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結局是:
自殺不成的大衛,悲痛欲絕地走出車外,大聲哀號吸引外頭怪獸注意,打算送死。大衛聽到類似生物走向他,卻發現是美軍的坦克、裝甲車、兩棲運輸車,大量的化學兵以步槍、噴火器、強效殺蟲劑與各種軍火攻擊怪物,此時濃霧逐漸散去,怪物也幾乎死盡。
大衛看見當初第一位離開,無人願意搭悔敏游載的媽媽,抱著孩子,就在救援車上冷冷地看著他。如果在遲一些,和他出來的這些人就不用死。大衛崩潰,悲號不已。
《迷霧》是由帝門影業公司出品的的恐怖片,該影片由弗蘭克·達拉邦特自編自導,托馬斯·簡、納桑·蓋博、瑪西亞·蓋·哈登等主演,該影片於2007年11月21日在美國上映。
該片改編自史蒂芬·金1980年同名中篇小說,主要講述了被未知的迷霧所籠罩困於超級市場的市民,對抗怪物和宗教狂熱分子以求生存的故事。
電影評價:
《迷霧》其實是在探討一種基於幽深人性的可能性,所以才顯得真假莫辯、才讓作為人類本身的我們無法釋懷。它是部盡得史蒂芬·金小說藝術神髓的心靈小品。
不僅是它布滿懸疑色彩的情節和人物設置,還表現在用極少的直接恐怖場景,對觀眾心理造成的驚嚇效果卻超越了一批血淋淋的恐怖類電影拿飢,可以說它延續了史蒂芬驚悚小說的風格。
所以說《迷霧》的恐怖不僅僅停留在嚇唬人和講故事的層面,而是更深入的挖掘了人的內心。是人們困在密閉空間、面臨危險時會有什麼反應。在這樣的情況下,最可怕的反而不是怪物,而是人,這也是《迷碧銷霧》中真正精彩的部分。
2. 電影《迷霧》的結局是什麼意思啊,為什麼突然大霧就沒了呢
「車子油盡了,迷霧依然籠罩著整個世界,五個人,槍里只有四顆子彈。男主角的兒子剛剛睡醒,就響了四聲槍響。他的臉上沾著血跡,有兩個老人的,有剛愛上的金發美女的,肯定還有他的兒子的!槍響前,他承諾過自己會想到辦法的,他走出車外,歇斯底里地叫著,啊——,啊——。一分鍾後,霧散了,救援部隊到了。士兵拿著火炮,燒著所有的樹,燒掉所有的絲。超市裡的人被卡車裝回來了,他們得救了!這群信仰上帝的人被得救了!我們到底是該相信科學,還是上帝?迷霧般的答案,誰也說不清楚。」----------某影評
最後是人類自己放棄了生命,因為他們在一次次的努力和希望中得到的答案是絕望,與其被怪物吃掉,不如有尊嚴地自己死掉。但唯一活著的男主人公由於沒有子彈不能解決自己的生命,在這時候遠出傳來了巨聲,以為是怪物來了,結果來的是救援的軍隊,霧被軀散了。那些留在超市裡的人活了下來,而這些想沖出重圍和困境的人啊,卻失去了生命。
最後的車上活下來的還有一位是偉大的母親。在迷霧籠罩怪物出現的片頭,她為了兩個在家的小孩,毅然離開超市,索幸的是她們都活了下來。當時她向在場的人求救,讓他們中的一個帶她回去救小孩的時候,全場的人都沒有行動,最後這母親一人沖進了迷霧。
或許上帝是公平的。
以上是我的答案。看完這部電影的時候,我再不把它定義成恐怖片,或者,應該是關於人性探討的電影吧。很有感觸。
3. 電影《迷霧》到底要講什麼
畫家大衛·德雷頓帶著他尚年幼的小兒子比利生活在緬因州一座風景怡人的小鎮里,恰逢一場暴風雨過後,經過瓢潑大雨洗禮的小鎮本應該恢復清爽的泥草氣息,可是遠方突然逆風飄來的濃密黑霧,讓大衛隱隱有了不祥的感覺。
厚重、非自然情況下形成的大霧,幾乎在眨眼功夫就包圍了整個小鎮,最讓鎮民們想像不到的是,濃霧中隱藏著一股恐怖且邪惡的超自然力量,受到攻擊的不僅僅是人,還包括一切生物,一時間,生靈塗炭。關於「迷霧」的來歷。
眾說紛紜,其中最可靠的說法是,小鎮旁邊一個高度機密的軍事基地正在進行一項名叫「箭頭計劃」的秘密實驗,然而實驗失敗了,周邊的生物都成了受害者。
對於「迷霧」的起源,小鎮的居民已經不是那麼關心了,畢竟命懸一線的時候,誰還有時間考慮別的呢?如何從這些致命卻沒有實體的濃霧的攻擊中逃生才是最重要的。隨即,他們就發現,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大衛·德雷頓與兒子領著一小撥人,突出彌漫的霧體的重圍,退避到一家超市中,暫時逃過了這一劫。然而大衛這時候才幡然領悟到,這個世界最可怕的不是外面那一團團黑漆漆的東西,而是與自己一起躲到超市中的那些曾經如此熟悉的鎮民們,人性與生命,在這一刻都受到了巨大的考驗。
(3)電影迷霧結局導演擴展閱讀:
電影相傳達的東西很多。有現代科學不顧一切代價探索未知的不該;有極度宗教信仰的愚昧;有屁民們心理脆弱容易被煽動的悲哀;有人性在極度狀況里暴露出的可怕;
當然,最神的是結尾。帶有主角光環的所有人奮力逃走,想要改變命運,與宿命論對抗,但迎接他們的是無力回天的局面。各種絕望、崩潰、努力而不得善終的情緒圍繞著所有人,讓所有人都崩潰。最終,5人都選擇走向死亡。
因為只有4發子彈,所以男主被迫要肩負起射殺4人的責任。射殺完畢,當他作為最後一人抱著必死的信念走出汽車,向怪物們吼叫著 "come on" "come on"時,迎接他的卻是政府全副武裝來拯救所有人的軍隊。
只要遲動手1分鍾,他們就不用無辜的死去。如果,他們沒有想要對抗命運,而是乖乖的等在超市裡,他們就不用含冤死去。導演到底想要表達什麼呢?是信任政府嗎?可所有怪物都是政府的試驗帶來的呀。我不得而知,心緒復雜到不行。
這是一個警示,希望這一天永不會發生
4. 電影《the mist》小說原版結局是啥樣的啊
【關於原著】
影片所依據的故事素材,來源於斯蒂芬·金的短篇故事文選中的一篇,那是他在越戰結束後不久創作的,然後就將它與其他同期完成的故事稿件一起放到了抽屜里,直到幾年後才重見天日,得以印刷發行。斯蒂芬·金說:「我還記得那時候是我的一個朋友科比·邁考利(Kirby McCauley),他把這些我隨興創作的小故事弄在一起,攢成一個『文選』,名字就叫《黑暗力量》(Dark Forces)。之後他希望我能夠嘗試寫一些小說,我當時就回絕了,『邁考利,你知道我這個人挺閉塞的,不可能寫得出小說。』結果根本就不像我說的那樣,我很快就創作出了三本書,分別是《魔女嘉莉》、《午夜行凶》和《夜班》(Night Shift)……可以說我那時候完全入迷了,所以對於那本文選,我是心懷感激的,因為正是它幫我進入了以前完全以為不可能的那個文學領域中,不過我要說的是,《迷霧》中講述的那個故事確實來源於越戰,當然,還有那個特殊時期的各種沖突。」
然而《迷霧》被搬上大銀幕後,卻受到了抨擊當代政局的質疑,斯蒂芬·金對此也感到極度無奈:「我不想製造政治爭論,我只是一個簡單的講故事的人。這我之前就說過,現在同樣也要說,如果你要盡全力將影片拍好,就不應該顧忌這顧忌那的,因為可能會遭受質疑的部分,卻是影片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但你非說《迷霧》是一部政治電影?甚至還蘊含著對宗教不敬的情緒?對不起,我沒辦法回答這樣的問題,因為你會發現,故事只有以此為出發點的時候,才真的好看。」
在斯蒂芬·金的作品中,恐懼永遠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他表示:「恐懼是一種殘留下來的情感功能,所以在我創作的那些故事中,一直在努力尋找各種人類心中可能會隱藏的那個夢魘,由此製造恐懼。當然,這是一種非常負面的情感,就好像人類思想中的猖狂放肆、冷酷無情,需要一種方式進行釋放。你從影片中看到的,很可能就是自己的一個縮影--當鎮民被逼進了一家超市之後,攻擊他們的是一種無法解釋的非正常現象,卻直接反襯出了人們在生活中會面對的一些事情,比如說癌症。對於我來說,製造更加恐怖的故事點子,然後讓讀者心甘情願地掏腰包去買,一直是我創作的動力之源。」
這似乎也很好地解釋了,為什麼斯蒂芬·金一直沒有停止過創作的步伐,而且如此多產,至於他作品中一些有虛構色彩的科幻故事,斯蒂芬·金則覺得那是恐怖領域前進的助力:「我確實寫過一些超自然力量的小說,而我這么做的原因……是我的化學和物理都太差了。不過需要聲明的是,我並非一個怪胎,只是不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基礎而已,沒辦法將很懸乎的事情解釋得理所當然。另外,我還看了許多上世紀50年代的電影,比如說1954年的《他們!》(Them!)。我當然知道輻射有可能突變出怪物,但這個故事前提實在是不新鮮了,真正未知的事物,才有可能產生更大的恐懼心理。」影片的編劇兼導演弗蘭克·達拉邦特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物理學在電影應用的第一條法則,就是放射物會使基因發生突變,比如說巨大的螞蟻或蜘蛛。我本人也非常喜歡這類恐怖故事,因為它們會帶給我們某些在遺傳上的潛在危機的憂慮。但是我卻覺得也許一些超自然的東西會更加具有趣味性,其實不管是不是違反自然規律,它都只是一個故事的裝飾而已,也許可能會更加恐怖一些,但最終故事的核心卻不在它的身上,而是在人性、以及人類生存的大環境里。這里就涉及了一些人類情感起源的問題,恐懼最先出現在何處?相信就是大自然的考驗吧。然而我要說的是,這個世界上最恐怖的還是人類,包括天性和行為。是什麼讓我們聚在一起?什麼讓我們分開?什麼讓我們犯錯?什麼讓我們命懸一線?對於一個電影人來說,這個故事真的是一個豐富的素材。」
5. 電影迷霧結局是什麼意思
結局:大衛開車穿越迷霧,回到住處,發現他的妻子已被蜘蛛怪的絲纏死。傷心欲絕,大衛再往南方前進,路途目睹這場浩劫後的城市殘骸,及遇到數百呎高的巨型怪獸。最後,他們耗盡了汽油,也沒有找到任何倖存者,於是四個成年人決議,決定不再掙扎,
接受死神的召喚,免受怪獸的痛苦折磨。但是五個人卻只有四顆子彈,大衛奮而拔槍,將阿曼達、丹米勒、艾琳和自己的兒子比利槍殺。殺了四人的大衛,想要飲彈自盡,卻已然沒有子彈。
自殺不成的大衛,悲痛欲絕地走出車外,大聲哀號吸引外頭怪獸注意,打算送死。大衛聽到類似生物走向他,卻發現是美軍的坦克、裝甲車、兩棲運輸車,大量的化學兵以步槍、噴火器、強效殺蟲劑與各種軍火攻擊怪物,此時濃霧逐漸散去,怪物也幾乎死盡。
大衛看見當初第一位離開,無人願意搭載的媽媽,抱著孩子,就在救援車上冷冷地看著他。如果在遲一些,和他出來的這些人就不用死。大衛崩潰,悲號不已。(劇終)
(5)電影迷霧結局導演擴展閱讀:
劇情簡介——
畫家大衛·德雷頓帶著他尚年幼的小兒子比利生活在緬因州一座風景怡人的小鎮里,恰逢一場暴風雨過後,經過瓢潑大雨洗禮的小鎮本應該恢復清爽的泥草氣息,可是遠方突然逆風飄來的濃密黑霧,讓大衛隱隱有了不祥的感覺。
厚重、非自然情況下形成的大霧,幾乎在眨眼功夫就包圍了整個小鎮,最讓鎮民們想像不到的是,濃霧中隱藏著一股恐怖且邪惡的超自然力量,受到攻擊的不僅僅是人,還包括一切生物,一時間,生靈塗炭。關於「迷霧」的來歷,眾說紛紜,其中最可靠的說法是,
小鎮旁邊一個高度機密的軍事基地正在進行一項名叫「箭頭計劃」的秘密實驗,然而實驗失敗了,周邊的生物都成了受害者。對於「迷霧」的起源,小鎮的居民已經不是那麼關心了,畢竟命懸一線的時候,誰還有時間考慮別的呢?如何從這些致命卻沒有實體的濃霧的攻擊中逃生才是最重要的。隨即,他們就發現,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大衛·德雷頓與兒子領著一小撥人,突出彌漫的霧體的重圍,退避到一家超市中,暫時逃過了這一劫。然而大衛這時候才幡然領悟到,這個世界最可怕的不是外面那一團團黑漆漆的東西,而是與自己一起躲到超市中的那些曾經如此熟悉的鎮民們,人性與生命,在這一刻都受到了巨大的考驗。
6. 電影《迷霧》的結局到底想說什麼
本人非常喜歡這個結局,其實在男主殺死四個人的時候,我就在想如果這個時候得救了怎麼辦,沒想到真的是這樣的結局。
當面對災難而你手中卻只有一把槍的時候,這把槍不應該用來面對敵人,而應該用來維持秩序!但是無論做什麼,都要做好最壞的打算,但同時也不能放棄,有時候僥幸的心理也能成為最後的希望,如果男主抱著哪怕一絲僥幸的心理,待在車里毫無希望的等,或者弄點汽油毫無希望的開,悲劇都能避免,所以這可能也是導演想表達的吧。所以總結下來我認為就是兩點:1.盡管你手中握著事情的一半,但你永遠逃脫不了命運的安排的另一半!2.永遠不要放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