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導演
執行導演
一部影片有兩名以上聯合導演時,負責現場拍攝工作的導演,稱為執行導演。執行導演在工作中貫徹導演組的統一意圖。
㈡ 電影的導演、製片人、監制、編劇、策劃、出品人等都是干什麼的大小順序是什麼
導演:導演,是製作影視作品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用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是把影視文學劇本搬上熒屏的總負責人。
製片人:製片人一般指影視劇製片生產製作人。 全權負責劇本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制組,攝制資金成本核算、財務審核;執行拍攝生產、後期製作;協助投資方國內、外發行和國內、外申報參獎等工作。
監制:監制是電影工業中不為人知的核心角色,他們負責電影的日常運作與策劃。
編劇:編劇是劇本的作者。編劇以文字的形式表述節目或影視的整體設計,作品就叫劇本
策劃 :影視策劃,就是策劃影視劇作,包括製片前中後期及過程中的對內製片工作和對外宣傳,廣告等等方面的工作
出品人:出品人負責影片前期的市場調查,看類似的影片的電影市場是否有前景(比如說票房情況、受歡迎程度、續集的可能性等),通過調查來決定是否值得出品該影片。
接下來我們來排一下順序:出品人>製片人>監制>導演
可以兼職的有導演,策劃,監制,編劇,製片人。但是出品人是無法兼職的。
(2)電影執行導演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電影製作
一般商業電影的製作,大致可分三個步驟:
一、拍攝前的工作,包括提構想、寫故事、分場大綱、簽導演、列預算、編劇本、看外景、找演員,以及決定製作小組的成員。
二、拍攝中的工作,即在導演的指揮下采密集作業方式進行,並由執行製片監督經費開銷、拍片進度和一切行政事宜。
三、拍攝後的工作,包括剪接、配音、配樂、設計字幕、製作預告片,以及展開上片前宣傳等。
在攝制過程中,導演應有詳盡的分鏡計劃,並擬定拍攝順序,以便在燈光變動、演員支配的壓力下,求得快速之推展。對於攝影機、鏡頭的選擇,燈光的陳置,剪接、配樂的安排,則須工作人員與導演密切配合,以達到所需之效果,故一部電影是群體的創作,也是導演在各種張力下暗藏個人視野的藝術品。
私人獨資拍片限制少,只須根據片型(實驗電影、劇情片或記錄片)決定拍片方法。或是列出精細之分鏡表,完全按照事前意圖拍攝,達到盡量節省膠片之目的;或是無止盡的獵取滿意鏡頭,再由事後的剪輯階段理出清晰的脈絡。這種影片,最符合個人創作欲求,更具陶冶心性、提升感情的作用。
參考資料電影製作 網路
㈢ 電影中執行導演是干嗎的
每一部影片,每一部電視劇作品,在攝制階段有兩名以上聯合導演,負責現場拍攝工作的導演,稱為執行導演。執行導演在工作中貫徹導演組的統一意圖。
根據執行導演的具體工作性質,在現代劇組中,通常又被稱為「現場導演」。執行導演必須在前期跟編劇和導演組進行交流討論,在拍攝過程中用畫面呈現前期討論成果。是整個劇組拍攝過程中的「靈魂人物」,掌握著每個鏡頭的現場通過權。
㈣ 執行導演是什麼 負責什麼工作
一部影片有兩名以上聯合導演時,負責現場拍攝工作的導演,稱為執行導演。執行導演在工作中貫徹導演組的統一意圖。
㈤ 什麼是執行導演
執行導演,是在走戲過程當中為導演提供一些建議和意見和指導。
說白了就是,助理導演吧?正在實習中的未來導演,哈哈....
㈥ 導演和製片人分別是干什麼的
1、導演
導演,狹義指在戲劇演出、影視製作團隊中,整合全部藝術元素的藝術生產負責人。簡言之,導演是用劇情和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
影視導演同時運用了演員的身體及情緒/視線的選擇/光線的調度/畫面的構成/剪接的邏輯/音聲的搭配,將某個劇本呈現於影像屏幕上,從而將這個劇本(以及如果有的話:它的思想)表現給觀眾的人。
電影工業涵蓋多元的專業技術,從製片,攝影,燈光,美術指導,場務,演員,錄音,混音,後期特效等,十分龐雜。絕大多數現代電影導演無法廣泛專精以上各項專業技術,但他仍可以支配旗下所有各該部門的專業人士,依照他的意志工作。
舞台導演的工作是一個貫穿的完整過程,從劇本的閱讀、演員的選擇與合作,到舞台空間、服裝化妝、燈光等的設計,都是導演工作的組成部分,我國舞台導演孟欣,孟京輝、田沁鑫、米龍,張繼剛等便是舞台導演的傑出代表。
2、製片人
製片人指影視劇製片生產製作人。 全權負責劇本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制組(包括演職人員以及攝制器材的合同簽訂)、攝制資金成本核算、財務審核;執行拍攝生產、後期製作;協助投資方國內、外發行和國內、外申報參獎等工作。
製片人是劇組的主宰,攝制組的最高權力者,既有權決定聘用優秀成員,也有權開除在劇組違紀行為的成員。從片子的形成到片子的上映,是全片貫穿的核心 。也有的影視公司的老闆或投資方在影視劇中署名製片人職務。
(6)電影執行導演是做什麼的擴展閱讀:
導演發展歷程——
在電影未出現之前,相對戲劇歷史的源遠流長,導演身份的出現和確立是很重要的——這至少說明,只有在戲劇的各種物質和精神要素都有了相當的積累發展後,才需要導演來統一各戲劇元素,來組織演出。一般戲劇史公認的第一位導演是德國的梅寧根公爵。
在導演誕生之前,組織演出的工作由劇作家、富有經驗的主要演員或劇院經理來擔任。隨著戲劇自身的發展,戲劇導演的定義也在與時俱進。回顧20世紀戲劇史,有一點毋庸置疑,即導演的作用在戲劇演出中越來越重要。
導演物色和提案提議選擇演員。並根據具體構思,對攝影、演員、美術設計、錄音、作曲等創作部門提出要求,組織主要創作人員研究有關資料,分析劇本,集中和統一創作意圖,確定影視作品總的創作計劃。
導演還要按照製片部門安排的攝制計劃,領導現場拍攝和各項後期工作,直到影視作品全部攝制完成為止。藝術上沒有服從領導和聽命指揮,導演也不是片子的教頭,導演的意義就是組織片子的安排人之一和片子的指導員,相當於大隊中的大隊輔導員和軍隊中的指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