛋的孩子,發現生活點滴的美好。最後成熟的果子是甜的。那麼反過來,早熟的果子是澀的。
3.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有趣的一天又要結束了,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想,需要認真地為此寫一篇日記了。日記怎麼寫才不會千篇一律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一本書,即使像我這種不怎麼愛看書的人也愛看的書——《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爆笑日記,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寫的。明星劉愷威也接觸過,雖然不長。我看的是其中的一冊——砰、砰、砰家庭旅行。說的是小屁孩在外旅行時的困難與他闖的禍。這時,我想:這些講的都是我經歷過的。而這些事,我們也歷歷在目。
看了這一本書,我同時也很敬佩作者。因為書上面說,這一本書是一個美國初中男生寫的日記,老是被別人欺負,便有了小小的自卑。可是有時候,卻因為他的頭腦比別人聰明而沾沾自喜。後來他開始寫日記,可是卻老是幻想。這些事例我都有過,而作者卻可以把小孩的生活寫得如此生動、搞笑,這一點便是我敬佩作者的理由,發現身邊的美。
看了這一本書,我想了一下我的爸爸媽媽,再想了一下我。才發現,我看的這本《小屁孩日記》突也了一個詞——堅持。沒有了堅持,「小屁孩」就不能過解決遇到的困難,沒有了堅持……再作個比喻:我的爸爸媽媽是一塊無瑕的玉,而我便是一個沒有打過的玉石。堅持便可以把我打磨成一塊美玉,這不很合理嗎?因此,這本《小屁孩日記》突出了一個詞——堅持。
在《小屁孩日記》里,我最愛這本書。
米多是個調皮蛋鬼,他把田老師叫做甜老師,還把故事賣出去。他的賣故事事件可真讓我哭笑不得。米多把班裡所有人的糗事都寫了出來。每一個人都怕自己的糗事被公布出來,便紛紛買走了自己的故事。有人用牛肉乾,有人用錢,有人用……米多的收獲可不小啊!不過一節甜老師的課,斷了他的財路。老師讓同學們說出自己最不敢說的事。除了米多所有人都說了出來。不用再害怕了。下課後,米多被要求退還全額,可是錢可以還,牛肉乾已經進肚子了怎麼還啊?唔,倒霉的米多,祝你好運了!
米多還有好多趣事聽我來一一講述吧:
1. 米多想競選班主任
2. 米多提議了一個用舌頭舔鼻子的活動
3. 米多成立了一個好又快作業公司
4. 米多製成了越級大狗寶
5. 米多把套袖縫在了褲子上
米多和美國小學生湯姆的故事,也特別有趣。米媽媽為了提高米多的英語成績,請來了一個美國小學生湯姆。但湯姆的種種搗蛋,讓米媽媽痛苦極了。而且湯姆來到米多家之後一直說的是中文,並沒有像米媽媽所期望的提高米多的英語成績。時間過得很快很快,湯姆走了米媽媽無力的說:「唉還好只生了一個要不然我真就死掉了……」
這個暑假,我照例去書店買課外書,一進書店,這本《小屁孩日記》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它與眾不同的外觀設計,還有書名。我急忙選了一本翻開看,哦!它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這不正是學校推薦的暑期讀物嘛!於是,我決定「對,就買它了!」出了書店我就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一邊走著路,卻總是時不時翻看一點。轉眼間就到家了,我急忙拿出書來打開看。書里的內容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才過了一會兒我就看了一大半,不到半天,這本書竟然就全看完了。唉!作者怎麼就不捨得多寫一點呢?
現在我回想起書中的內容,就忍不住又哈哈大笑起來。我覺得小屁孩太有趣了,他生活得一定也很快樂,因為在他身邊總有許多有趣的事發生。其實這本書告訴我們,生活中有趣的事情也需要我們去積極的發現,還要偶爾多一些奇思妙想。這樣我們的童年一定和小屁孩一樣快樂,無憂無慮!我們也一定會變得樂觀、積極、大膽的;也一定會教到更多的朋友;也一定會像他一樣敢做敢當的。怎麼樣,你是不是也跟我想法一樣呢,如果你還沒看過這本書,那麼趕快去買吧,趕快行動吧,快樂在等著你呢!對了,如果你想為了提高英語水平,還可以買中英文對照版的喲!希望你也可以從中收獲快樂與奇思妙想,從此踏上想像的旅程。
今天,看完小屁孩系列的.《一年級屁事多》了,媽媽說雖然我馬上要升二年級了,可還是先看看小屁孩的一年級是怎麼過的吧。
米多上小學之前很納悶人為什麼要上學,我那時候可沒這么多疑問,只知道我已經八歲了,不能不去上學了,記得媽媽倒是挺盼望我上學的,她說那是我長大了的標志。
剛上學的米多的很多經歷,跟我和我的同學們挺像的,我那會也不會打掃衛生,不會記作業,可是還好沒象他一樣尿褲子,也沒有被老師罰站過。
米多不喜歡放假,我跟他可不一樣,放假多好啊!雖然見不到老師和同學們,我也想念他們,但是天天去奶奶、姥姥家玩真是太好了。有小夥伴跟我一起玩,我挺高興,沒有小夥伴我自己玩,捉個蜻蜓、逮個螞蚱什麼的,也挺高興。有一次,爸爸還捉到了一隻飛到奶奶家裡的小麻雀呢,雖然我只是摸了摸它的後背、翅膀還有它的小腳爪,就把它放飛了。因為爸爸說,它是有益的鳥兒,關在籠子里會死掉的,我不能傷害它。
看到米多坐客車去春遊時,我有點羨慕他,什麼時候我也能「嘗嘗」春遊的滋味呢?帶那麼一堆好吃的去玩,多幸福啊!
米多的日記寫的太好了,我很喜歡看。媽媽說,她看了也覺得挺有意思的。她還說:看人家米多寫的日記,把天氣情況描述的多生動啊!要我向米多學習呢!
唉!我其實也覺得寫作挺有意思的,可是我寫不了米多那麼好,我繼續努力吧!
我讀了很多書,但是,我最愛看的是—————《小屁孩日記》。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他被粉絲們尊稱為「小屁孩」之父。
這本書除了有中文,還有英文,並且有很多漫畫,故事非常有趣,裡面的很多故事我都很喜歡。
有一篇日記是講主人公格雷的哥哥羅德里克買了一個很好聽的CD歌碟,格雷很想要,但是哥哥不給他,格雷想了個辦法,趁羅德里克不在家時,他悄悄拿哥哥的CD碟片到學校,然後讓他的朋友羅利帶CD機到學校,在學校聽CD。可是,後來,天殺的羅利帶了CD機,卻沒有帶電池,格雷還是沒有辦法聽CD。沒有辦法聽CD後,格雷和羅利沒有了樂趣,他們又想出了新的玩法。他們把耳機放到耳朵上,然後比賽,看誰不用手用頭先把耳機甩下來。格雷只用了7。5秒就成功的甩掉了耳機,但是,格雷差點得了腦震盪。
《小屁孩日記》中有很多很多這樣可笑的小故事,小朋友們,你們覺得格雷聰明嗎,故事可笑嗎,反正我很喜歡,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書,我推薦給你們看看哦,它會帶給你很多很多歡樂。
這本《小屁孩 日記》講的是一個叫格雷的大哥哥,他比我們大多了,他已經上初中了,現在他得叫我們小屁孩了。他還有一個哥哥羅德里克,他上高三了。他總是捉弄格雷。他還組織了一個樂隊叫水不濕,你們沒有聽說過吧?我是頭一次聽說還有這個名字的樂隊。格雷還有一個死 黨叫羅利,格雷和他好極了。
書中格雷和羅利玩《魔法與怪獸》游戲,你們也沒有聽說過吧。其實我也是第一次聽說這個游戲。這個游戲需要一些特殊的骰子,還需要一些想像力。
書中還講了格雷在女廁所里弄東西,因為羅德里克要破壞他的東西。可是格雷想要出去的時候女廁所的女生,來來往往他出不去。他正要准備沖出去的時候,一個女生正好進來發現了他,最後還是保安把他弄了出去。
羅德里克把消息告訴了他同學,他的同學又告訴他的弟弟妹妹。格雷羞愧極了,怕同學們們取笑他,想轉學,可是他媽媽不讓。他進校園的時候,身邊圍了一群人,格雷做好心裡准備接受羞辱。可是他的同學根本沒有說他的,同學們有的跟他捂手,還有的拍拍他的肩膀,都很友好。他現在才明白。原來壞事一細節一細節的變樣了。現在壞事成了好事。
我感覺這本書很搞笑,很幽默,我喜歡《小屁孩 日記》!
暑假裡,媽媽買了一套書——《小屁孩日記》,我一看名字就很有趣,迫不及待地就打開來看了。
書里主要說的是一個叫格雷的小男孩寫的日記。通過格雷的日記我看到了一個幸福的家庭,還有一個充滿了歡樂的校園。當我讀完這套書後,我了解了這個叫格雷的小男孩的很多方面,他外形瘦小,但腦子非常聰明,雖然有時候他會用自己的小聰明去做一些調皮搗蛋的事情,但我還是很喜歡他。因為他具有小孩子該有的所有品質,淘氣、聰明、誠實、善良、勇敢、天真、滑稽、自戀。他的成績不好,而且也不愛學習。在大人的眼中,他不是一個「好孩子」,而這些缺點卻讓無數的同齡人愛上了這個「壞孩子」。
現在有很多家長都逼著我們學這學那,失去了我們兒童生涯中最寶貴的東西——童趣童真。
我們是這個世界的陽光,有了我們,這個世界才顯得更加多彩,更加具有活力。所以我也要奉勸一些大人,不要妄想強迫孩子去學什麼東西,你們這樣只是在糟蹋這個世界未來的希望和活力。
我喜歡《小屁孩日記》這套書,它讓我想了很多很多,希望家長們都看一看。
我曾經看過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裡面的一段很吸引人,故事是這樣的:主人公格雷說,他的新年誓願是幫助別人進步。可事實上所有人都沒有實現他們的的諾言。
老媽說,她從今天起要上健身房,可她整個下午都在看電視。老爸說,他要嚴格控制飲食,可他晚飯後在地下室里把巧克力全部吃得乾乾凈凈,被格雷逮個正著。就連他的小弟曼尼,也實踐不了自己的誓願。今天他跟每個人說他已經是「大男孩」了。要和親吻奶嘴永遠告別。然後,他把自己最心愛的奶嘴扔進垃圾桶里。結果,這個新年誓願持續不到一分鍾就完蛋了。
讀完這個故事,我很有感想:不管幹什麼事情,說來容易,做起來難哪!就拿我來說吧,以前我也雄心勃勃地給自己立了一些目標:每天彈琴一小時、每周至少寫一篇日記、每天跳繩600下……,但是,這些目標最後都以半途而廢告終。看來,我應該從這個故事中汲取經驗:不管目標大小,只要下了決心,就得堅持不懈、持之以恆。這是最重要的一條准則。
今天是7月7日,而我在這一天讀完了《小屁孩日記》這套書。相信你有一天翻開這套書的時候准會被逗得哈哈大笑。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米多。他上一年級的時候出現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留作業,第一次尿褲子,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罰站……還第一次當了一個好大好大的官——燈官。上二年級時,他成為班上的「大辣椒」!在二年級當班長很容易,只需要一袋巧克力就解決了;米多在二年級的家政課上做了122個麵包,以至於現在聽到「麵包」兩字就想吐;米多還和金剛那些朋友去校長室「探險」,卻不幸被掛在了窗檯上。三年級的時候發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男生討厭女生,女生討厭男生;在參觀電視台的時候走丟,卻成為了同學們羨慕的對象……在四年級,米多在競選班長的時候異想天開精選了一個班主任;為了幫助同桌蘇拉減肥,他用醬油、醋和媽媽的頭油、香水製作了一瓶「神奇減肥葯水」……米多在五年級的煩心事可真不少!沒完沒了的考試;不幸遭遇校園暴力;體檢時害怕抽血,為了不扎針把食指咬破,到了抽血才發現要扎的是無名指……上六年級的時候舉行了大手牽小手活動。幫小豆包打架卻被罰;金剛發明了睡覺二十八計,幫大家解上課發困的問題;英語老師跟體育老師借課,卻讓他們來付「利息」……
就是因為米多每天的屁事、趣事、怪事、樂事、煩事、妙事才讓我喜歡上了這樣一個非常快樂又擁有煩惱的小屁孩!
假日里,我讀了一本叫《小屁孩日記》這本書,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狡黠、風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他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會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會感慨「為什麼分班不是按個頭分而是按年齡分?」這是他心裡的小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比別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心裡嘲笑同班同學是笨蛋,老想投機取巧。
他喜歡玩電子游戲,可是他爸爸常常把他趕出家去,好讓他多活動一下,結果他跑到朋友家裡繼續打游戲,然後在回家的路上用別人家的噴水器弄濕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樣子。
這本書讓我懂了一些道理,人們總想對生活中的一切事情貼上個「好」或「壞」的標簽,要是找不出它實在可見的好處,它就一定是「壞」,是沒有價值的,生活就像一個蜜糖罐子,我們是趴大桌子邊踮高腳尖伸出手,眼巴巴地瞅著罐子的糖果。
翻開這本書後,我每次笑聲與下一次笑聲之間停頓不超過五分鍾,一是因為格雷滿腦子的鬼主意和詭辯,實在讓我忍俊不禁;二是因為我還能毫不費勁地明白他的想法,一下子就捕捉到格雷的邏輯好笑在哪裡,然後會心一笑,什麼時候你也要看看,你會喜歡的。
第二次看這部片了,還是寫一下感想不然又忘了。格雷本來是個小自私鬼,他經常跟憨厚的羅利一起玩,其實大多數情況下他都在欺負他。他以為自己會很受歡迎,經常指導羅利應該怎樣變得COOL一點。但是他發現羅利竟然比他更受歡迎,他羨慕妒忌恨,在一次出外巡邏的時候他犯下了錯誤然後把責任推給了羅利。發現真相之後羅利就決定不跟這個自私的人混了,純真善良的羅利很受其他同學的歡迎,相反格雷就經常孤獨一人,他越想證明自己過得好,反而使自己的人氣降得越來越低。最後當那幾個壞男孩來報復他們倆個時,男孩強迫羅利吃掉被詛咒的芝士,大家都害怕接觸被詛咒的人。此時,格雷挺身而出,解救了羅利,雖然最後沒有人站在他那邊,但是他重新贏回了羅利的友誼。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格雷也不是一個本性壞的孩子。他努力做事想引起格雷的注意都是因為其實他很重視這個朋友的。他比童年的小孩都要成熟,思想好像更社會風氣化。和朋友相處得時候往往只想到自己而忽略了別人,最後他應該也學會了要換位思考,照顧對方感受了吧。
我喜歡讀書,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和我形影不離,每天我都會擠出時間來看書。最近我喜歡上了一本書,書名是《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由美國孩子格雷用日記的形式記錄出他日常生活的書。故事裡的主要人物有:格雷和他的爸爸、媽媽、哥哥、弟弟,還有他的死黨-羅利。這本書講述很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書中抒發了作者快樂、難過、憤怒的心情,不時地格雷還能冒出一些奇思妙想。
格雷是一個樂觀向上的孩子,他的弟弟曼尼幾乎每個月都偷格雷的零花錢,格雷每次跟媽媽告狀,可是媽媽都向著弟弟,他很生氣但又沒有辦法。於是格雷想找份工作賺回損失的錢。他發現了一個除草的廣告牌,他把除草師傅的頭像改成自己的頭像,扛著廣告牌在街上溜達想讓別人僱傭他。後來有人僱傭了他,可是格雷不會使用除草機,把草地弄得亂七八糟,最後雖然格雷學會了使用除草機,但僱主不滿意他的除草技術,沒有給他工錢,他的賺錢計劃以失敗告終。盡管他遇到了挫折,但他因為學會了使用除草機還是很開心。
之所以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格雷百折不屈和樂觀向上的精神,如果我能夠見到他,能和他成為朋友,那該有多好啊!
俗話說得好:「書籍像一把把金鑰匙,幫我們打開知識的大門」,這句話說的太對了,《小屁孩日記》就像磁鐵一樣吸引了我的眼球。
這本書太搞笑了,「搞笑一號」就數主角格雷了,他是一個長的瘦瘦得小男孩,他的腦子里有星星那麼多鬼點子,他是一個「膽小」、「聰明」、「狡猾」的快樂男孩;他的「死黨」羅利是一個「忠誠」、「老實」、「開朗」的格雷的「鐵哥們兒」。格雷以日記的形式把自己和家人、朋友、同學一起生活的點點滴滴都記錄了下來。
有一次,格雷犯錯,卻說是羅利乾的,羅利懷恨在心,說是絕交了,但過了一會兒,又和好了,從這里我體會到了好朋友之間的友誼是堅不可摧的;還有一次,格雷把他哥哥的音樂磁碟半夜拿出來放,卻忘插了耳機線,弄得全家人睡不著覺,這也體現出了格雷的鬼點子多,他爸爸罰他兩周不準玩游戲機,對了,格雷可是個游戲機高手,再跟他同年級的學生里,沒人能贏他。
這本書用了許多心理描寫,如:「我知道我應該向文思基先生坦白,但是我知道如果現在去自首,熱巧克力就沒了」,從這里,我體會到了格雷為了想吃巧克力而不守誠信,我不能像他一樣,敢做不敢當。
這本書給了我很多啟示,但更重要的是它給了我快樂。
今年暑假,我將《小屁孩日記》認認真真地看完了。這本書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用獨特的方式向大家介紹了他三年的中學生活。
書中的人物十分可愛,主人公格雷是一個狡黠、幽默、自戀、懶散的男孩。他在母親的要求下寫日記,幻想自己成名後蜂擁而至的記者將自己眾星拱月般圍起來。他收集個人用品,打算以後開個博物館,賺很多很多的錢。他想與死黨羅利推出一個「世界上最大的雪人」,將弟弟曼尼的小雪人踢飛,因此惹怒了老爸,剛花了很長時間完成的雪人兩秒就銷毀。他在爺爺家的公園中誤入女廁所的囧事被哥哥羅德里克在全校大肆宣揚。他心愛的小魚遭遇不幸,慘死在哥哥的魚的「毒口」之下。死黨羅利受傷後受到女生的百般呵護,他十分嫉妒羅利,自己也扮作傷員,但大家置之不理。雷格再聰明,在家中仍然不是哥哥羅德里克的對手,經常被耍得團團轉。正在上幼兒園的弟弟曼尼「以小欺大」,但不管多麼調皮搗蛋,老爸老媽也護著曼尼,令格雷頭痛不已。
這一個一點也不符合大人們心中那種懂事上進的乖孩子形象的小屁孩,卻讓無數的人喜歡他。
人們會對生活中一切評論好與不好。若對人們有好處,就是「好」;若沒好處,便是「壞」。
而我認為作者筆下的小屁孩雖然對人無益處,但是他仍然惹人喜歡,這就說明了「壞」也可以「好」,沒好處不代表無人喜歡!
《小屁孩日記》給了我許多啟示,希望大家也來看一看,也像我一樣,一起做一回小屁孩!
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為自己的小個而苦惱,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常感嘆:為什麼分班不是按個頭分,而是按年級分?這是他的小自卑,但他又為自個兒腦瓜子靈光二高興,他會笑同學傻不拉嘰。
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夢想著自己成名後拿日記本去應付蜂擁而至的記者;他特意在分班時裝不會念書,好讓自己分進基礎班,打的主意是「盡可能降低別人對自己的期望值,這樣即使你可能幾乎什麼都不用做,也總能給他們帶來驚喜。
這個男孩,狡黠、機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懶懶散散,很不符合人們心中的好孩子標准,但他身上卻有好多東西讓人不住地喜歡他。
人們總是給一切事物貼上好與壞的標簽。就拿喜羊羊與灰太狼來說,人們吃羊肉,喝羊奶,當然覺得羊好。而狼呢?只是偶爾侵犯了人類的利益,就成了人們的對立面,留下了千古罵名。但凡在有狼與羊和其他動物的寓言里,壞名總是一股腦兒地傾瀉在狼頭上。甚至狼在黑暗中的亮眼都成為別人譴責的的內容,說它是魔鬼的象徵。而一直讓人們享用的羊連耳朵都被視為溫柔的象徵,這,難道就是人們所謂的好與壞嗎?
我們得好好思考了。
4.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一天即將完結,相信大家這一天里都收獲頗豐吧,這時候,最關鍵的日記怎麼能落下。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日記嗎?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讀過許多有趣的書,有《愛的教育》,《三毛流浪記》,《小屁孩日記》......其中,我最喜歡看的就是小屁孩日記。
小屁孩——格雷是書中的主角。裡面內容精彩,加上幽默的語句,看著看著就會讓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讀完了這本書後,我覺得小屁孩格雷聰明、有趣、幽默、膽小、卻讓人喜歡。格雷用日記寫下了自己成長中的糗事 。
一開始,格雷是在媽媽的要求下寫日記的,他就真實的記下了自己的生活中有趣、煩惱、好玩的事,但卻給我們帶來了快樂。這本書圖文並茂,讓我在閱讀中感受到童年的美妙。
還沒有讀這本書的時候,我的媽媽要我寫日記,我就很不喜歡。現在格雷讓我明白了:留心觀察身邊的小事情,用筆把它記下來,也是一件很開心的事。
讀了《小屁孩日記》,我也愛上寫日記!
我今天讀了一篇關於小屁孩的日記。
在這個日記中主人公是小屁孩。故事是這樣的,小屁孩他在假期里不是上興趣班就是玩游戲,所以一點作業都沒寫。開學的頭幾天他才想起來作業還沒寫呢!最困難的是補日記。都過了一個月了,早就忘記每天都干什麼了。只記得每天吃飯、睡覺、玩、重新寫日記太費勁了。為了多湊一些字數所以每天日記最後都寫上我今天真開心。媽媽說人不可能每天開心,這不真實。於是他後面的日記都加上我今天一點也不開心。
媽媽看了批評他說,一個人不可能每天都難過。這也不真實。真沒辦法,他只好隔一天寫上我今天真開心,在隔一天寫上我今天真不開心。或者今天早上吃什麼什麼我真開心。
通過讀真個日記我知道以後寫日記應該每天寫。不能經常寫我今天真開心或者寫我今天真不開心了,應該寫出自己的真實感受!
第二次看這部片了,還是寫一下感想不然又忘了。格雷本來是個小自私鬼,他經常跟憨厚的羅利一起玩,其實大多數情況下他都在欺負他。他以為自己會很受歡迎,經常指導羅利應該怎樣變得COOL一點。但是他發現羅利竟然比他更受歡迎,他羨慕妒忌恨,在一次出外巡邏的時候他犯下了錯誤然後把責任推給了羅利。發現真相之後羅利就決定不跟這個自私的人混了,純真善良的羅利很受其他同學的歡迎,相反格雷就經常孤獨一人,他越想證明自己過得好,反而使自己的人氣降得越來越低。最後當那幾個壞男孩來報復他們倆個時,男孩強迫羅利吃掉被詛咒的芝士,大家都害怕接觸被詛咒的人。此時,格雷挺身而出,解救了羅利,雖然最後沒有人站在他那邊,但是他重新贏回了羅利的友誼。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格雷也不是一個本性壞的孩子。他努力做事想引起格雷的注意都是因為其實他很重視這個朋友的。他比童年的小孩都要成熟,思想好像更社會風氣化。和朋友相處得時候往往只想到自己而忽略了別人,最後他應該也學會了要換位思考,照顧對方感受了吧。
你喜歡頑皮、愛出風頭的孩子嗎?你喜歡老想投機取巧偷懶的孩子嗎?你的答案肯定是不喜歡吧!這個孩子就是美國作家傑夫·金尼寫的《小屁孩日記》里的主人公格雷。
格雷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總是擔心自己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他會感慨「為什麼分班不是按個頭而是按年齡分呢?」這是他心中小小的自卑,可是他又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總想投機取巧偷懶。他在分班時故意裝著不太會讀書,好讓自己分入基礎班,打得主意就是「盡可能降低別人對你的期望值,這樣即便你以後可能幾乎什麼都不用干,也總能給他們帶來驚喜」。他就是這樣一個愛耍小聰明、調皮的男生。
讀了這本書,我想到了以前看過的動畫片《櫻桃小丸子》。櫻桃小丸子也像格雷一樣調皮、愛耍小聰明、懶散,有著很多缺點,但卻十分真實可愛,我非常喜歡。
我也是個有缺點的孩子,可媽媽卻說我很可愛,呵呵。
因為格雷的母親受到了家庭雜志的啟發,他們進行了一次家庭旅行,但旅行開始了:第一兄弟曼尼無論如何都要去拜訪洛雷塔姨媽,然後爸爸不得不乘他最喜歡的船,然後格雷和他的兄弟羅德里克因為玩了一場「我們被綁架」的游戲而吸引了警察,然後曼尼養了一隻小豬......
這本書很快樂,它掃走了我的不快,只留下歡樂。但突然間我多少有點擔心了。擔心,如果世界上沒有這樣一個灰色的「孩子」,那麼,這個世界不僅僅是成年人嗎?世界會是什麼樣子?已經死了?沒有活力,沒有色彩?還是一切都變老了?連河都不流了?所以我認為我們應該珍惜我們作為「孩子」的美好時光,即使它被誤解,被憎恨,但也要繼續前進。
我真心希望,我永遠學習都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小屁孩」,在生活中能為我們大家可以帶來歡笑,帶來一種快樂。
在我的腦海里,「小屁孩」是聰明的,無辜的,無憂無慮的,有趣的,敢愛敢恨,是最永恆!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書名叫《小屁孩日記五年級》,裡面有很多好玩、搞笑的故事。
比如:橡皮失竊案里的金剛他想收集橡皮破吉尼斯記錄,因為米多和「一塌糊塗」的光臨,金剛的吉尼斯夢想破滅了,還挨了老師的批評,而米多卻成了班裡的福爾摩斯偵探。金剛真是太不值得了!還有朱奇奇真是太笨了,上廁所時米多讓他往左看,他就向左看,結果看到了牆上寫著「請往右看」,他又往右看,他又看到了牆上寫著「請往後看」,他又往後看,後面牆上居然寫著「朱奇奇,上廁所時不要東張西望」!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哈哈地笑個不停,還好我在學校沒碰到這樣的事情,要不然也會鬧出笑話的。老爸問我萬一碰到怎麼辦好?看起來我還要多動腦筋,努力學習,使自己變得聰明和機智些才行。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格雷,他一家有五個人。他、他的弟弟曼尼、他的哥哥羅德里克和他的父母。小屁孩在家裡很受氣,經常被他的哥哥欺負,而弟弟也經常搗亂,弟弟做錯的事有時候也要他來承擔責任。所以他很苦惱,希望搞好和兄弟們的關系。
在格雷的暑假剛開始沒有幾天,有一天半夜,羅德里克勤克儉就把格雷叫了起來。他的哥哥說他已經沉睡了一個假期,不過萬幸的是格雷醒的正是時候,剛好趕上了開學的第一天。
當時小屁孩的哥哥羅德里克為了演的逼真,整整齊齊地穿著校服,還調了他的鬧鍾的時間,搞的真跟早上該出門了似的。還有,羅德里克把格雷的窗簾拉了起來,這樣格雷就看不到外面的一處漆黑了。
羅德里克把弟弟叫醒之後,格雷就穿好衣服下樓了,准備下樓做點早餐吃,一如既往。不過我猜他一定發出了很大的響動,因為沒有過多久,老爸憤怒地說:「凌晨三點吃早餐?你想干什麼?鬧得全家不得安寧。」很搞笑。
我很喜歡這本書,從書中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事情,最後在格雷的努力下,他和哥哥的關系終於有了改善。
在暑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會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會感慨「為什麼分班不是按個頭分的而是按年齡分的」。這是他心裡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心裡嘲笑同班同學是笨蛋,老想投機取巧偷懶。
在書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格雷。他是一個狡黠、機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的男孩,一點都不符合人們心目中的那種懂事上進的好孩子形象,奇怪的是這個缺點不少的男孩子讓我忍不住喜歡他。
翻開這本書後,我每次笑聲與下一次笑聲之間停頓不超過五分鍾。一是因為格雷滿腦子的鬼主意和詭辯,實在讓人忍俊不禁。二是因為我還能毫不費勁地明白他的想法,一下子就捕捉到格雷的邏輯好笑在哪裡,然後會心一笑。
讀了這本書後,要是給我一個機會再過一次童年,我一定會睜大自己還沒有患上近視的眼睛,仔細發掘身邊有趣的小事情,拿起筆記錄下來。
我喜歡讀書,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和我形影不離,每天我都會擠出時間來看書。最近我喜歡上了一本書,書名是《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由美國孩子格雷用日記的形式記錄出他日常生活的書。故事裡的主要人物有:格雷和他的爸爸、媽媽、哥哥、弟弟,還有他的死黨-羅利。這本書講述很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書中抒發了作者快樂、難過、憤怒的心情,不時地格雷還能冒出一些奇思妙想。
格雷是一個樂觀向上的孩子,他的弟弟曼尼幾乎每個月都偷格雷的零花錢,格雷每次跟媽媽告狀,可是媽媽都向著弟弟,他很生氣但又沒有辦法。於是格雷想找份工作賺回損失的錢。他發現了一個除草的廣告牌,他把除草師傅的頭像改成自己的頭像,扛著廣告牌在街上溜達想讓別人僱傭他。後來有人僱傭了他,可是格雷不會使用除草機,把草地弄得亂七八糟,最後雖然格雷學會了使用除草機,但僱主不滿意他的除草技術,沒有給他工錢,他的賺錢計劃以失敗告終。盡管他遇到了挫折,但他因為學會了使用除草機還是很開心。
之所以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格雷百折不屈和樂觀向上的精神,如果我能夠見到他,能和他成為朋友,那該有多好啊!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裡面講了許多學生和老師之間有趣的故事。
其中有一個故事是「100個不寫作業的理由」。班裡有一個不寫作業的.男生叫:劉堅強。他的外號是:打不死的小強。因為他上課不聽講,放學不完成作業,每次考試全班倒數第1名。
對待這些作業,劉堅強編出了無數個不寫作業的理由來對待甜老師。
昨天是:忘帶了。
前天是:忘在「小飯桌」了。
大前天是:被他家寵物狗吃掉了……
甜老師覺得劉堅強編故事的能力還挺強的。不過田老師對他說:「不管什麼理由,都要放學留下來,把昨天的作業寫兩遍再走。」
劉堅強好像在編理由的過程中找到了樂趣,並且樂此不疲。說實話,劉堅強不交作業的理由沒有一次是重復的。
最後,甜老師的懲罰是「編出100個不寫作業的理由,不許重樣。」
劉堅強終於從「打不死的小強」變成「死翹翹的小強」了,對甜老師說;「我錯了!我認輸!我服了!老師你就饒了我吧……」
我知道了:不寫作業會得到懲罰。還有丁老師告訴我們:「忘」這個字是由亡和心組成,就等於這個人他的心死亡了。所以劉堅強這個同學他的心死亡了。
《小屁孩日記》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以圖文並茂的方式講述主人公格雷的中學生活,而且書中笑料不斷。比如:格雷想當班裡的班級活寶,於是,想盡辦法把一個叫齊拉格的同學當成透明,結果被告狀到行政辦公室。
書中像這樣的事也有很多,有關於格雷、他的朋友、同學、哥哥弟弟和老爸老媽等等。《小屁孩日記》記錄了格雷成長經歷的點點滴滴,也讓我們捧腹大笑,而且書的後面還有英文版,我們在被著本書逗笑的同時,還能學習到英語。
讀了這本書,我才明白寫日記原來可以是一件這么快樂的事。我決心也要像格雷一樣堅持每天寫日記,努力去發現並且記錄生活中的趣事妙聞,等到有一天我出來工作的時候再翻開小時候的日記本,呀,原來我小時候經歷了這么多有趣的事,渡過了一個多麼美好的童年啊!
每天堅持寫日記,哪怕只是寫一句話,都很有意義,天長地久,就會發現寫日記的快樂,還能記錄成長的點點滴滴。一本嶄新的日記本,在不久的將來,裡面的一篇篇日記,將會是我成長的一個個腳印、一串串珍珠!
我最愛看的是《小屁孩日記》。媽媽給我買了一整套《小屁孩日記》,我最喜歡這本書里的人物格雷和曼尼。格雷在書中是個天馬行空、調皮搗蛋的小學生,曼尼是他的弟弟,他特別可愛,惹人喜愛。
最近我看了一本《小屁孩日記》叫《難忘的老派時光》。這本書最有趣的故事情節是格雷和他的朋友羅利為了每人買一輛滑板車,在家裡自製檸檬水拿到路邊去賣賺錢。格雷的爸爸很支持他們,還給他們二十美金作為「種子基金」。他們去便利店買檸檬,回家做檸檬汁,然後拿到路邊賣。他們發現上坡比下坡要累,所以他們就在上坡賣一美元一杯,在下坡賣五十美分一杯。他們覺得健身的人需要喝更多的水,所以他們做了一個「健身飲用水」的海報,羅利還在攤位前做健身運動來招引客人。後來他們決定到小鎮公園去賣,因為那裡在搞大掃除,肯定有大量口渴的志願者。
在生活中,我也有像小屁孩一樣想盡辦法去賣東西的經歷。我記得去年我和多陪的小志願者們一起去德勝廣場賣襪子。我做了一個賣襪子的海報,海報上寫了「童襪大特賣5元一雙」,還用鮮艷的彩色蠟筆畫了兩只襪子。
《好孩子不撒謊》是美國作家傑夫·金尼寫的《小屁孩日記》系列之三,主要講的是格雷開始了暑假生活,原以為假期會過得輕松愉快,沒想到卻被游泳訓練班給毀了。他還自作聰明地導演了一出把同學齊拉格當成隱形人的鬧劇,他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可以每天偷吃薑餅,終於在聖誕夜東窗事發,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日記搞笑有趣,配上漫畫,非常容易讀懂,卻意味深長。
關於撒謊,我認為有兩種:一種是做了壞事刻意隱瞞真相的撒謊;另一種是成全美事善意的撒謊。顯然,格雷屬於前者,他從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那麼什麼是善意的撒謊呢?我舉個例子:就說我們家吧,我和爸爸都是西瓜控,要是家裡買了西瓜,媽媽總會說她不喜歡吃西瓜,讓我們多吃點。媽媽的做法就是善意的撒謊,她的出發點是好的。
信用是一個人的名片,失去信用等於失去一切。好孩子不撒謊,讓我們一起來做好孩子吧。
這本書的男主角叫格雷,這本書的印刷很特別和日記本的紙一樣。它是格雷的媽媽買的一本日記,記錄著格雷有趣的成長經歷。
它講的是在萬聖節前期,格雷在分班時故意裝得不會念書,好被分進基礎班。打的主意是「盡可能降低別人對你的期望值。」考完後他玩電子游戲,還和平常一樣。格雷總被爸爸趕出去跑步,可是他卻去了「死黨」羅利那打電玩,回來時用水噴在身上裝作大汗淋漓,逃過了爸爸的檢查……
這是個調皮、膽小、有趣、懶散的男孩子,一點都不符合人們心目中懂事、上進的好孩子,人們總是對事貼上「好」、「壞」標簽,可是在格雷身上很難發現他的「優點」,可我還是忍不住喜歡他。
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小屁孩日記之誰動了千年乳酪。
今天,我終於把《小屁孩日記——三年級怪事多》給看完了。《小屁孩》系列是以日記的形式寫了聰明伶俐的小男孩朱爾多的快樂生活以及他和小夥伴之間的那些好玩的故事。因為和我在博客上寫的日記題材、內容都非常相似,所以我特別喜歡。
看著這本書,我就會把它和自己的日記進行比較。小男孩朱爾多的校園生活可比我的生活要有趣多了,比如:練毛筆字時,劉建強把紙吞下了肚子;參觀電視台時,他和金剛把自己給弄丟了;看電影時,同學朱奇奇的臭鞋子被管理員當垃圾丟了等等,讓人看了就想笑,就連朱爾多考試作弊被抓也變得那麼輕松幽默(,讓人回味無窮)。
爸爸問我,小屁孩朱爾多的校園生活和我的很接近,但他的日記為什麼會那麼好看呢?我說:一,這本書是大人寫的,所以才那麼幽默;二,哪有這么多湊巧,肯定有編的成分。(爸爸說對了,好的文章就是要在真實的材料上進行適當的誇張。)
看完《小屁孩日記》,我在寫日記上有了新的收獲。寫日記就是要多看、多聽、多想,還要努力把文章寫具體。最近爸爸禁止我寫日記時用「好」這個字,說這個字表達意思太模糊,也是寫不具體這個道理吧。
5.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一個狡黠、機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而又懶散的男孩子,一點都不符合人民心中的好孩子形象,奇怪的是這個缺點不少的男孩子讓我忍不住對他產生好感,他就是格雷。
格雷開始了他的暑假生活,別以為他的暑假會輕鬆快樂,其實他整個假期都被游泳隊毀了。他還自作聰明地導演了一出把同學齊拉格當成隱形人的鬧劇。他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可以每天偷吃薑餅,終於在聖誕前東窗事發,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為什麼一個普普通通的小男孩能讓這么多人捧腹大笑?也許每個小屁孩心中也有過這樣的時光,每天都有點雞毛蒜皮的小煩惱,像作業這么多怎麼辦?要考試了沒有復習怎麼辦?但是大部分時候還是因為調皮搗蛋被媽媽教訓……
回憶起發生在自己童年時代的事情,也是令人捧腹大笑的。還記得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因為怕被媽媽發現自己尿褲子,於是把尿濕的褲子藏在了媽媽的抽屜里。等到媽媽打開抽屜拿東西的時候,一股刺激的味道飄了出來,於是,我又遭受了一頓“毒打”。類似的趣事多不勝數,我的童年也像小屁孩格雷一樣,每天都過得很“精彩”。
我相信所有的小屁孩都一樣,有著五彩繽紛的童年,每天都過得很“精彩”。我會把自己的“小屁孩”時光好好地收藏在心裡,偶爾拿出來回味一下,高興一下!
今天我做完作業,看了《小屁孩日記》的中間部分。文中的小主人公他們頑皮搞笑,讓我看了再開心得同時不免想到了自己的校園生活,和同學們一起緊張地學習,快樂地玩耍,讓我感覺到了班級這個大集體的團結和融洽。
文中“了不起”大賽、“游戲機風波”等內容,不由的讓我想起了我們班級裡面的一些事情。每天早上去學校第一件事就是打掃包干區,同學們掃得非常認真、仔細,偶爾的時候,我們幾個男生還會用掃帚做武器,互相地玩耍起來,有時被老師看見了,只好埋頭繼續打掃,直到掃干凈才回到教室讀書。現在想起來跟小夥伴們在一起玩耍的時候,真是無憂無慮。
每天做完各項作業後,就總是偷偷摸摸地去電腦上玩一會游戲,但還是給爸爸發現了,爸爸不讓我上網玩游戲,生怕我耽誤了學習,把成績落下來,但我還是趁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偷偷玩一下,我覺得游戲也能讓我開動腦筋,開發智力。同學們,你們是不是跟我有一樣的經歷呢?
剛拿到這本書我就被封面上的書名和一副卡通畫深深吸引住了。書名叫《小屁孩兒》,則封面上有一個頭大大的.、身子小小的小男孩。,我猜他應該就是“小屁孩兒“。然後我就興致勃勃的翻開這本書,津津有味的讀了起來。
當我讀完這本書時很確定封面上的小男孩就是”小屁孩兒“。”小屁孩兒“劉國正把自己的音樂糖分給大家吃,可是,他卻誕生了第二個綽號”小屁孩兒“、他在考試前‘因為沒准備好,用隱形筆在身上寫答案。記得在方老師給我們上的一篇課文《誠實與信任》,”“小屁孩兒”這麽做是在欺騙老師,也是在欺騙自己,我們應該誠實的對待學習、“小屁孩兒”在上課的時候違反了紀律,老師懲罰他,他還淘氣的跟老師開玩笑等等。說明“小屁孩兒”劉國正是個淘氣的、可愛的、頑皮的、古靈精怪的男孩。
因此,從“小屁孩兒”的身上也能找到我和我同學的影子。我們也跟“小屁孩兒”一樣淘氣著、快樂著、成長著。童年時人生中最無憂無慮、最快樂的。因此我們盡情享受著這千姿百態的童年吧!
6.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讀完一本名著以後,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獲與付出吧。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通用12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很喜歡看《小屁孩日記》這一套書。日記的主人公名叫格雷,日記里一件件有趣的事會讓我捧腹大笑。他是個美國囧男孩,他有著滿滿的小心思、小算計、小毛病,其實這些在我的身上也有,只是和我不同的是,格雷總能把他的每個想法立即付諸行動,而我呢卻是即使有了想法也不敢。就拿《小屁孩日記12》來說吧,沒錢的格雷想到了賺錢,就拉上死黨羅利一起辦節日義賣場。為了能和學校的節日義賣場競爭,他們就想鼓搗出許多比學校里的拋豆袋和乒乓球更有意思的游戲,可惜結果一一失敗了。為了宣傳自己的節日義賣場,他們還游說小鎮報社給他們登廣告,在被拒絕後就決心自己辦報紙,拉廣告贊助,後來報紙被校長沒收,又想到貼海報做宣傳,結果因為海報上的熒光顏色污染學校的牆面整天提心吊膽的,害怕被送進牢獄。
格雷的這次賺錢經歷讓我想起我的一件往事。讀二年級的時候,我的幾個好朋友在廣場上擺夜攤,賣小玩意兒,據說賺了不少錢,於是我也動了心,躍躍欲試的。回家和媽媽一說,她立馬就反對:「不行!擺小攤兒?你好意思我還不好意思呢。」後來還是老爸投了贊成票。可是賣什麼呢?我一下子沒了主意,還是講義氣的老爸支了我一招,建議我學美國人的跳蚤市場賣舊貨,比如舊書舊玩具之類的。那什麼時間賣呢?我又犯了難,周一到周五晚上都不行,學校里上完課,做完作業之後就得趕緊睡覺了。難得周五晚上可以緩一緩,可還得學象棋。周六又有奧數、作文、英語一大堆輔導等著我,周日除了上午學書法外,還得完成老師布置的周末作業。天啊,沒時間!這念頭就像肥皂泡一樣,剛吹出來沒多久就破滅了。
相比之下,格雷舒服多了。其實我心裡真想學學格雷和學校較一較勁那樣,撇下一天的學習,做各種傻乎乎的「屁事兒」。可是我哪敢!我每天都得起早貪黑地讀書,寫作業,上輔導班。再說這些「屁事兒」做了之後留下的爛攤子咋辦?對於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格雷,他媽媽好像從來就沒好好地教訓過他,換作是我,我老媽肯定不會放過我,她要我做個乖孩子。想到這里,我就安慰自己:算了,我是中國人,我就做個中國的小屁孩得了,咱不學美國人。
可是,等到我又一次打開《小屁孩日記》的時候,我就又一次被這個美國的小屁孩逗得捧腹大笑了,我真的很喜歡他,很羨慕他,真想學一學他。唉,我該怎麼辦?
讀《小屁孩日記》有感: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格雷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總想投機取巧偷懶。我敢說他的靈感全來自偷懶。這本書記錄了他的成長糗事,同時也讓你哈哈大笑。
我就來跟你們來說說在他身上發生的一件事兒吧:
十月的一個星期六,他的哥哥羅德里克在家裡舉行了大派對,他哥哥給每一個認識的人打了電話,大約七點時,羅德里克的朋友陸陸續續出現了,羅德里克叫他去多拿幾張桌子,他下了地下室,但忽然聽見身後啪的一聲,門銷上了,格雷被他哥哥耍得團團轉。到了早上,格雷看門打開了,就走到客廳一看,客廳就像遭遇龍卷風襲擊一樣,羅德里克要他收拾,他說他哥哥是痴人說夢。羅德里克說他要是東窗事發,就要把格雷拖下水,還要跟他朋友說格雷這個暑假的糗事,格雷簡直不敢相信他哥哥會這樣耍陰招。只好從命幹活。
合上這本書哈哈大笑吧,小屁孩雖然聰明,但總是被羅德里克耍得團團轉。格雷的童年時光是多麼地美好啊,我從現在開始,一定要如我那雙沒有近視的眼睛睜大些,仔細挖掘身邊的趣事,記在本子或腦子里,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童年比格雷的經歷還要有趣呢!格雷的腦瓜充滿著鬼點子,實在讓人忍俊不禁,想想看,現在我還有7年才成人呢!也許現在還來得及體驗我的「美好」童年呢!
這是一本好玩、幽默、真實、可愛的書!翻開它,你會捧腹大笑。然後不得不承認,這真是一本「好書」呀!——《小屁孩日記》!
主人公格雷是一個淘氣的中學生,常常異想天開。他的日記裡面講了許許多多的趣事:哥哥羅德里克對自己搞惡作劇;跟自己的好夥伴羅利一起玩耍;在弟弟身上搞小動作,被父母罵;萬聖節時有趣的「冒險」故事;體育課時摔跤慘敗;與他人表演歌劇《綠野仙蹤》;跟羅利做了一個鬼屋;甚至是競選財政部長……這一連串故事使得我開心極了!
讓我來和大家分享其中的一個搞笑故事吧。暑假剛開始沒幾天,哥哥羅德里克對格雷搞了一個惡作劇。半夜哥哥把雷格從睡夢中推醒,煞有其事地告訴他已經睡了整整一個暑假,不過萬幸的是,醒來的時候是開學的第一天。不得不承認,哥哥羅德里克的惡作劇技術太高了,他為了讓格雷相信,居然整整齊齊地穿著校服,還調了鬧鍾的時間,甚至還把窗簾拉了起來,這樣就看不到外面一片漆黑了。格雷就信以為真,下樓做早點,一如既往。沒多久他的老爸老媽就沖下樓來,對他「大喊大叫」,並說他凌晨3點吃麥片鬧得全家不安寧。當格雷回過神來時,他對爸爸媽媽解釋他是無辜的,是哥哥羅德里克的詭計,他才是罪魁禍首。老爸到了地下室,羅德里克的掩飾手段實在是高明呀,他裝作熟睡當中,這下老爸反而認為雷格神經不對頭,或思維短路。當我讀完這個故事的時候,肚子都已經笑疼了。
文章就是以就是這樣的方式,配上有趣誇張的漫畫給我們展現了少年兒童有趣的真實生活。無論男女老少讀著讀著,你便會不經意的「浸泡」在輕松愉快的書海裡面。你會哈哈大笑,甚至笑得你肚子疼!格雷每天是那麼快樂,自由自在呀!這讓我有些羨慕他了。我也想當一個「小屁孩」了!因為長大後就沒有那麼豐富的想像力了,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惜我們的童年生活。
童年是快樂的!童年是自由的!讓我們都變回「小屁孩」吧!
上星期我開始看《小屁孩日記》那套書。它有的地方很有意思,也有的地方讓人厭倦。書中的主角叫格雷,他有一個哥哥羅德里克和一個小弟弟曼尼。羅德里克是個樂隊的鼓手,樂隊的名字叫水不濕。羅德里克經常捉弄格雷,而曼尼總是給他搗亂。格雷又沒處撒氣,所以我們在書中常常會看到他火冒三丈的樣子。正因為格雷經常遇到很多麻煩事,所以最有意思的地方是他怎麼解決這些麻煩事,而且在解決這些麻煩事時還鬧出很多笑話來,這時候就出現了很多配角,羅利等。
有一次格雷一家去教堂。格雷一上車就感覺一屁股坐在一個粘糊糊的東西上了。下車時候發現褲子上都是巧克力,因為小曼尼帶著他的復活節兔子上車,他準是一屁股坐在兔子耳朵或者什麼東西上了。羅德里克知道復活節禮拜至少有兩個小時長,他總是在找借口開溜。所以就脫下自己的褲子說格雷可以穿他的褲子進教堂。格雷正想一口答應的時候卻發現羅利在旁邊。他可不想讓羅利看見自己脫褲子的樣子,所以只好勉強答應了媽媽圍著粉紅色毛衣進教堂的建議。因為這樣像個小女生,所以格雷非常尷尬。
進了教堂,曼尼就開始吃東西,吧唧吧唧的。格雷受不了這種噪音,而且也為了快點離開教堂,就對曼尼說了聲:「便便」。曼尼果然大哭起來。媽媽一邊安慰曼尼一邊趕緊抱著曼尼上了車,然後讓大家一起上車回家。格雷一到家就趕快坐到電視機旁,以為可以放鬆了。雖然羅德里克沒再捉弄他,但是爸媽卻把他教訓了一頓,並且禁止他看電視,讓他回自己的房間去看書。
寒假裡,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好孩子&壞孩子》。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的著名作家傑夫·金尼。
《小屁孩日記》這套書描繪了一個狡黠、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的男孩——格雷,他和自己的「死黨」——羅利整天形影不離。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擔心被同班的大個頭欺負,會感慨:「為什麼分班不是按個頭分而是按年齡分」。這是他心裡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心裡嘲笑同班同學是笨蛋,老想投機取巧偷懶。
《小屁孩日記——好孩子&壞孩子》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聖誕節快到了,美國的大人經常會騙小孩有好孩子名單與壞孩子名單,而格雷的爸媽也不例外,他們每在格雷不聽話時會說「看來你要被寫在壞孩子名單上了。」每當家裡打掃衛生時,他們又會說「你掃了地,一定會出現在好孩子名單上的。」那些小孩子被大人們騙得可懂禮貌了,家裡的家務活都搶著做。
看了這本書,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寫日記有很多種方法,即使你沒題材,也可以寫寫課間發生的有趣的故事。那樣,日積月累,然後把那個本子保存起來,長大了無聊的時候看一看,翻一翻,還會覺得小時候的生活非常有趣呢!
寒假期間,金老師推薦我們閱讀《小屁孩日記》,這一系列書籍中英結合,圖文並茂。幽默詼諧的漫畫和妙趣橫生的`文字使得書中的人物栩栩如生。讓人印象深刻的當然是主人公格雷,他是一個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滿腦子鬼主意的男孩。雖然他缺點多多,可是我們卻忍不住喜歡他。讓我驚訝的是,他竟然願意把自己做過的「壞」事寫出來,與大家分享,從這一點來說,我是敬佩他的勇氣的。每次提到他,我都會捧腹大笑。
其中,有一個片段是我記憶最深刻的。一天,他爸爸讓他去游泳,可是他不想去,因為他要坐他哥哥羅德里克的車子。有一次他真的不想參加游泳訓練,就對教練說他想去一下洗手間。格雷到洗手間後就不出去了,但是洗手間的溫度非常低,比正常的游泳池水溫低很多。他怕得低溫症,就用衛生紙把自己包裹起來。我想要是有一個人突然闖進去,一定會以為他是木乃伊呢。格雷就是這樣一個精靈古怪又討人喜歡的孩子。
如果我心情不好的話,就會拿起《小屁孩日記》,他總有一種魔力可以讓我開懷大笑。希望你們也可以多讀讀《小屁孩日記》哦!
今年暑假,我讀了《小屁孩日記》一套書,讓我一個馬上要升初中的男孩重新感受了自己的童年。
《小屁孩日記》這本書主要講了調皮搗蛋的主人公格雷上中學中發生的故事,這些故事在於真實、幽默和富有想像力打動了許多成年人和兒童,讓成年人回味了自己的童年,也讓未成年人感受了自己的童年。
當你看完這本書時,可能會想:「格雷是一個那麼膽小、自戀、愛出風頭的小夥子。一點都不符合好孩子的形象,為什麼要寫他的日記呢?」那是因為人們總想給生活中所有的事物貼上好或壞的標簽。要是找不出它的好,那他就一定是壞的,是沒有價值的。但是單純的有趣,讓我們增添幾分好感和喜愛,這難道不是比讀書學習有趣得多的事情嗎?生活就像一個蜜糖罐子,我們是趴在桌子邊踮高腳尖伸出手,眼巴巴地瞅著罐子的孩子,渴望的不就是蜂蜜的滋味嗎?
雖然格雷的行為特點並不能代表所有的孩子,但毫無疑問,淘氣才是我們生命張力的本質體現。甚至可以說,沒有童年時代自由自在的主動探索,就沒有長大後充分的幸福感和創造力。
這就是《小屁孩日記》給我的啟示。希望大家都可以在空閑的時間里讀讀這本書,它肯定會給你帶來啟發和樂趣。
今天,我看了一本書,這本書叫《小屁孩日記》,共有四個系列,分別為《鬼屋創意》《誰動了千年乳酪》《》好孩子不撒謊》《偷雞不成蝕把米》,而我看的是第一本《鬼屋創意》,這本書通俗易懂,並且能讓你非常入迷,總想著下一個情節是什麼,以至於我看到晚上11點,睡覺後還滿腦子是故事的內容。
書中,主人公格雷記敘了他如何駕馭充滿冒險的中學生生活,如何逃脫學校歌唱比賽,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讓別人發現他弟弟曼尼被稱為"波波「的外號,他喜歡玩電子游戲,而他的老爸卻極其反對,在一個上午老爸將他趕出門去,讓他運動一下,但他的鬼點子卻多不勝數,他跑到朋友羅利家大玩一場電子游戲,回來時在鄰居的噴水器上渡了一個來回,高的渾身濕漉漉的矇混過了他老爸這一關。他有許多的鬼點子,讓你在讀這本書時,每隔5分鍾便會開懷大笑一次,書中還伴有漫畫,與其說是一本日記,還不如說是一本小小說呢-——畢竟,世上可沒有第二本這樣有趣的書呀!
讀完這本書後,我覺得書中的主人公 雖然不是很優秀、很特別,也不是很突出,但他卻給人們帶來了真誠,能讓別人真實的體會到他的生活,搞笑之餘,也透露出他的真情實感,沒有一點隱瞞,將他的全部想法無一遺漏的全部寫出來,我認為這才叫做日記,一篇真實的學生日記……
自從我會認字以後,媽媽就給我買了很多的書籍。現在已經滿滿一書架的書了。放假後,我和媽媽又到書店購買了一些我喜愛的書籍。我要利用這個寒假多讀讀書。在眾多的書籍中,《小屁孩日記》給我留下的印象最深,書中講述的一幕幕情景,不時地浮現在我的腦海中。
《小屁孩日記》是一個美國中學男孩的日記。書中記錄了格雷在上學期間的發生在他身上的種種事情:他的老媽要求他寫日記,幻想著有朝一日成為名人,然後拿著日記本應付記者;他喜歡玩電子游戲,可是老爸常常把他趕出家去,好讓他多活動一下。結果他跑到朋友家玩游戲,回家的路上弄濕身子,裝成一身大汗的樣子;小學二年級的時候和男同學打架……這個貪玩、有趣、膽小、懶散的小男孩,一點也不符合大人們要求的那種好學上進、懂事有禮好孩子的形象,但我忍不住就是很喜歡,這些事彷彿就在說著我身體里的另一個他,讓我忍不住喜歡。
看著格雷,對照著自己,我是爸爸媽媽眼中喜歡的孩子。平日里,我乖巧懂事,總是干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務活,在學校里,我年年被評為「校級三好學生」。但生活總是缺少了一點什麼!對!是追求自由快樂的心!如果在給我一次機會,我不會讓自己的近視眼,我會發掘身邊最有趣的小事情,在自己最想玩的時候,痛痛快快的玩一會兒,然後用筆記錄下來。我們將來會成為社會的主人,只會學習是不夠的,還要有生活的情趣,在美好的生活中感悟真諦,培養自己的意志和能力,成為社會有用的人。
這個暑假,我讀了老師推薦的書目,發現《小屁孩日記》十分有趣。現在,我還擁有了十本《小屁孩日記》呢!其中,《小屁孩日記》3讓我回味無窮。
在《小屁孩日記·好孩子不撒謊》里,大小子格雷過得十分不爽,首先是上游泳課時被大夥兒嘲笑。他還十分得意地上演了一出吧同學奇拉格當成隱形人的鬧劇。還十分自信地以為自己每天神不知鬼不覺地偷吃薑餅,最終在聖誕前夜被揭發,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我覺得文中的格雷是一個十分愛捉弄別人的傢伙。這點可以從他把同學當成一個「隱形人」看出。他為了出風頭,讓同學關注他,就捉弄別人,讓別人難受,而自己就為自己的主意而得意,可見格雷是一個十分調皮的孩子。同時,格雷還有一點「機靈」和「自戀」。因為,格雷經常製造惡作劇,同時以為自己是最優秀的,經常以為自己很受女生歡迎看出。同時,格雷也有正義的時候,有時也會保護「死黨」羅利。所以說,格雷十分符合我們這個年齡段的某些人。
在生活中,我們不能有格雷的缺點。比如:愛捉弄別人,常常讓別人難受,最後往往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反被別人捉弄了,往往就會是自作自受。同時,也不可以像小屁孩一樣膽小,要勇敢。比如像生活中的policemen,他們就要十分勇敢。我們也必須勇敢,不做膽小鬼。同時,我們也要像格雷一樣「正義」,保護了「死黨」羅利。所以我們要正義和勇敢。
我喜歡讀書,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和我形影不離,每天我都會擠出時間來看書。最近我喜歡上了一本書,書名是《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由美國孩子格雷用日記的形式記錄出他日常生活的書。故事裡的主要人物有:格雷和他的爸爸、媽媽、哥哥、弟弟,還有他的死黨-羅利。這本書講述很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書中抒發了作者快樂、難過、憤怒的心情,不時地格雷還能冒出一些奇思妙想。
格雷是一個樂觀向上的孩子,他的弟弟曼尼幾乎每個月都偷格雷的零花錢,格雷每次跟媽媽告狀,可是媽媽都向著弟弟,他很生氣但又沒有辦法。於是格雷想找份工作賺回損失的錢。他發現了一個除草的廣告牌,他把除草師傅的頭像改成自己的頭像,扛著廣告牌在街上溜達想讓別人僱傭他。後來有人僱傭了他,可是格雷不會使用除草機,把草地弄得亂七八糟,最後雖然格雷學會了使用除草機,但僱主不滿意他的除草技術,沒有給他工錢,他的賺錢計劃以失敗告終。盡管他遇到了挫折,但他因為學會了使用除草機還是很開心。
之所以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格雷百折不屈和樂觀向上的精神,如果我能夠見到他,能和他成為朋友,那該有多好啊!
這本書《小屁孩日記》是上次過節,媽媽送給我的禮物,說好我們一起閱讀的。
可是書一拿到手,我就忍不住翻著看了幾頁,結果被裡面的幽默內容吸引住,看著看著,還不停的發笑。這個小屁孩格雷實在太搞笑了。
格雷是個美國的中學生,他善良、誠實、聰明、愛玩,滿腦子的鬼點子。他的媽媽讓他記日記,他除了鬆散地記述了有趣的或難忘懷的事情外,還畫了許多漫畫。在日記里,格雷記述了他如何駕馭充滿冒險的中學生活,如何巧妙逃脫學校歌唱比賽,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讓任何人發現他的秘密。他經常想做好事卻弄巧成拙,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有點自私,但重要關頭也會挺身而出保護朋友。
我覺得這本書十分有趣,能夠時不時的讓人哈哈大笑。作者把人物塑造的活靈活現,栩栩如生。就像現在我們的生活中的瑣瑣碎碎,格雷的興奮喜悅,格雷的失落悲傷,格雷的所作所為讓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我自己的生活中點點滴滴。甚至於格雷的小弟弟曼尼的恃小賣小欺負格雷也會讓我非常氣憤,好像我自己也被小弟弟欺負了一樣。看來寫日記也很容易,原來日記就是把每天發生在身邊的大事小情給記下來。
7.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轉眼一天又過去了,想必大家都學習了不少新知識,這時候十分有必須要寫一篇日記了。那麼寫日記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近同學們不知道怎麼了,總是捧著《小屁孩日記》看所以我也買來看一看。不可思議,這本書使勁吸引著我。
文章中的格雷多麼聰明啊!看到格雷與哥哥德里克一起游泳的故事,「千年乳酪」附體,被弟弟曼尼爆出惡作劇時的慘狀……多麼有趣啊!
這個「小屁孩」可和別的「小屁孩」不一樣:他不是個書獃子,不是一個聽話的好孩子;我這樣的好學生大大的反例……他是一個充滿快樂,會惡作劇、會耍弟弟、跟羅德里克、羅利一起搗蛋、有自己想法的壞孩子。比起老師眼中的「模範」好學生,我寧願當故事裡的「小屁孩」!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通過閱讀可以知道,他是一個十足的「開心果」。想一想我自己,每天抱著本書,寫作業學習,我也算半個「書獃子」了吧!可是我看完這本書後,有隱隱約約的看到了自己的小時候。隨著年齡的增長,我變得少年老成起來。記得書里描寫的一篇文章,一次,格雷上課的時候給同學起外號「臭臭,臭臭,嘻嘻……」多麼有趣啊!現在類似格雷那樣的調皮、貪玩、小有惡搞、韁繩牢籠不住的敢於嘗試和行動主義……太缺少了吧!可是仔細地瞧瞧他,他多麼可愛啊!
我懂得了,要保持童年的天真與樂趣;我要像格雷一樣,懂的創新,開拓自己的思維與大腦,發現周圍美麗的事物。「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望子而快樂,可是有誰想過?從小就快樂,快樂一生?
我與格雷是同齡人,如果有一台時光機,如果有一台時光機,我願意重新當一遍調皮搗蛋的孩子,發現生活點滴的美好。最後成熟的果子是甜的。那麼反過來,早熟的果子是澀的。
今天是7月7日,而我在這一天讀完了《小屁孩日記》這套書。相信你有一天翻開這套書的時候准會被逗得哈哈大笑。
這本書的主人公叫米多。他上一年級的時候出現了很多「第一次」。第一次留作業,第一次尿褲子,第一次打架,第一次罰站……還第一次當了一個好大好大的官——燈官。上二年級時,他成為班上的「大辣椒」!在二年級當班長很容易,只需要一袋巧克力就解決了;米多在二年級的家政課上做了122個麵包,以至於現在聽到「麵包」兩字就想吐;米多還和金剛那些朋友去校長室「探險」,卻不幸被掛在了窗檯上。三年級的時候發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男生討厭女生,女生討厭男生;在參觀電視台的時候走丟,卻成為了同學們羨慕的對象……在四年級,米多在競選班長的時候異想天開精選了一個班主任;為了幫助同桌蘇拉減肥,他用醬油、醋和媽媽的頭油、香水製作了一瓶「神奇減肥葯水」……米多在五年級的煩心事可真不少!沒完沒了的考試;不幸遭遇校園暴力;體檢時害怕抽血,為了不扎針把食指咬破,到了抽血才發現要扎的是無名指……上六年級的時候舉行了大手牽小手活動。幫小豆包打架卻被罰;金剛發明了睡覺二十八計,幫大家解上課發困的問題;英語老師跟體育老師借課,卻讓他們來付「利息」……
就是因為米多每天的屁事、趣事、怪事、樂事、煩事、妙事才讓我喜歡上了這樣一個非常快樂又擁有煩惱的小屁孩!
這是一本美國中學男生格雷的日記,所記錄的是他又好氣又好笑的中學生活。他最初寫這個日記的動機是,想成名以後避開記者那些無聊的問題。可現實生活中,他的父母、兄弟似乎都不怎麼相信,他還要為自己不被捉弄而煩惱,幸好,他有一個可以出氣的朋友,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吧!
每天過著一樣無聊的生活,老媽偏袒弟弟與哥哥,格雷覺得命運十分不公平。身旁還總有一群笨蛋環繞作者以幽默的手筆,做了一回"小屁孩",而書中的插圖,也非常幽默有趣,令人回味無窮。
書中主人公格雷的煩惱,說起來很有趣:如想表演鐵皮人,卻只能表演一個一整場坐在那裡的矮灌木;想方設法不被諾頓太太選中自己當劇中角色,但還是被選中…但格雷的鬼點子一個接一個:像開鬼屋啦,在聖誕節那天突襲150戶人家啦…雖說很苦惱,但卻在向我們說明一個道理:樂觀!
讀了這本書,我也變得樂觀了。以前,我一遇到什麼挫折就氣餒,爸爸媽媽冤枉我也沒勇氣說出事實。但現在,我樂觀了,有勇氣了,不管遇到什麼,我都勇往直前,也有勇氣告訴父母:"我是對的!"
就像那次,電腦無緣無故藍屏了,爸爸媽媽說是我搞的。本來,我應該是紅著臉,承認了這次罪行。但,我想起了格雷,想起了他遇到的種種挫折,我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了一鼓勇氣,我喊道:"不是我!"最後,爸爸媽媽查出事實,是姐姐搞得。
人生如水,一波三折。當你遇到了過不去的坎時,當你遇到了不順心的事時,千萬別忘了兩個字:樂觀。整天掛著一副笑臉,是不是就如那垂在天邊的彩虹一樣燦爛?是不是就如那溫暖的陽光一般璀璨?
自己的人生,自己來掌舵…
最近我特別喜歡看《小屁孩日記》這套書。書的內容主要講小屁孩米多從小學一年級到六年級的快樂生活以及他和小夥伴之間的那些好玩的故事。
書中的人物形象都栩栩如生,彷彿每一個人都是生活中的自己或朋友;每一個小故事都豐富多彩,好像寫的就是我們和同學們之間的真實生活。
沒有讀這本書之前,我覺得一二年級的生活就是像樂多多老師寫的「忙忙碌碌」、「酸酸甜甜」,非常有趣。讀了這本書,居然發現,我們一二年級小孩子的生活居然可以叫做「屁事」。想想也是啊,第一次考試不知道什麼是檢查,有了蛀牙不敢看牙醫;「第一次打架」「第一次尿褲子」「第一次罰站」……哈哈,都是屁大點兒的事!不過,三至六年級的生活卻是精彩極了!
三年級怪事多!女生越來越討厭男生,男生也越來越討厭女生。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男生建立了「黑手聯盟」。
四年級是樂事多!幾個調皮又搗蛋的孩子,建立了又好又快的作業公司,搞得全班一半同學的作業都一樣,結果被老師懲罰:拿作業回家讓家長簽字!
五年級煩事多!考試越來越多,體檢時害怕抽血,相當畫家卻被媽媽教訓。不過親子運動會真是一件高興的事,原本沒有信心的我們,最後贏得了比賽。
六年級妙事多!「大手牽小手」活動,讓六年級的大同學幫助一年級的小同學做事;女生做事情喜歡齊心協力,男生總是不團結,為了一起對抗女生,建立男生聯盟。
讀完這本書,我越發盼望趕快開學,趕快上完二年級,然後升入三年級,看看以後的學習生活是不是真的像書中寫得那樣精彩,或者比書中描寫的更好玩!
《小屁孩日記》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格雷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總想投機取巧偷懶。我敢說他的靈感全來自偷懶。這本書記錄了他的成長糗事,同時也讓你哈哈大笑。
我就來跟你們來說說在他身上發生的一件事兒吧:十月的一個星期六,他的哥哥羅德里克在家裡舉行了大派對,他哥哥給每一個認識的人打了電話,大約七點時,羅德里克的朋友陸陸續續出現了,羅德里克叫他去多拿幾張桌子,他下了地下室,但忽然聽見身後啪的一聲,門銷上了,格雷被他哥哥耍得團團轉。到了早上,格雷看門打開了,就走到客廳一看,客廳就像遭遇龍卷風襲擊一樣,羅德里克要他收拾,他說他哥哥是痴人說夢。羅德里克說他要是東窗事發,就要把格雷拖下水,還要跟他朋友說格雷這個暑假的糗事,格雷簡直不敢相信他哥哥會這樣耍陰招。只好從命幹活。
小屁孩雖然聰明,但總是被羅德里克耍得團團轉。格雷的童年時光是多麼地美好啊,我從現在開始,一定要如我那雙沒有近視的眼睛睜大些,仔細挖掘身邊的趣事,記在本子或腦子里,你可能會發現自己的童年比格雷的經歷還要有趣呢!格雷的腦瓜充滿著鬼點子,實在讓人忍俊不禁,想想看,現在我還有7年才成人呢!也許現在還來得及體驗我的「美好」童年呢!
在暑假裡,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書裡面的內容實在是太搞笑了。它的第三集,羅德里格他的小麵包車,是樂隊的車,名字太搞笑了,名叫水不濕,明明叫尿不濕他怕丟臉就改成了水不濕,我從來沒有聽過有這樣一個名字的樂隊呀!
我要介紹一下格雷他的哥哥羅德里格,他非常的壞,有一次他們兩到爺爺家玩,爺爺做了一個非常惡心的西洋菜沙拉讓他們倆吃,羅德里格就說:「格雷非常喜歡吃這個沙拉。」其實格雷不喜歡吃這個沙拉,但是格雷不想讓爺爺傷心,所以他假裝很愛吃的樣子。我覺得格雷很懂事,他是先考慮別人再考慮自己,而他哥哥羅德里格卻表現的不好。
在第二集裡面,格雷的朋友羅利,他畫了一幅漫畫,裡面的內容實在是太搞笑了,內容是「嗨,漂亮的美眉你想和我約會嗎?」「我不是美眉,我只是千千萬萬留長發的小狗之一。」「我不去啰,謝謝你的邀約,祖維媽媽!」我覺得太搞笑了,在我讀的時候,笑的我躺在地板上打滾兒,畫里的小男孩把留長毛的小狗當成人啦!
我希望大家能看一下我介紹的這本書,其實還有很多更好笑的我沒寫出來,我只讀了二、三、四集,一集沒有買到,四集後面的我也沒買到,但是我下次會把它們全買齊的,我希望大家能看看這一系列的書,你讀了,肯定會笑個不停,你們也會迷上它的,這套書會讓我們哈哈大笑,天天有個好心情。
《小屁孩日記》的作者是美國人傑夫·金尼。這套書一共有十本,分別是鬼屋創意、誰動了千年乳酪、好孩子不撒謊、偷雞不成蝕把米、午餐零食大盜、從天而降的巨債、「頭蓋骨搖晃機」的倖存者、老媽不在家、「屁股照片」風波。這是一套幽默詼諧的漫畫和妙趣橫生的文字相結合的漫畫故事書,每次都看的我捧腹大笑。
這套書講的是赫夫利一家的故事,主人公叫格雷,他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哥哥叫羅德里克,弟弟叫曼尼,格雷還有一個死黨,叫羅利。每當他因為某件事沾沾自喜時,爸爸、媽媽、羅德里克或者曼尼,總有一個人來掃他的興。
格雷算是一個不聽話的淘氣鬼,不過他的淘氣卻能讓我哈哈大笑!有一次,爸爸帶他出去,格雷問去哪,爸爸說是驚喜。他們在加油站加油時,格雷偷偷看了地圖,發現是去1200海岸大街,竟然以為爸爸要把他丟掉,於是就報了警,結果發現爸爸原來是帶他來看棒球比賽,哈哈,結果可想而知,棒球票只能給了警察。
格雷就是這樣一個機智幽默、有點自戀、有點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的小屁孩,但是他卻總是能帶給我很多快樂,同學們不妨也看看這套書吧!
請看:初二的時候,在同桌男生回答老師的問題時,他偷偷把他的椅子移開,讓他的屁股結結實實地親吻了地面。初三的時候,他們上籃球單元課,女生在體育館的一邊,男生在另一邊,有一個叫安東尼的男生很搗蛋,他想:如果丹尼爾投罰球的時候把他的褲子扒掉,一定很爆笑。之後他果真動手了,結果,全場失控了。大家開始相互亂扒褲子……從此一切變得慘不忍睹。
讀了這本書,我也想像格雷一樣寫出他那麼多,那麼有趣,那麼好玩的日記。所以我從現在起要像他一樣,認真寫日記,把有趣的事情記下來,給大家帶來快樂。
起初,我認為兒童日記系列是定期的學生日記。當然,從書的第一頁,我就知道我錯了。
「這是有趣的書,有趣的書。」夏季是由感知引發的「小屁孩日記,」我這樣做,只能說,這是本書的機智叢生。日記屬於一個美國少年男子灰色。他寫道,在母親的日記的催促下,不知不覺中,對比特滲透他的生活一點:他是大人們「善意的謊言」,以不斷欺騙後憤怒;不僅欺騙了他的父親和母親,他沮喪的兄弟羅德里克也讓他很頭疼;他認為自己是靈光的頭腦大多數人的自以為是的家庭。
灰色是不是一個乖巧的孩子,雖然他不能說的不當行為,但他並沒有寫「好學生」。首先,盡管他人品好,但健忘;第二,他是班上不僅是壞習慣,成績一落千丈,因為視頻游戲。
這本書和我們學習生活中的很多其他事情都十分相像,看完這本書,我知道了——故事發展只是一個局限的,但生活是五彩的,你當然教師可以用水粉渲染出五彩的生活,也可以用鋼筆勾畫出中國這個社會社會上沒有發生的一切,你甚至企業可以同時通過你做的事感受到了世界的美好……
因此,在閱讀的同時,不要只是笑,在追求情節的同時,還要注意每個細節的意義。可能是一個詞,一個詞。而且,期待寒假終於到了,讓好書陪你度過這個新年和假期吧!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孩子,從小爸爸就給我買了很多書,有《百問百答》,它讓我了解了太紅的奧秘,了解了海洋的深不可測,了解了電與磁。有《全世界孩子都愛玩的700個思維游戲》,一有空,我就會用上面的題目來考考看起來傻傻的,其實還蠻聰明的媽媽,有《網路全書》,有《童話故事》,有好多好多,我斗數不過來了。但我最愛看的.還是黃宇阿姨寫的《小屁孩日記》了。
黃宇阿姨可了不起了,她寫過好多書,光《小屁孩日記》就有一個系列的書呢!我一年級就看了,我上一年級,「小屁孩」也上一年級。我現在上二年級了,「小屁孩」居然也上二年級了。我想我三年級、四年級升到六年級時,「小屁孩」也會跟我一起成長的。《小屁孩日記》中的朱爾多可調皮了,他在學校里總是做一些讓我哈哈大笑的事。例如:他把不喜歡吃的胡蘿卜偷偷塞到金剛的飯盒裡;還把金剛的鞋子扔到了學校欄桿外面;他把吃的柿子放在了客人叔叔要坐的椅子上。這種事說也說不完,跟他比起來,我可是乖多了。吃飯時,我總是把飯吃光光。不管是喜歡的還是不喜歡的。因為媽媽經常說不能挑食,否則要長不高的。家裡有客人時我會彈鋼琴給他們聽,其實這也是媽媽要求的。所以,當我看了朱爾多的事後,我很想也這么做一回。但我知道,我不能,如果我做了,媽媽肯定會把她的絕招「獅子吼」發揮到最厲害的。唉,只能在心裡偷偷地想了。
現在知道我為什麼特別喜歡看《小屁孩日記》了吧,我就想做一回朱爾多,當一回調皮的孩子。
這個寒假裡,我讀了小屁孩日記的第一冊—鬼屋創意。這本書講了主人公格雷在他的中學生活中遇見的種種事情,主人公格雷是一個念初中的半大小子。他善良、誠實、聰明、愛玩,滿腦子的鬼點子。他的媽媽讓他記日記,他除了鬆散地記述了有趣的或難忘的事情外,還畫了許多漫畫。在日記里,格雷記敘了他如何駕馭充滿冒險的中學生活,如何巧妙逃脫學校歌唱比賽,最重要的是如何不讓任何人發現他的秘密。
他經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卻弄巧成拙;他經常想捉弄人反被人捉弄;他常常想做好事卻弄巧成拙;他屢屢身陷尷尬境遇竟逢「凶」化吉。他不是好孩子,也不是壞孩子,就只是普通的孩子;他有點自私,但重要關頭也會挺身保護朋友……總之,那些十幾歲孩子常遇到的麻煩事他都毫無例外地遇上了:他的父母不讓他打電子游戲,他的哥哥羅德里克欺負他,他的弟弟曼尼總給他惹麻煩,而他學校的女生則認為他不過是浪費她們的時間;他和死黨羅利分分合合…
我合上了這本書,捧腹大笑,想到:小屁孩(格雷)真倒霉呀,在學校受別的大塊頭欺負,在家受哥哥羅德里克、弟弟曼尼欺負。他愛打游戲不愛出去運動,被爸爸媽媽給趕出去運動,結果又到死黨家去打游戲。
但是,在生活中,沒有幾個爸爸媽媽讓孩子出去運動,把它們關在家裡,希望他們永遠都在學習之中,不允許他們玩耍,干什麼都得讓他們知道,沒有私人的空間,因此,他們一點也不快樂,他們的快樂就這樣的被父母扼殺了,可他們的父母還以為自己的孩子很快樂,這樣的想法大錯特錯,沒有快樂的孩子,童年可能是灰暗的,沒有樂趣。
小屁孩日記,給我了很大的收獲,我以後要多讀小屁孩日記!
《小屁孩日記》的作者昌美國的傑夫。金尼,因為作者的童年和格雷十分的相似,於是,作者寫下了一套令人捧腹爆笑的另類日記,一個半大小子秘密的成長糗事。
這套書中有一本書講的是小屁孩之鬼屋創意——萬聖節前後格雷、格雷的哥哥和弟弟,還有好友死黨羅利所犯的錯誤,還有鬧出的各種笑話糗事。其中,我最難忘的是:格雷想當學校的財政部長,可不幸的是一個叫馬蒂波特的小屁孩也想當財政部長,而且他的數學還是相當有名氣的,這下格雷緊張了,他心想:大事不好了!回家後,格雷想出了一個好點子,學著爸爸的樣子,做了兩份海報,其中一張上面寫著:你敢讓馬蒂波特當你的財政部長嗎?下面他畫了一幅圖:一群女生大聲地說:「嘿!你把我們的錢都花光了!你個笨蛋馬蒂!!」另一份海報上面寫著:還記得3年級時,馬蒂波特滿頭虱子的樣子么?下面畫著馬蒂波特一邊撓頭,一邊說:「好癢,好癢!」下面繼續寫:你真敢讓他碰你的錢嗎?看完之後,我不禁捧腹爆笑。因為我覺得格雷居然能想出通過攻擊對手的方式使自己當上財政部長這樣奇特的方法來,我太佩服他了!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格雷攻擊馬蒂的海報被校長及時發現了,格雷偷雞不成反蝕把米,自己最終也沒能當上財政部長。這個故事我多麼好笑啊。
其實像格雷所做的事情,我也經常會做,每當我的惡作劇成功時,我都會放聲大笑,非常快樂 !
讀了這本書,我還想對爸爸媽媽和老師們說:「調 皮、淘氣是我們孩子的天性,請在我們調皮,淘氣,做惡作劇時,不要非常嚴厲地批評,指責我們,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吧!
俗話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今天,我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它的書名叫做《小屁孩日記》。這是一本一半中文,一半英文的書。更值得說的是,這本書中配了精美的插圖,再也不會讓你看見一大頁一大頁的文字而頭疼了。當我剛拿到這本書時,它就像一塊磁鐵似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於是我迫不及待地翻閱它。直到現在,我已經搜集了《小屁孩日記》的前六冊。雖然這本書已被我翻閱無數次,但我總是讀得津津有味,毫不厭倦。
這本書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格雷的日記,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格雷是一個狡黠、機趣、自戀、膽小而且愛出風頭的男孩,這一點都不符合人們心中的「好孩子」,但是這個缺點不少的男孩讓無數的人喜歡他!格雷曾幻想著自己成名後拿日記本應付蜂擁而至的記者;他喜歡玩電子游戲,卻被老爸趕出去運動,結果他便去朋友家玩游戲,回家時用別人家的噴水器弄濕身子,扮成一身大汗的樣子;他眼紅自己的好朋友受傷以後得到女生的呵護,就故意用綳帶把自己的手掌裹得嚴嚴實實的,裝成傷員,反而招來女生的厭惡……
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總是哈哈大笑,以為格雷滿腦子的鬼點子,確實讓人忍俊不禁。回首過往歲月,記憶慢慢翻開,折疊……疊成一串串美麗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在我讀五年級的一件惡作劇:
那天,是四月一日愚人節。我早就盼望著這一天的到來。因為我前一天晚上我已經規劃好今天的整人計劃了。
生活需要快樂,而快樂不只從一個地方來,可以從書里來,可以從朋友中來,還可以從家人中來。
明媚的早晨,坐在飄窗上,手中捧著一本讓自己開心的書,安靜讀著。
《小屁孩日記》,語言風趣幽默,讓人讀著時不時哈哈大笑。上面還有可愛的插圖,能夠讓讀者更詳細地了解主人公的神態和動作。
我覺得這本書最有趣的一段是主人朱爾多和他的好朋友一起騙英語老師的一段。
六年級要畢業考了,書包越來越重,作業越來越多,六年級同學們的體育課都被英語老師佔了。理由也沒有創新,總是那麼兩句,就快要小升初了,要多補補正課。
朱爾多和夥伴們想好了,騙英語老師頂多寫份檢討,一份檢討頂一節體育課,不虧。
金剛同學到辦公室向英語老師報告,英語課換成數學課了。劉堅強負責向體育老師轉達英語課換成體育課了。體育老師本來不信,但是劉堅強誠懇地告訴他,英語老師覺得欠體育老師太多課了,准備還他一節,體育老師才勉強相信。朱爾多宣布英語課換成體育課了。
同學們聽了,教室里變成了一片歡樂的海洋。體育課,同學們在操場上男女生對戰,開開心心的踢了一節課足球。
這一段,作者將同學們怎麼騙過英語老師,又怎麼誠懇地告訴體育老師,英語老師為什麼要還給體育老師一節課,把人物的心理描寫得淋漓盡致。看這一段,我屏住呼吸,生怕英語老師察覺到不對,罰朱爾多寫檢討。
這本書幽默搞笑,我從頭笑到了尾,如果你喜歡的話,也可以抽時間來細細品味一下它。
在暑假裡,我讀了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小屁孩日記》讀後感550字。書裡面的內容實在是太搞笑了。它的第三集,羅德里格他的小麵包車,是樂隊的車,名字太搞笑了,名叫水不濕,明明叫尿不濕他怕丟臉就改成了水不濕,我從來沒有聽過有這樣一個名字的樂隊呀!
我要介紹一下格雷他的哥哥羅德里格,他非常的壞,有一次他們兩到爺爺家玩,爺爺做了一個非常惡心的西洋菜沙拉讓他們倆吃,羅德里格就說:「格雷非常喜歡吃這個沙拉,讀後感《《小屁孩日記》讀後感550字》。」其實格雷不喜歡吃這個沙拉,但是格雷不想讓爺爺傷心,所以他假裝很愛吃的樣子。我覺得格雷很懂事,他是先考慮別人再考慮自己,而他哥哥羅德里格卻表現的不好。
在第二集裡面,格雷的朋友羅利,他畫了一幅漫畫,裡面的內容實在是太搞笑了,內容是「嗨,漂亮的美眉你想和我約會嗎?」「我不是美眉,我只是千千萬萬留長發的小狗之一。」「我不去啰,謝謝你的邀約,祖維媽媽!」我覺得太搞笑了,在我讀的時候,笑的我躺在地板上打滾兒,畫里的小男孩把留長毛的小狗當成人啦!
我希望大家能看一下我介紹的這本書,其實還有很多更好笑的我沒寫出來,我只讀了二、三、四集,一集沒有買到,四集後面的我也沒買到,但是我下次會把它們全買齊的,我希望大家能看看這一系列的書,你讀了,肯定會笑個不停,你們也會迷上它的,這套書會讓我們哈哈大笑,天天有個好心情。
《小屁孩日記》是我兄弟給我的生日禮物,我很感謝他,他可能都還不知道他對我的影響有多大。這本書我看了三遍,每邊的感覺都不一樣。一開始我以為這是本笑話書,但細細一品。這書不簡單啊。
看著格雷在學校乾的那些事,我不禁想起自己當初乾的事兒。但《小屁孩日記》不像普通的讀物,格雷就像一個導游,不僅帶著我游歷了他的童年,偶爾我也會想想自己那個可愛、無憂的童年。當看到格雷的父親用溝通來教導他時,我想起了自己曾經那不堪回首的,「愛的管教」。說實話格雷的父母和我的父母挺像的,這是我很感恩的地方,他們雖然會讓孩子去嘗試更多的東西,但學不會,他們也不會硬逼著讓孩子去學。
看到格雷和他弟弟曼尼的關系,原來不只有我會嫌棄自己的弟弟帶不出門啊。在和弟弟相處的方式、方法中,格雷有我要學習的地方。雖然他看起來並沒有我聰明。
我小的時候很調皮,腦子里常常在想惡作劇和怎麽吹牛才會有更多人信。周圍的家長都不讓它們的孩子跟我玩。格雷跟我挺像的,都想在人前出風頭吸引別人的注意力,但一般只存留在想像中。這可能是他比較搞笑的原因之一吧。在格雷身上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他不是特別聰明的那種,也不是傻瓜。就是這樣一個平凡普通的人,透過他的小心思,找到彼此的共同點。這應該也是怎麽多人都喜歡他的原因吧——透過格雷看到自己的曾經。可能有時他不正經,搞笑。但誰沒有年少輕狂的時候呢?
我會持續關注他的,期望格雷能在成長的道路上堅持那份淳樸、童真的心。
8.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你有什麼體會呢?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350字(精選12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曾經看過一本書,名叫《小屁孩日記》。裡面的一段很吸引人,故事是這樣的:主人公格雷說,他的新年誓願是幫助別人進步。可事實上所有人都沒有實現他們的的諾言。
老媽說,她從今天起要上健身房,可她整個下午都在看電視。老爸說,他要嚴格控制飲食,可他晚飯後在地下室里把巧克力全部吃得乾乾凈凈,被格雷逮個正著。就連他的小弟曼尼,也實踐不了自己的誓願。今天他跟每個人說他已經是「大男孩」了。要和親吻奶嘴永遠告別。然後,他把自己最心愛的奶嘴扔進垃圾桶里。結果,這個新年誓願持續不到一分鍾就完蛋了。
讀完這個故事,我很有感想:不管幹什麼事情,說來容易,做起來難哪!就拿我來說吧,以前我也雄心勃勃地給自己立了一些目標:每天彈琴一小時、每周至少寫一篇日記、每天跳繩600下……,但是,這些目標最後都以半途而廢告終。看來,我應該從這個故事中汲取經驗:不管目標大小,只要下了決心,就得堅持不懈、持之以恆。這是最重要的一條准則。
今年暑假,我讀了一套《小屁孩日記》。這套書一共有十本,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格雷的日記。
格雷是一個很懶的人,他不想自己洗衣服,就模仿媽媽的口氣給保姆寫便條,讓保姆幫他洗。
他還是一個搞笑的人,他害怕海浪,因為他注意到所有的海洋生物都在水裡隨便大小便,他說:「似乎只有我被這個問題所困擾。」
他也是一個聰明的人,他欠了別人83美元的「巨債」,於是他想了一個「VIP草坪服務」的計劃。
他是一個很有創意的人,他用好朋友羅利的嬰兒游泳池和兩瓶番茄醬做了一個「血之湖」,嚇唬別人。
我很喜歡格雷。看這套書的時候,我經常會被他做的事情逗得哈哈大笑,有時會跟著他一起緊張、害怕、興奮。
這套書裡面有很多插圖,很幽默。
我現在每天也寫日記,但是沒有格雷寫得好玩。我一定要繼續努力,爭取比格雷寫得好。
《小屁孩日記》這本書是美國小說家、漫畫家格雷寫的。格雷寫這本書的時候已經30歲了。他把自己還是小屁孩時發生的有趣的事情記錄了下來,這些有趣的故事能把大朋友、小朋友、老朋友都逗笑。這本書現在成了全世界的暢銷書。
我最喜歡讀《小屁孩日記》這本書,因為他把日記寫得很搞笑,他能給我帶來快樂。
請看:初二的時候,在同桌男生回答老師的問題時,他偷偷把他的椅子移開,讓他的屁股結結實實地親吻了地面。初三的時候,他們上籃球單元課,女生在體育館的一邊,男生在另一邊,有一個叫安東尼的男生很搗蛋,他想:如果丹尼爾投罰球的時候把他的褲子扒掉,一定很爆笑。之後他果真動手了,結果,全場失控了。大家開始相互亂扒褲子……從此一切變得慘不忍睹。
讀了這本書,我也想像格雷一樣寫出他那麼多,那麼有趣,那麼好玩的日記。所以我從現在起要像他一樣,認真寫日記,把有趣的事情記下來,給大家帶來快樂。
寒假裡,我又重新讀了一遍《小屁孩日記》。米多的老師是甜老師,她長的很漂亮,笑起來跟蜜糖一樣甜,笑起來還有兩個酒窩。我的老師是王老師,也長的很漂亮,說話也很甜美,就是沒有酒窩。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是《美術課》、《考試》、《牙又掉了一顆》和《收拾衛生》。米多的美術老師是讓大家自己發揮創意,想畫什麼就畫什麼。我也好想讓美術老師發下一張白紙,讓我們發揮創意,想畫什麼就畫什麼。
在《考試》中我和米多犯了一個同樣的錯誤,都忘寫名字了,不過,我從沒在試卷的背面畫畫。我和米多一樣都在一年級的時候掉過牙,從乳牙換到了恆牙。我們在一年級的時候打掃衛生,不需要老師幫忙就能把教師打掃的乾乾凈凈。而米多在老師不在的時候總把教室搞得一團糟。
作為小屁孩的我們,每天都在幸福快樂的生活、學習。
小屁孩是《小屁孩》日記的主人公,這本書就是他的日記集,很有意思的。小屁孩這個人呀,我感覺他很幽默,很調皮。
小屁孩給我第一印象特點是非常搞笑。比如說,有一次「小屁孩」和「羅利」不小心將同學的`愛車給弄壞了。為了避免挨揍,他「急中生智」,和羅利慌不擇路跳進土溝里,真可謂能屈能伸。
小屁孩寫日記非常細心,每一個細節都記的非常詳細,讓人一看就明白,這是值得我學習的。
小屁孩的作文能力還不錯,能夠把人物寫的很生動,活靈活現的。小屁孩呆在那個土溝里,連大氣都不敢出,那個獨特的心理活動很出色。
小屁孩很有一個與眾不同的地方,他的業余愛好吃糖果。他還擅長把2公斤的沙袋放在頭上,保持10分鍾不掉。
這本書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爸爸給我買了幾本小屁孩日記,我雖然已經看了好多遍,但每次看完都會捧腹大笑。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個快樂、機靈、活潑的初中男孩格雷·赫夫利,他是一個瘦小的男孩,圓圓的頭上有三根頭發。總想萬一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怎麼辦,但他的頭腦是最機靈的,他愛打電子游戲經常會被爸爸或媽媽趕出去散步,但他其實是去朋友家繼續打游戲,回家前再用淋浴沖一下讓別人以為他出去運動去了,還有他的好朋友羅利,他和羅利很要好,但各自的爸爸卻不喜歡對方,但這兩個人還是經常一起玩,從這里我看到他們的友誼很深。別看在外面格雷和機靈但人外有人,所以回到家就會被哥哥羅德里克捉弄,有一次爸媽不在家,羅德里克在家裡開派對,格雷剛下地下室就聽見關門的聲音,直到第二天早上羅德里克還威脅格雷讓他打掃,這可真可笑。
讀了這本書我體會到格雷和羅利的友誼很深。
有一套書,讓我感受到了寫日記的樂趣;有一套書,讓不喜歡寫日記的我拿起了日記本,拿起了筆;有一套書,令我百看不厭……這套書,就是《小屁孩日記》。
主人公格雷學習成績雖然不好,但耍小聰明可是無人能及的哦!如:為了躲避內容復雜的尖子班,想進容易的基礎班,故意不好好讀文章;犯了錯誤被證人看成羅利以後,想盡一切可能嫁禍給羅利;老爸讓他去鍛煉,他卻跑到朋友家打電子游戲,回來把水澆在身上,好像真的滿頭大汗,剛剛鍛煉回來一樣,等等。
這套書讓我發現,原來寫日記可以記錄現在發生的點點滴滴。把有趣的事記錄下來,永遠都不會忘記;把失敗的事記錄下來,可以反省、總結過去的失誤,永遠都不會再犯同樣的錯……把現在的快樂時光保留好,將來再看一看,你就會發現,如今的你是如此天真、爛漫,這段愉快的童年,永遠也不會忘記……
寫日記的好處可多了!大家一起寫日記吧!
這個寒假,我讀了一本書,那本書叫《小屁孩日記》。它主要記錄了一個叫格雷的男孩發生在他學校內的事。
而在許多故事中,我最喜歡的一篇是講了格雷為了去參加聚會,努力讓自己參加進入校內的樂隊,為了讓自己能進入。格雷想讓父母給自己買圓號,可是爸爸卻依著格雷曾經學鋼琴失敗的前車之鑒,極力反對,最後,格雷答應爸爸,每天都要吹圓號。可是,格雷一心卻在聚會上,他甚至還搞來別人練習的視頻以來敷衍。但是,他沒想到,只有在木管樂器對的隊員才能參加,而且自己還要表演。在即將要表演時,又意外被鎖在了房間,被他的父親以為是臨場逃脫,還害自己吃了苦頭。
讀了這本書,我認為格雷挺傻的,為了參加派對不顧一切,結果到頭來,不僅沒有得到去的機會,反而還要參加表演,真是得不償失呀。
所以,我們應該應以為戒,不要耍小聰明,到頭來,還會害了自己的。
我喜歡讀書,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和我形影不離,每天我都會擠出時間來看書。最近我喜歡上了一本書,書名是《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本由美國孩子格雷用日記的形式記錄出他日常生活的書。故事裡的主要人物有:格雷和他的爸爸、媽媽、哥哥、弟弟,還有他的死黨—羅利。這本書講述很多令人捧腹大笑的故事,讓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書中抒發了作者快樂、難過、憤怒的心情,不時地格雷還能冒出一些奇思妙想。
格雷是一個樂觀向上的孩子,他的弟弟曼尼幾乎每個月都偷格雷的零花錢,格雷每次跟媽媽告狀,可是媽媽都向著弟弟,他很生氣但又沒有辦法。於是格雷想找份工作賺回損失的錢。他發現了一個除草的廣告牌,他把除草師傅的頭像改成自己的頭像,扛著廣告牌在街上溜達想讓別人僱傭他。後來有人僱傭了他,可是格雷不會使用除草機,把草地弄得亂七八糟,最後雖然格雷學會了使用除草機,但僱主不滿意他的除草技術,沒有給他工錢,他的賺錢計劃以失敗告終。盡管他遇到了挫折,但他因為學會了使用除草機還是很開心。
之所以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格雷百折不屈和樂觀向上的精神,如果我能夠見到他,能和他成為朋友,那該有多好啊!
《小屁孩日記》是我最喜愛的書,我有時候會拿著它看個不停!
這本書寫的是主人公格雷和他的家人發生的一些事情,比如弟弟曼尼的畫,畫了兩個人吵架,他自己在中間捂著耳朵,他的父母看到這幅畫還以為吵架的人是他們,其實弟弟畫的是格雷和格雷的哥哥。他家的糗事很多,多數糗事都是格雷引發的,但他還是很樂觀地過日子。書中有一節寫到格雷的褲子不小心坐到巧克力兔子上,為了遮醜只好用一條圍巾包著,走進教堂時,圍巾不小心掉下來了,有個小孩說格雷把屎拉到褲子上了,格雷無語。
讀完這套書,我知道了即使倒霉事再多,也要樂觀一點,就像格雷一樣;做錯事要反省一下,格雷他媽媽就是這樣教他的;如果說臟話,按格雷媽媽的懲罰會往格雷嘴裡塞肥皂,讓他引以為戒。所以做人要做到以上幾點,這樣才會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斷的進步。
我叫崔露予,今年暑假哥哥給我介紹了一本書《小屁孩日記》,這可是一套令人看了會忍不住捧腹大笑的書,主人公格雷是個機靈、自戀、膽小又懶散、又愛出風頭的男孩,他特別的搞笑,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
可其實他是幻想著自己成名後可以用筆記本來應付采訪他的記者;他喜歡玩電子游戲機,爸爸要讓他多出去活動,把他趕出家,結果他跑到朋友家裡去繼續打游戲,然後在回家的路上用別人家的噴水器弄濕衣服,裝成出了一身大汗的樣子;他特意在分班的時候裝成不會念書,好讓自己被分進基礎班——這么有鬼點子的格雷在家卻經常被自己的哥哥羅德里克耍得團團轉,對被爸媽保護著的弟弟曼尼也總是無可奈何。
我覺得格雷的童年生活真是太豐富多彩了,每個故事都妙趣橫生,他用這種既有漫畫圖片又有文字的日記把自己的童年記錄下來太好啊,我們大家都應該向他學習,養成寫日記的習慣,提升我們的寫作基礎。
暑假媽媽給我買了三本書,是小屁孩日記系列圖書,有學前班的、一年級的也有二年級的趣事多。我看書慢,這也是媽媽經常嘮叨我對我的評價。所以我暑假只看了兩本書。
小屁孩米多太有意思了,比我可是調皮多了,我也沒有他那麼多問題,那麼多壞點子了,可是他的故事也說到我心裡去了,有好多的有趣的事我感覺怎麼和自己的經歷一樣啊,看電視啊,玩游戲啊,要想辦法和媽媽爭才行,因為呀家長都喜歡我們學習再學習。可是我看電視能入迷,學習為什麼就不迷呢?媽媽總是強調我要養成學習的好習慣,怎樣才是好習慣啊!
我要學習寫日記,但是米多亂給老師起外號我不喜歡,他那樣做不乖,我們應該尊重老師和家長,他們管我們、訓我們都是為我們好。
9.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
一天的時間眼看就要結束了,相信你有很多感悟吧,需要進行好好的總結並且記錄在日記里了。日記你想好怎麼寫了嗎?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小屁孩日記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我看了>這本書,認識了朱爾多,他是一個開朗搞笑的小孩子。有一次我看拍賣奶奶這一段,他要拍賣奶奶,就把奶奶領到了拍賣的地方,雖然有很多人想買奶奶,可是朱爾多還是不捨得把奶奶賣出去。這段小故事讓我感受到親人對我們有多麼重要,親情是不可以拍賣的。
我讀了這本書後,讓我學會了怎麼寫日記,以後我要把生活的點點滴滴記在日記里,和夥伴們一同分享我們童年趣事。
今天,我一口氣讀完了《小屁孩日記》,這本書的作者是黃宇。
這本書是圍繞小屁孩寫的,小屁孩叫米多,他是一個非常頑皮的孩子。但他每一天寫的日記是很搞笑。讀著,讀著,彷彿自己也變成了米多。
讀了這本書以後,我很佩服作者,因為他用一種不同的角度來記錄他小時候的事,很生動,我也要向他那樣從不同的角度看待事,多想、多看、多聽,這樣對我以後有很大的幫助!最重要的是我也要向他那樣學會把身邊發生的事記錄下來,養成良好的寫作習慣。雖然他很淘氣,可是這正是我們小朋友的特點,而且他對父母的愛和尊敬也是值得我學習的!
我今天讀了小屁孩日記, 小屁孩幼兒園畢業了,媽媽說他長大啦就要上小學了,他有好多問題要問,長大了一定要上學嗎?
萬一在學校遇到怪獸怎麼辦?問的媽媽頭都大了。裡面全是關於一年級的好玩的事,都特別好笑。
這個暑假我讀了許許多多的日記,有《魯濱遜漂流記》、《金銀島》,還有《小屁孩日記3》。其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小屁孩日記3》。
有一次,格雷因常常不刷牙。所以她媽媽給格雷演了一場戲:他假裝給卡拉茨醫生打電話:「卡拉茨醫生,你有沒有給小男孩用的假牙?只有木頭做的假牙?那也行。」從此以後格雷嚇得一天刷四次牙。
這讓我明白雖然說謊是不對的,可原來有時候也需要善意的謊言呀!
我最近讀了《小屁孩日記》,這本書裡面有許多好笑又有趣的故事,令我最難忘的故事是《胡蘿卜湯里有小怪獸》。
這個故事講述了香香果和同學們吃午飯,可是每一樣菜都少不了胡蘿卜,但他們都不喜歡胡蘿卜,如果你問為什麼,我會回答因為他們不是兔子,後來甜老師用一種「魔力」使香香果他們第一次「喜歡」上吃胡蘿卜了……
我讀完以後心裡非常快活,覺得無論有什麼困難總有辦法解決的,這本書的有趣給我帶來很多快樂,希望大家能多看看。
看到書名你就會知道,這是一本日記體小說,而且這本日記體小說還是英漢互譯的。
這本書是圍繞著主人公格雷·赫夫利來寫的,讀起來十分輕松。雖然沒有用十分華麗的語言,卻使我感受到了小屁孩的生活繽紛多彩,給我帶來無限歡樂。
我認為這本書很好!還可以幫我們積累英語單詞呢。
我讀了一本有趣好玩的書,叫《小屁孩日記》,它的作者是美國的傑夫金尼。
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主人公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會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主人公的名字叫格雷,他的缺點很多但是他很可愛,所以這個缺點很多的男孩子讓我們忍不住很喜歡他。整套書中一直圍繞格雷如何調皮,如何有趣來寫的。
通過這本書我感到大人總是想給孩子評出「好」和「壞」來,如果找不出他實在可見的好處,他就一定是壞,這是沒有價值得,單純的有趣,讓我們增添幾分好感和熱愛,這難道不是比讀書學習考試重要的事情嗎?
去年,我爸爸給我買老一套《小屁孩日記》。這個寒假,我看完了三年級的這一本。書裡面將來米多三年級發生的怪事,比如:校長喝了一杯蝌蚪;金剛吃午飯耍蒼蠅把戲,不小心吃了真蒼蠅……
讀完之後,我想了想。我覺得我的日記跟他的一比,相差了很多,他寫的比我好。比如是對某件事情的看法的插入點比我好,也分析的更詳細,語言也寫的很流暢,用詞也更准確。我以後一定要像他學習,寫的要比他好。
今天,我看了《小屁孩日記》,這本書講了一個二年級學生米多的故事。這本書真有趣,尤其是「辦報紙」和「打哈欠課」這兩篇日記。
在辦報紙這篇日記中寫到「米多剛寫完報紙,他的寵物狗『一塌糊塗』就在報紙上面尿了一泡尿,米多好不容易做完的報紙現在變得臭烘烘的」。米多剛做好的報紙被弄臭了,你說可笑不可笑?
在打哈欠這篇日記中寫到「米多打一個哈欠,好多同學都跟著打哈欠,更可怕的是甜老師也跟著打哈欠。甜老師神秘的說:『現在我們上打哈欠課吧』。」
這個暑假我讀了幾本書,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市《小屁孩日記》。
這是一個美國中學男生的日記。他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會感慨「為什麼分班不是按個頭分而是按年齡分」。這是他心裡的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比別人靈光兒沾沾自喜,心裡嘲笑同班同學是笨蛋,老想投機取巧偷懶。
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幻想著自己成名後那日記本應付蜂擁而至的記者。他的日記生動有趣,是用漫畫和文字組成,看的我哈哈大笑。小屁孩真是太聰明了!
看完這本書,我也想用這種方式寫日記。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這本書住要講了一個13歲男孩叫:格雷,和他的.爸爸媽媽,他的哥哥和,比他小很多的弟弟。各類每天都寫一天所發生的事情,比如說:他去看牙齒,喜歡上了那裡的女牙醫。還寫了弟弟的出生的時候是什麼樣子,還寫了去參加表哥的婚禮……內容非常豐富,有一些是搞笑的內容。非常精彩,非常好看。
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媽媽去外面了,只有爸爸在家裡。他還和一個叫羅利的人是好朋友,他天天和他一起玩。各類每天要個弟弟換尿布片,還要去上學。格雷還有一個95歲的太奶奶,格雷還說太奶奶是他們家的靈魂。
這本書讓我感觸很深,格雷即使很調皮,可是他堅持寫日記讓我很敬佩,我以後一定也要堅持寫日記!
又如科學課上,劉堅強把紙吞進了肚子里;米多成立了一個「黑手聯盟」;米多和金剛因為走丟了盡然成為了「英雄」……所有這些都讓我不感覺米多又淘氣又可愛。
書題上的「小屁孩」其實就是米多,書本里寫了許許多多關於米多的事情,當然,還有其它的人物。比如校長、甜老師、班長卜一萌……
書里的題目新穎有趣,就用我這張小嘴可說不清哦!米多每天是那麼快樂,自由自在呀!這讓我有些羨慕他了
讀《小屁孩日記》有感我喜歡看《小屁孩日記》!
讀了《小屁孩日記》覺得這本書很精彩,我很喜歡。每一篇都帶有彩色漫畫插圖。
書中主人公米多是一個淘氣的小學生,聰明、誠實、勇敢。喜歡跟自己小夥伴一起玩耍,偶爾會搞點小動作:比如藏他同學的書包,一連串搞笑事情不斷。
感謝《小屁孩日記》讓我明白寫日記是一件有趣快樂的事,使我懂得了童年時光多麼美好!所以今後我也會嘗試堅持寫日記,記錄自己成長的點點滴滴。媽媽說:「長大以後在翻看,值得記憶和回味。」
你看過《小屁孩日記》嗎?看我之後我哈哈大笑,這本書比我想像中的還好笑。這本書是美國的作家傑夫金尼寫的。
這本書的主角是格雷,他經歷了許多有趣的事,在《好孩子不撒謊》里格雷開始了他的暑假生活。你可不要以為他的假期會很輕松愉快。其實他的暑假生活全被游泳訓練班給毀掉了。然後他還自作聰明地導演了一出把同學齊拉格當隱形人的鬧劇。他還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就可以每天偷吃一些兒媽媽做的姜餅,終於在聖誕前夜東窗事發了,格雷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格雷麻煩的事和惡作劇都太好笑、太好玩了。這套書能讓我們感覺到童年很美妙。我非常喜歡這本書。
上個月,我在網上買了一本漫畫書——《小屁孩日記》,因為它的封面很簡單、很可愛,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當我拿到這本書,心中充滿了神聖感和喜悅之情。這本書中的主角是小屁孩,小屁孩的名字叫格雷,書中主要人物是他的一家、同學和朋友。打開第一頁,便讓我開懷大笑,感覺到這雖然是一本簡單的書,但是它在我的童年裡多了幾分開心與快樂,而且會使你感覺單純的、真實的,小屁孩雖然經常犯錯,但你會看到他勇於承認錯誤。用日記的方式記錄生活的點點滴滴,也可以寫寫英文,提高英語水平。除了這些,我還養成了閑下來的時候畫畫、素描的習慣。
《小屁孩日記》使我面對路途中的困難時,學會堅持,永不放棄!相信終有你會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