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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電影觀後感

發布時間:2021-07-03 19:33:00

① 重返狼群2讀後感700字

讀《重返狼群2》
起初《重返狼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的真實。李微漪,與其說是書的作者,不如說是記錄者更確切,她把在草原寫生時救下狼子格林、想盡辦法將它養大訓練野外生存技能並成功放歸草原(第一部)、以及兩年後為得知狼子近況再進草原所遭遇的一切(第二部)都原原本本的寫到書中,呈現在我們眼前。就如農夫山泉的那句廣告語所說的「我們不生產水(微漪不寫小說),我們只是大自然的搬運工(微漪只是大草原的記錄者)"。然而隨著第二部情節的發展,我越來越希望故事中的某些部分是虛構的,從來沒有發生過。
與第一部深藍色的封面相比,當看到《重返狼群》第二部的封面時,對那土黃色並沒有什麼好感,只覺得這顏色對於收藏來說實在不算好看,但也沒多想。書到手的第三天,北京重度霧霾,隔著窗戶看到昏黃的天空時,瞬間想到沙塵暴,突然間似乎明白了土黃色的封面或許代表著沙化的草原。。。
拿到書後首先就急著翻開正文前的彩圖,第一眼看見的便是微漪坐在草地上,兩只小狼仔在她身上探頭探腦,接著是三隻小狼在草叢中玩耍的照片,天真地腦補了下其中的過程:格林帶著自己的妻兒來找狼媽,人狼在草原上和諧地玩耍。。。直到看見雙截棍被關鐵籠和用它的骨頭為骨架以黏土做成的狼雕時,美好的幻想瞬間破碎。
書剛看了個開頭,淚水就數次在眼眶裡打轉後流下,淚還沒干,又被幽默的語句逗笑。看到盜獵者瘋狂的在草原上布下各種陷阱,兇狠、殘忍、陰險、狡詐、貪婪,這些農耕文明曾經形容狼的詞語此刻用在盜獵者身上毫無違和感:狐狸母子殘缺的屍體躺在草地上,黑頸鶴的兩枚蛋被偷走,狼窩被掏、狼仔被抓,就連火旺也被剝了皮掛在屋後。微漪、亦風和牧民們與盜獵者明裡暗裡斗爭,真恨自己只能在遙遠的城市什麼忙都幫不上!最令我震驚的是索朗從皮匠家裡收來的用626個狼頭做成的袍子,看著微漪緊皺眉頭雙手撐開袍子的照片,這比姚明拍的「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宣傳片更讓人觸目驚心!而索朗臨走時說的話讓我頓時知道了自己該做些什麼:「你們把這個帶回去吧,讓更多人看看,這是一個活教材。那些穿皮草的人,他們身上背負的命債最終會讓整個人類去還。」
十月黃金周,大批遊客湧入草原,城市人面對廣袤的大草原,心裡興奮無比,或許是這興奮勁兒過了頭,人們的行為已經破壞了草原,驚擾到這片草地上的生靈:賽車手們在草場上練著車,本就半青不黃的草地上滿是輪胎碾壓的痕跡,牧民勸說後,車手們當面停下了車,待牧民一離開便又開始了比賽;從沒飛翔過的小黑頸鶴在遊客的鞭炮聲中折斷了腿,再也無力飛上廣闊的天空。。。南卡阿爸說「內心的信仰是最好的秩序」,沒有信仰的人們在人類文明史上不知是進步了還是倒退了。
書的結尾,隨著微漪一點點梳理線索,這才恍然大悟她的狼子或許從她剛踏上這片草原的時候就知道了,並在小狼們安頓好後,還陸陸續續的送來了他認為最好的禮物:七隻野兔和一隻肥碩的旱獺!在冬季一個晴朗的清晨,狼媽終於近距離的看到了又來送禮物的狼子。情節發展到這里,自己又腦補了一下狼子飛奔撲向人類狼媽的畫面,就像多年前看到的那個視頻一樣:在國外,一隻被救助並成功放歸草原的雄獅,帶著他的家人和救助人重逢,雄獅飛奔向那兩人並狠狠地給了他們一個獅抱。想像很豐滿,但現實卻很骨感:格林沒有像想像中的那樣擁抱微漪,甚至在微漪追逐的腳步中慢慢後退,最後消失在小溪盡頭。在經歷了死牛販們搶走自己的食物、盜獵者奪去親人同伴的生命、外來客破壞自己所生活的草原、當地人一步步侵佔曾經屬於自己的領地,即使曾經救過自己一命,狼子也不敢再毫無顧忌的投向人類狼媽的懷抱。
書看完了,但內心久久不能平靜,一組組對比的畫面像放電影似的不停閃現在腦海中:
成都動物園狼的展示籠里,兩匹狼在牢籠里自顧自地跑著圈,偶爾兩狼相互踫踫鼻子,展示籠外的遊客們敲拍著玻璃吆喝著挑逗狼 VS 山頂上,一人一狼緊緊相擁在一起,片刻後,那狼一步三回首地離開,消失在莽莽荒原中。
草原上,一個不到馬肚子高的五歲孩子借著牛糞堆的高度獨自跨上連馬鞍都沒有的馬背,往山裡跑去 VS 過街天橋上,八九歲的孩子在前面輕快的走著,身後不遠處,一個頭發花白的老者背著書包,扶著身邊的欄桿步履蹣跚的上著台階。
清晨,少女被鳥叫聲吵醒,小屋被數以千計的鳥兒包圍著,與鳥為鄰,人鳥和平共處 VS 某小區內,廢棄的高聳入天的煙囪頂部,一處孤零零的喜鵲窩格外顯眼,像是給煙囪戴了一頂褐色的帽子。
被放生的梅花鹿在狼群眼前悠閑的吃著草,但狼們似乎沒看見一樣徑直走下山谷;狼群拿下落單的即將產仔的母氂牛,母牛突然跪在最大的那匹狼前,眼中滿含淚水,狼群交頭接耳後放棄了唾嘴可得的獵物撤退 VS 五月的草原上,一隻被鐵絲套勒住脖子的小狐狸殘骸散落在旱獺洞口前,它媽媽的屍體被發現在草原另一處的沙地上,殘缺的身體下,另一隻小狐狸正含著奶頭,身軀也已高度腐爛,整個草原到處都是盜獵者布下的陷阱、套子、夾子、毒餌,凡是能想到的捕捉草原上活物的方法全都用上了。
剛返回草原時,尋子心切的兩人避開狼群出沒的一早一晚,選在烈日炎炎的正午進山布置攝像器材,以便觀察狼群 VS 盜獵者出現在草原後,兩人寧願凌晨在狼山中與狼偶遇,也不願在白天踫上盜獵者。
雨災的日子裡,以往相隔幾十里地卻分外熟識的鄰居聚到一起,相互照顧、扶持著共渡天災 VS 樓道里,我和另一個中年大叔一前一後上了電梯,那大叔看我按下樓層後,便縮回正要伸出的手,站在一旁,電梯停穩後,我倆又一前一後走出電梯,他掏出鑰匙打開我家對面的門。
。。。。。。
《狼圖騰》和《重返狼群》里都提到過對於牧民,草原是大命;那麼對於城市人,什麼又是"大命"呢?是寬敞明亮的房子?是性能優越的汽車?是薪水豐厚的工作?是功能強大的電子設備?是高檔品牌的奢侈品?還是無所不能的金錢?看著被大風刮藍的天空,光禿禿的樹枝上隨風搖曳的塑料袋嘩嘩作響,答案似乎在嘴邊呼之欲出。
額侖草原的狼已成為傳說,不要再讓若爾蓋草原和那裡的生靈也成為傳說。。。

② 重返狼群讀後感

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不錯,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並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里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像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跡,也許我的身體里住著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西藏 ,走在無人的荒漠,走著走著就死在那裡或者就死在天葬台,讓我的肉體風化或者讓禿鷲吃掉,連骨頭也不剩一塊,就這樣的消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喜歡躺在冰冷的停屍間被人瞻仰。就這樣的無痕跡多好,但是看了這本書,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西藏了,我的身體無法在那樣的環境生存,也許我挺不過高原反應,也許我也無法忍受炙熱和寒冷,我的身體越來越走向衰弱,雖然我還並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樣快,所以我希望能夠在有生之年,環游各地。

求採納

③ 求重返狼群的讀後感

這是我閱讀進度最快的,讀完感觸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淚次數最多,震撼次數最多,超越時空的愛,跨越物種的愛,那麼感人,那麼純真,那麼質朴,那麼原始,那麼純粹的愛!

閱讀完了,熱淚卻執著持續無聲的流。過程中歡樂悲喜全嘗,驚懼憂傷親歷,不知笑過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濕潤多少回。感動作者的傾情相付,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風的雪中送炭,捨命相陪,感恩於小狼的捨命救主。智慧而艱辛的成長、成熟、經歷,命運多舛經歷復雜主人拚死相救於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樣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愛。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組合,散發出愛的力量。因為超越時空的愛、跨越物種界限的大愛而生死相依。愛的那麼單純,那麼干凈,那麼純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來形容這種曾超越生命極限超越物種也要拚死相保的愛,不知道有什麼單位計量才合適;如果愛有長度,不知道用哪個單位來表述更能准確丈量;如果這種愛可以用溫度衡量,不知道用哪個數值才能准確恰到好處的體現。無法找到准確的詞語來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許根本沒有合適的詞語能夠形容這個奇妙的組合體。人和狼,因為愛,僅僅是愛,成全了自古以來最奇妙的組合,讓人的靈魂清醒,清洗人類靈魂的污點,還以干凈的魂魄。

狼的智慧、膽魄、勇氣、勇敢、無私;人的善良、貪婪、邪惡;人性 與狼性對比,相互參照中,重新定義曾經的概念,甚至顛覆過往的觀念。

一次偶然的機會,作者到若爾蓋草原寫生,偶然的聽當地人說起新近發生的狼爸慘死,狼媽也被人類毒死。出於對小狼的擔憂,內心深處本能的善良激發去尋找小狼的決定。一個漢族女孩,孤身一人,語言不通,擔心狼崽,尋找,打聽,終於找到,但是剛剛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隻,作者找到的時候有4隻還未睜開眼睛卻離開這個世界,剩下了最後一隻。僅有這一隻譜寫了人類的空白,被作者帶回後記錄了它的成長,它的經歷,它的歷險記,主人的義無反顧的付出情感甚至差點生命的代價,一切源於愛,對小狼的同情發展為不可割捨的愛。

當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滿嘴白沫,主人第一反應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劃傷過的自己趕緊把自己關到屋裡檢驗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狀甚至有了留遺囑的想法,後來發現是小啃的牙膏時,我笑的前仰後合,如果是拍成電視劇不知道要挑戰多少人的神經和想像力!其實能震撼人心的藝術又豈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實實在在的東西呢?驚心它城市裡高樓車流間險象環生卻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帶它離開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暫時寄居在朋友的獒場內。小狼的智慧讓猛獒們接受了它,為了能讓他順利回歸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訓練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場的狗咬在嘴差點暴命,被主人冒著斷臂之險從獒口中搶奪出來,保住了性命;當主人生病時它的傾力陪伴無聲的付出讓人感動,當它的夥伴獒們與另一個獒場里猛獒們相互肉搏血肉橫飛的戰場出現時,它被關在籠子里不能幫助朋友的狂燥,想傾力相助卻無能為力時頭被撞出血帶展示的義氣;當它溫情的為受傷的獒添傷口並一改平常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時;當它因為主人生病不得不暫時離開而拖著長長的鐵鏈掙脫牽者的手飛奔著追趕汽車時;當主人病癒回歸他不顧危險跳過裝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圍牆迎接主人時;當三頭陌生藏獒沖向主人千鈞一發的時刻,它卻不顧安危冒死截住,運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並用帶血的傷爪與主人手掌相握時,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著它成長的艱辛,伴著主人的滿滿的愛,好多次主人不顧生死冒險救它,誰能想像是一個80後的漂亮女孩應該的勇氣,這不是勇敢,這是愛,是對小狼全力的呵護全心的付出,愛的力量才會讓人忘卻生死,置生死度外。人與狼,一個星球,兩個物種,語言不通,但是彼此通過愛緊緊相連,他們真的是生死相依,憑借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險關,共赴艱難險阻!
突然想起《倉央嘉措詩傳》中描述的那隻小狼面對野牛沖上來時與一群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場景,說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賽跑。當時以為出於作者對它的喜愛,現在細想,狼本身天性里就有面對強大時那一份淡定和從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滿智慧和靈性的,在野外危機四伏中喜愛就它們從小具備的機巧靈慧與剛性並存,方能在廝殺中成就為出色的優秀獵手。凶獵不是它們的本性,而是它們生存下來的必備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須攝取食物,樹木要有生機必須陽光雨露,目的簡單且單純:生存!試問誰可以做到生死存亡關頭繼續保持優雅與輕松,隨意讓人冒犯中呢?這本身是一個奇怪的邏輯,所以人責怪和恐懼狼之根源卻來自人性本身的貪婪和無度的慾望所致。它們的捕殺僅為了活命,人類的捕殺為了享樂,用它們的皮毛制衣,或者品嘗它們的肉滿足食慾的享受。同樣是生命,同樣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話:心中想什麼,看到的就是什麼。

同樣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貪婪者看到的恐懼、害怕,卻仍然冒險殺生取皮取肉。脫去外衣的人類具備了野獸不具有的貪婪和邪惡,不如野獸單純、干凈!學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螻蟻尚且珍愛不隨意殺生。當了解到這些人類這外生靈們的生活軌跡和艱辛,及目前的艱難生活處境,多少會生出崇敬來,起碼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會被重新喚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小狼在獒場

作者把格林帶到了若爾蓋大草原的藏獒場,為了放養做准備。剛開始在藏獒場,藏獒很不喜歡它,因為它們天生就是天敵,藏獒是看家護院的,而狼有時會偷牛羊。格林通過想各種辦法,終於融入了藏獒群里。最有意思的是,格林捉鼠兔的事。因為草原的狼有時餓了,也會捉鼠兔吃,但是現在狼少了,鼠兔就越來越多了,已經成了草原的危害,破壞了草原的生態環境。在獒場的後面有幾畝空地,那裡也有許多的鼠洞,格林沒事的時候,就到後院捉鼠兔。剛開始的時候,它看見鼠兔就去攆,把它累的不行,它也捉不住一隻。後來,它就想出了一個辦法:自己藏在逆風口,把鼠兔的幾個出口都堵上,等鼠兔出來的時候,就捉住了。格林的野外生存技能越來越強了,作者給格林找著狼群以後,就放生。
這本書真的很好,作者寫出了狼的聰慧、渴望自由、可愛、調皮,讓人的心情跟著書里的情節起伏,牽動人的內心。

④ 重返狼群1讀後感

以下是讀後感寫作方法: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大體上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由讀而引出感,這開頭部分就好比一條醒目的標語或引子一樣,先交待清楚讀了什麼書,有什麼感想。一般來說,這一部分要求簡明扼要、開門見山,千萬不要繞圈子、賣關子、遮遮掩掩,而是要用肯定的語氣概括地說出感受是什麼?簡單但明確,不含糊,這樣就可以了!不必展開來說。
第二部分,具體談感受是什麼。我們讀書看報閱讀文章都有一個過程,都需要一段時間,而我們的感受也是在這個過程、這段時間內一點一點產生的,感受由淺到深,感受由心而發、發自內心,因此要自然真實,有感而發,不要無病呻吟,虛假不實,這樣才能感人,打動讀者。
寫法上,可採用夾敘夾議的形式,「敘」就是把感人的故事情節或人物形象或詞句敘述出來,「議」就是抒發自己的感受,要有層次地把自己的感情一步一步地推向頂點,得到升華。
敘述是簡述,抓住要點,不要照抄原文,但可以引用原文句子,不過不能太長,否則就有湊字數的嫌疑,再者,這樣也影響文章的結構。
第三部分,把感受落實到自己的現實生活中去,聯系生活中的事例來談感受,因為「感」的目的就是要指導我們的實際行動,要不就毫無意義了。具體說來,就是把自己在現實生活中的所作所為和文章中感動自己的人或事情做比較與對比,找出差距,找出不足,樹立學習的榜樣。
第四部分,文章的結尾,要對全文內容做個收尾總結,可以進一步抒發理想或希望與祝願,把全文的情感升華到頂點。

⑤ 重返狼群300字讀後感

經馬老師的推薦,我揣著好奇,隨著文字走進了《重返狼群》……
讀完後,我被深深地感動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訴人們關於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情誼以及草原和狼之間無盡傳說的同時,也對這些作者在極力表達的關鍵詞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個半月的小狼格林驚人的觀察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別說比狗,就是比一兩歲小孩的智力都要強得多,它不斷地試探著,學習著,分辨著,成長著……將他所認識的事物一一分類,把這些學習來的寶貴信息儲存在腦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長都不能用擔憂限制孩子的嘗試,自身的體驗比傳授的經驗更具意義。
狼之探索---「隨著小狼格林漸漸長大,膽子也越來越大,儼然成了小惡霸兼破壞專家,他總是有著層出不窮的花招和搗亂伎倆,跟在他後面給人賠禮道歉補償損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給別人添麻煩,從此以後把他的活動范圍嚴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帶他到樓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幾何時,孩子們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執著?而那時的我們都做了什麼?是否無情的扼殺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創造力?
在書中,作者始終以狼媽自居,因為是她撫養了小狼格林,並且以一種獨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從她對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棄了我們早已習慣的約束阻撓和意志強加,而更多的採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規律和引導自由發揮。我想,如果能夠將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讀一本好書。

⑥ 重返狼群讀後感想與收獲100字。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隻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於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像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隻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裡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後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裡暖在心裡,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隻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麼感人啊!最後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群,放歸到了屬於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裡想為什麼這么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說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群羊後面吃草嗎?有些人說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著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說:「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著對朋友說:「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裡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麼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麼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著一身狼皮,嘴裡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說到這里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溫暖舒適,可這也是屬於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⑦ 重返狼群讀後感,題目是 沉浸在狼的世界中

《重返狼群》讀後感 用了幾天時間讀了李薇漪寫的紀實文學《重返狼群》,很喜歡這本書,更羨慕她的生活,可以隨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隨意選擇自己喜愛的生活,並且有那麼一個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風,一個人如果想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並不難,難得的是可以遇到這樣一個志同道合的伴侶。 李薇漪從草原帶回一隻沒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飼養並成功的將它野化讓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樣歷經艱難,卻詳實的記錄了小狼的成長以及狼自身所擁有的氣質,看過這本書讓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堅定,勇敢,以及重情重義,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獵,忍受飢餓,寒冷,恐懼,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做到這點,真讓我佩服,她在書中說了一句我認為很經典的話,她說一個擁有賺錢能力的人何必急著去賺錢呢,她是擁有著賺錢能力的人,所以她做著一個自由職業者,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說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掙錢,卻沒有時間享受生活是為什麼,我想應該這樣回答她,因為是沒有賺錢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體可以的時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賺錢,賺來的錢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體的本錢時候無力支撐以後的生活,我就是這樣的人,一個沒有能力的人。 書在最初講了這樣一頭狼讓我很震撼,一頭公狼因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圍捕,踩在夾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斷了自己的一條腿,用三條腿逃到一個石縫中躲藏,獵人就把刺刀綁在棒子上向石縫中猛刺,直到沒有了聲音才將狼拉出來,發現狼頭已經血肉模糊,刺刀從口中直沒入頸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來,一隻眼睛已經冒了,頭皮沒有一個好地方,獵人說這是因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對刺刀,每一刀下來它都是用嘴去咬,這就是狼的狠和堅強,如果是狗會將屁股對著獵人採取逃避的姿勢,獵人因此得到了價值不菲的狼皮,後來它們誘捕母狼,多長投毒設陷阱都沒有成功,可後來他們發現母狼死了,臨死時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後背的皮,獵人說母狼是自願踩到夾子上的,因為剛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無力狩獵也無法養活小狼,所以它決絕的選擇了自殺,但是它不願獵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這就是狼。牧人說狼若不是為了哺育小狼絕不會冒險偷羊,這是父愛吧,公狼為了養活自己的妻兒甘願如此,這才是個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將終身不娶,母狼用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的忠貞也表達了對人類的怨恨,書中的小狼就是這對狼的唯一倖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長經歷很精彩,這里有歡樂也有悲傷,同過詳盡的描寫將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愛與孤獨,狼的冷酷與鎮靜都展現在我們面前,作者是唯一一個將家養小狼成功放歸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納,這個過程是艱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親一樣,愛著小狼,為了讓狼能夠重返狼群付出了一個母親所能給與的一切,這就是天下的以分離為目的的愛,母愛! 我不想用過多的篇幅寫那些精彩的片斷,因為讀完這本書後,我更羨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樣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獨自堅強的生活,我一直想像她那樣浪跡天涯,走走停停看盡天下的風景,而我喜歡的風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跡,也許我的身體里住著孤獨,我想過那樣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西藏 ,走在無人的荒漠,走著走著就死在那裡或者就死在天葬台,讓我的肉體風化或者讓禿鷲吃掉,連骨頭也不剩一塊,就這樣的消失,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喜歡躺在冰冷的停屍間被人瞻仰。就這樣的無痕跡多好,但是看了這本書,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西藏了,我的身體無法在那樣的環境生存,也許我挺不過高原反應,也許我也無法忍受炙熱和寒冷,我的身體越來越走向衰弱,雖然我還並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樣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西藏,去若爾蓋草原,趁著我還可以走動,完成我心中的夢想。

⑧ 重返狼群讀後感要自己寫的那種 謝謝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隻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於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像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隻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裡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後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裡暖在心裡,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隻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麼感人啊!最後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群,放歸到了屬於格林自己的家。

⑨ 《重返·狼群》這部電影帶給我們什麼思考

一提起狼,幾乎所有人都會認為它們兇狠、殘暴與野性……卻絲毫沒有看到當它的主人因病而虛弱地躺在床上,它無私的叼出自己的「儲糧」,奮力扔給女主的樣子;絲毫沒有看到當它的主人不小心崴腳而無法行走,它不惜花費巨大的時間與精力從山那頭而牽來一頭馬的行為……有人說它是一匹神狼,神嗎?狼的感情最質朴,它不懂得勾心鬥角與無情冷酷,它只知道,這個照顧我的人,是真正對我好、愛護我的人……它不拐彎抹角,它用自己最純朴的方式表達著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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