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求一篇1000字的电影《刮痧》观后感
人在美国,身不由己
“人在美国,身不由己”。是我在看完被圈内人士看好的影片《刮痧》之后的最大感受。伴随着画面的推进,故事的演绎,一个美国社会的华人家庭遭遇跃然眼前。
以细节为支点
从艺术角度来看,不难看出。导演充分发挥的是电影的叙事潜能,而不是情节的着意安排。中美之间的文化差异,在一个个细节中被棱角分明地凸现出来。这些细节通过人物的面部表情、目光、对话、动作等来完成。支撑起整个影片的框架。
在影片开始,许大同设计的游戏软件获奖,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颁奖大厅外挤满了指责电脑游戏过于暴力的示威群众;昆兰的儿子和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发生矛盾并且不肯道歉,许大同当众打了丹尼斯一巴掌;在接父亲从警察局回来时进入公寓,警卫怀疑地看了他们一眼。这一切,都在后来的听证会上成为了对大同不利的证据。许大同在美国拼搏了八年,美国给了他成功和荣耀。然而,在中国很传统的中医刮痧疗法却迅速把他推向了美国的对立面。使他想和家人一起回国,去过“安宁平静的生活。”这种改变看起来是中西方文化的冲突,实际上是反映出了一个更值得重视的问题:文化反省。中国人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可以通过打丹尼斯来表示对老板昆兰的尊重,而昆兰却不能理解中国人的这种“乱七八糟的逻辑。”而美国人,他们把孩子当成了社会财富,在误以为刮痧是虐待行为之后,果断地进行了孩子与父母的隔离,并不断取证。其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孩子免受伤害。
以亲情为切入
美国人在看完这部影片后,讨论最多的当数具有中国情调的父子之情。在大同和父亲、大同和丹尼斯这两对父子之间都刻画出较为深刻的感情关系。
在法庭上,为了不妨碍父亲办绿卡,大同谎承刮痧乃自己所为;为了不让父亲担心,他和妻子一起隐瞒真相;为了给儿子圣诞礼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爬上九楼。片中机场那场戏颇为精彩,泪眼送别之际,想出去福利局“偷”来儿子一同回国的冒险行为。当祖孙三代激情相拥之时,其父却冷静地说服了儿子留下。在送丹尼斯回福利局的路上,大同和紧追而来警车玩起了游戏,只为了让儿子多享受片刻的父爱。
而在租住的小屋,分居的简宁和大同醉酒,骂自己是MOTHERFUCKER 这场戏,更是赤裸裸地揭露了他们内心的痛苦,而这种痛苦,仅仅是因为刮痧这一在中国极为普遍的中医疗法,在美国,却导致了一个家庭的分崩离析。
我们不难感受到融于片中的浓浓亲情,然而,大同的错误却是虐待儿子。这个罪名简直匪夷所思,它反映出美国不以事实说话的法律空挡。而那控方雇佣的美国律师在法庭上这样描述《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临走还毁了人家的制作车间——象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中描绘成英雄 ......”,用以证明移民美国的许大同有暴力倾向。他的“敬业”使人们质疑:他的目的究竟是保护孩子,还是拆散别人家庭。
剧中贯穿始终的矛盾,时刻捶敲着观众的思绪。人在美国,真的身不由己?为什么一个和谐的家庭无端被这一事件搅出如许纷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美国精神的本质?还只是美国社会游戏的一个小小插曲?
以文化为指归
郑小龙导演说:“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没有好坏之分。甚至没有高低之别。但是,一个民族的文化意识、文化宽容,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一位美国的观众对我说:‘没有文化、没有文化传承的民族,是一个耻辱。’”
本片从各个角度探讨了人的品格,人的尊严,符合优秀影片关注人的准则。卓别林一贯认为“悲剧和喜剧实际上是不可分的。”而《刮痧》尽管采取了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的喜剧结局,但是,剧中洋溢的一直是带泪的笑。美国文化中的关注人的元素,此时显得异常苍白,这从公寓保安:“早知道他会爬,我就让他进去了”一语中得到诠释,而简宁对于昆兰不解于大同为何替父承认刮痧时的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也突显了中国与美国之间的文化差异。
影片的动人之处,不仅在于它提示了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提醒人们进行文化反省,还在于它细腻感人的故事。在中国电影普遍迷离于商业价值和文化内涵的时候,它的出现,预示了两者结合点的所在。
家里有人喜爱体育节目,NBA是一定要看的。日子久了,我无知的老张便问我,姚明这人怎样?老张常瞅见这位中国新富略显笨拙的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同样不了解体育的我想了想,回答道,姚明是新一代中国人的代表吧,智商不知如何,情商一定不低。
这个判语来自于他接受媒体采访(美国本土记者居多)的诸多片段。他看起来又沉稳又机智,不可亵玩却不失友好,面对狗仔们刁钻的提问,他迅速避开地雷,幽默而凶狠的把对手抛得远远的,妙语迭出的姚明深谙作为美国人在媒体前讨好记者,讨好观众又不落身份的策略。也许是长久的应付得到经验,还有经纪人的训练,姚明不但英语纯熟,思维方式也已极本土化。
全球化正侵蚀每个角落,包括二十世纪骄傲富有的美国。姚明们要比上一代移民幸运。在开化的中国成长起来,浸淫着欧风美雨,他们无需身负太多传统价值的行囊,也无需接受太多西方人讶异打量的目光洗礼,无缘品尝在异乡为了融入而蜕变的痛苦滋味。电影《刮痧》在我看来,密布着这种痛苦。
主人公许大同,新移民,来美国八年,怀揣美国梦埋头苦干,作为一个电子游戏程序的设计者终获成功,并得到上司(象征美国主流文化阶层)的认可和友谊。电影开场便是大同在业界庆祝会上以典型的美国口吻发表获奖感言。从他说话的内容,语气,可以看出他对美国是爱慕感激的,对自己在美国的未来充满信心。在美国,只要努力,一定会出头。大同认为自己依然是这个国家的一份子,不再为异乡异客。他和妻子简宁,儿子丹尼斯在家也坚持说英文,即便一点不懂英文的老父在场也不例外,为的是让下一代顺利进入私立学校,早日成为美国社会的精英。他们言谈接物也和普通美国中产阶级一样,彬彬有礼,说一样的情话,开一样的玩笑。然而考验却接踵而至。
大同把父亲接来美国同住,丹尼斯却因背上凸显爷爷刮痧留下的醒目瘀红。这些在美国人看来触目惊心的“伤痕”,对中国人来说只是家喻户晓的自我疗法。许大同不幸背上虐子的罪名,不得与孩子相见。可他无法向法庭证明刮痧是合法的医疗手段,因为美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慢慢了解地球另一面的文化根源,它只按自己的判断行事。
在向当局要回孩子的讼争中,一个个矛盾像串鞭炮快速爆炸,留下的硝烟和纸屑,就是那些所谓的文化差异,还有美国式的自我中心,强硬的傲慢。它们逼得大同承认,骨子里还是中国人。
比如,丹尼斯在游戏中兴起打了上司的孩子,大同要求儿子道歉未果,出于教育孩子,也由于在老板及其家人面前无法下台,便打了儿子。他认为这是给老板面子,是尊重朋友,是教子有方。爷爷见了也很赞同:“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而美国人(包括在美国长大的丹尼斯)斩钉截铁的坚持:打孩子的父亲是恶魔,为尊重他人却要打骂孩子的父亲更是不可理喻。
另外,作为技术精英的大同,也许没太多机会充分接触真实的社会,以至于在后来的讼争中出于劣势。他不熟悉法律程序(即游戏规则),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不肯请家庭法的专业律师而坚持请一个版权法律师,他信任的朋友来代理孩子的案件,为自己辩护。对方律师精于此道,指责大同有暴力倾向----大同设计的电玩英雄孙悟空,偷仙桃,毁丹炉,按照西方人的价值观,就是无视职责,肆意侵犯私有财产,是典型的流氓行径。这个精刮刮的律师为了赢官司,刻意对《西游记》断章取义,恶意误读,把反抗的英雄说成无赖。大同不知对方已设计好陷阱要激怒他,果然失去理智,同时也失去大好机会,落入下风……
尽管八个春秋能让人学会很多,尽管电影的结局是云开月明,翻盘大圆满,异乡游子的血脉亲情却遭受他者的质疑,身份认同也大受打击,我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
《刮痧》一部优秀的电影作品,故事情节至真至纯,让人感念,催人泪下。影片演绎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以及对社会和谐地渴求、向往,同时,由于文化的差异而导致的跨文化交际的失败也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发生在圣路易斯——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男主角许大同来美八年,事业有成,家庭美满,作为一位游戏开发人员,新研制开发游戏销路畅通,在年度行业颁奖大会上,他激动地告诉大家:我爱美国,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了。然而接下来的发生的一件事却使他梦中惊醒,儿子丹尼斯发烧肚子疼,刚来美国的爷爷由于看不懂药瓶上的英文说明而采用中国传统的中医疗法“刮痧”给孙子治病,而这恰恰成了许大同一次小小意外事故后虐待孩子的证据,法庭上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使他百口难辩,最终失去了对儿子的监护权。为了能让即将回家的老父亲见上孙子一面,许大同触犯法律把儿子从儿童福利院“偷”了出来;为了让儿子回到幸福的家而被迫与妻子分居;为了抢回给儿子的礼物而近乎疯狂的与强盗大打出手;为了圣诞夜和家人团聚而冒着被摔死的危险毅然顺着管道爬上位于九楼的家......一幕一幕,让人心潮澎湃,久久回味,深深思索。
《刮痧》所表现的中国人和美国人的差异,不仅在中美两国的法律、道德标准等方面,而且触及法理、观念,甚至中医理论等诸多议题。由于时空上的差异,造成了中美—东西方文化、观念上的不同,进而表现为行为上的冲突。差异性从时间上来说,主要表现为国家的传统与现代之间的矛盾;从空间上来说,由于各国在地域、历史、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西方的差异,表现为民族传统精神背景、文化背景、哲学背景等方面。所以,在分析影片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具体的故事情节方面,而要从大的文化背景下,从历史的传统等方面进行分析。
我们先来从文化的渊源方面来看,首先,中西方在哲学观上是不同的,西方崇尚理性主义的实证论,它的医学——解剖学,也是建立在这种哲学思想上,所以对“刮痧”这种口耳相传的经气之学是不能理解的;而中国哲学的特点是“天人合一”,就是要探索自然与人类的关系问题。儒家重人文道德,教人如何做人;道家重宇宙的演化,教人适应自然。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庭上,当许大同给他们讲述“刮痧”的原理时,在场的美国人的表现,法官听不懂他的辩词,以为他是在乱讲,甚至于他的辩护律师都不能在这方面理解他。其次,在意识方面,中国看重的是群体意识,重视整体的价值,认为人应该为家庭社会做贡献;而西方强调的是个人主义,追求个人自由、自由思考和选择。影片中我们也能看出许大同为了不让老父亲担心,如何和妻子痛苦地隐瞒事情的真相;为了让即将回国的老父亲见上孙子一面,如何艰苦的把丹尼斯从儿童福利院“偷”了出来。中国人是相当重视家庭伦理的,他们重视每个人在家庭社会中的位置,强调家的观念与感情。西方文化由于一直尊重个人的观念,他们从小就接受了“独立精神”教育,和家庭的感情较为淡薄。美国父母相当尊重孩子的行动自由,在大原则的范围内,任子女自由发展。再次,中国人的思维模式是综合的,承认整体和事物间的普遍联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完美统一。而西方的思维模式是分析式的,这种思维文化群体的形成较为正式,权利、责任及身份的分配井然有序。所以,对中国人来说,美国思维似乎冷漠、不讲人情;而西方人认为中国人思维模糊不清。
我们再来看观念文化方面的差异,它是深层次的文化差异,比如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社会心态、审美观念等。一个人可以在另一种文化中生活很长时间,掌握其语言,了解其习俗,但可能不理解其价值观中的某些部分,许大同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例子。因为在深层文化上,许大同代表的仍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这具体体现在处事观、家庭观、朋友观等方面。在处事观方面,美国人喜欢面对事实,表明自己的观点,,并掌握可靠的信息。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美国人处理问题以事实为基础,就事论事。而中国人在事实面前,人情似乎显得更重要些。在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庭上儿童福利局所列出的一个个证据,请出的一个个证人是多么的具有说服力,虽然在中国人看来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许大同所叙述的只是他如何如何爱自己的儿子,却没有有力的证据;影片中还有一个细节,就是两个孩子打架,许大同当着昆兰的面打了孩子一巴掌,后来他对昆兰说:“我打孩子是为了表示对你的尊重,是给你面子。”这儿就牵扯着东西方对孩子的态度问题。中国人把孩子当作一个私有财产,是我生的就属于我。虽然许大同认为打孩子是给朋友的尊重,但在昆兰看来,打人是犯法的,无论打的是谁。美国人认为父母、子女是平等的,父母很少为孩子决定什么事情,而是让其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奋斗。在朋友观方面,东西方文化中也包含着不同的意义。Edward Stewad&Milton Bennet这样论述美国人的朋友关系:“虽然美国人保持许多友好的非正式关系,但是他们极少有那种很深而又维系多年的关系。理想的境界是美国式的友谊,建立在自然发生、相互吸引以及温馨的个人感情的基础上。人们选择自己的朋友,同时,他们又把朋友关系与社会或工作义务分开。” 在中国,情形有所不同。交朋友讲究的是时间愈长愈好,承担的义务愈多愈好。理想的境界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中国人对于朋友的期望值很高,若有困难,应该倾囊相助。当昆兰指证许大同打过孩子时,许大同指责昆兰“我一直把你当朋友,但你却在法庭上出卖我!”而昆兰感到很委屈和不解:“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诚信是美国人最基本的美德之一,你让一个美国人撒谎也相当于让他放弃基本的价值观。
影片在表现中美差异的同时,也表达了对文化趋同、文化融合的一种向往。从昆兰走过唐人街的瓷器店,亲身尝试“刮痧”中;从许大同摆脱险情,楼下警察、居民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中,从他爬上九楼的家,昆兰一家和儿童福利院的领导向他祝贺圣快乐,欢迎回家中,观众好象看到了西方人传过了中西文化的壁垒,开始接近中国的传统文化,最终还是人间的真情战胜了一切。故事的结局固然完美,但是也决不能忽视文化差异性的一面,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交流和沟通,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大同”的世界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❷ 电影《刮痧》观后感
电影《刮痧》,导演郑晓龙,于2001年上映,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以美国作为背景,以中医疗法“刮痧”为线索,给我们展示了中西方文化碰撞、冲突、与融合的一个过程。但在感动、嘘唏不已之余,其中很多的问题也不乏令人深思。
影片从正面描写了很多的中西文化的差异,尤其是中国疗法刮痧,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给主人公许大同造成极大地不便乃至痛苦,美国之梦最终幻灭。许大同对老板(同时也是自己的朋友)那种对事不对人的态度非常恼怒,尤其对美国儿童监管局“横刀夺爱”充满了拒斥乃至仇恨,在与之对薄公堂时,对已留传两千多年的中国疗法刮痧的解释又显得那么力不从心,理屈词穷。监管局的律师对代表中华文化及价值观的《西游记》中孙悟空的恶意曲解,直接把许大同逼于失控的愤怒。许大同当着老板的面打自己儿子以显示对老板的尊重,老板认为“什么乱七八糟的逻辑”,他对中国人的孝道甚是困惑,一团雾水。几经波折,和美的家庭差点妻离子散,朋友几乎终结于“道不同不相与谋”。结局虽皆大欢喜,但中西文化的融合似乎显得过于简单,不免有故作之嫌。
影片中提供了一条暗线,间接地做了回应。从祖孙三代在美国的遭际,反映了中西文化处还处于碰撞、交锋、冲突的状态,走向融合任重而道远。
首先,许大同的父亲,一个传统的中国父亲,在北京算是一个知识分子(在老霍墓前的独白),来到而美国成了“哑巴”“聋子”,语言的障碍,这也在所难免。可他在儿子的家里也很难实现自己的沟通诉求,因为儿子与儿媳也尽量讲英语,为给孙子创造一个良好的英语环境。原本一家人,说的是两家话。表面上看是两代人之间存在鸿沟,实则是另一种文化隐形横旦其间,父辈要想融入美国道路将是多么的艰难与漫长。
影片中的老霍是一个很好列子。他从出现到结束只有三个镜头:工作,生活,死亡。在晚宴上扮演兵马俑,以这些活计为生,工作不稳定,生活穷困潦倒;生活中的消遣就是赌博,而好赌之人往往是被边缘化的人,这说明老霍在美国的生活只不过大众化的,浅层的,根本算不上融入美国社会。赚着微薄的工资,在赌场中挥霍,最后死于心脏病。老霍的结束也是给父亲的回国做的伏笔,除了客死他乡,落叶不能归根之外,就是打道回国。
许大同及妻子简宁看似是美国人,在美国摸爬滚打七八年,事业上小有成就,不可否认,他们在语言、生活习惯、思维方式乃至某些价值观念上具有美国色彩,他们已经不是完整的、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人。从许大同的获奖感言中发现,他自认为自己已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一个真正的、成功的美国人,完全沉浸在美国之梦中,但其实他只不过是个在美国居住、谋生的中国人,他骨子里还是中国人,血液里积淀的是中国文化,只是他没有意识到。刮痧风波之后,他才如梦清醒,哪怕操一口流利的英语,持有美国绿卡又怎么样呢,还是不能真正的融进美国,也不可能成为美利坚民族中的一员。因为真正决定一个人的种族身份的,不是语言,不是国籍,甚至不是生理基因,而是一个人的文化基因。当然文化基因不像生理基因,有时间的先后顺序,会遗传,只会被其感染,受其熏陶。
至于许大同的儿子丹尼斯,不仅取的是西方名字,而且他土生土长于美国,基本不会讲汉语,中国及中国文化对于他太遥远了,没有中国这个大的环境,没有在中国活一遭,中国传统文化基因渗透在他的血液中少之又少。相反,他在思维方式上与西方基本是一致的,当他父亲许大同跟他讲打他是爱他,他的反应是,那我打他(许大同老板的儿子)也是爱他啊,觉得他好可爱,忍不住发笑,可仔细一想发现,这是丹尼斯的逻辑,这种推理也没错,这与西方的逻辑思维有什么不同吗?他小小年纪具备的这种逻辑推理的思维习惯,难道不是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吗?不难想像,如果丹尼斯一直呆在美国知道长大成人,在家庭教育中也少有中国文化的熏陶,那么他即使是黄皮肤黑眼睛,哪怕还是中国国籍,他还算是龙的传人吗?他还能融入中国吗?我想很难,中国文化的传承在他这代人上出现了断层。
可见肤色、语言、国籍在某种程度上对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有很大的欺骗性,这些只不过是生理基因留下的胎记,文化上的不断吮吸才是挥之不去的烙印,真正一个种族特性的泯灭,就是从文化上对其进行断奶,而喂之以各式各样的奶粉,不同的奶粉喝多了也就分不清到底是谁了!这种文化上的“奶娘”是否合理?能不能这样?愿不愿意这样?这样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好不好?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大概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时期的看法也不同。
电影的最后是许大同和妻子简宁教儿子丹尼斯认汉字,讲汉语,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他们以前对丹尼斯很少有这样的要求,也很少给他提供这样的机会,是刮痧事件之后的转变。或许是在美国文化带来伤痛之后警醒,或许是在对两种文化权衡下做出的取舍,又或是对根深蒂固的中国文化的一种回归,一种自然地响应。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中国文化在经历了曲折之后又传承下去了,又回到原点。给我们留下的是两种文化实体激荡的回声,如旷野上的嘶鸣,久久挥之不去。许大同类似的事件还会接连不断地发生,文化的融合,民族的融合不是几代人能完成的,会不会走向融合?怎样融合?怎样才是融合?不融合,各国文化又将走向哪里?我们不得而知。
❸ 求 电影《刮痧》的影评!!!!
2009年3月11日晚慕名观看了郑晓龙导演的《刮痧》。或许先前是在CCTV-6看过此片的影评,所以并没有像小颖同学那样感动的从头哭到尾,不过不可否认这是一部成功的电影。
众大家皆言这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差异的电影,我却更倾向于将它理解为一部将中国文化、道德观和价值观传承的作品。片中大同在功成名就之时将久居北京的知识分子老爹接至美国并准备为其申请绿卡,其间对美国的“聋哑”生活和升华的刮痧事件最终让老人离开圣路易斯,还有里面一些细节是反映两国文化的巨大差异的,但我认为这不是主线。从一开始简宁意欲为丹丹营造一个英语环境到片尾与大同一起教丹丹说普通话,这条草蛇灰线般一直潜伏的简宁的心理变化,我认为它才能表现出这部电影的主旨。
先截取影片中的一些片断来看这部电影吧。(以下并不全为支持我的观点,仅是我对一些片断的看法)
片断一:
来看看许大同先生的获奖感言:“八年前我还是一个新移民,站在街头卖画为生,不过我相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一个真正的、成功的美国人。今天,这个奖证明了,美国是个充满机会的地方......我爱你们,我爱美国,这就是我的美国之梦...”这是一段真实的陈述,但这般的喜悦之下隐逸着的危机将在后面出现,这个真正的美国人却不是已经完全美国化,这是先将故事提到一定的高度,随着事件的发展再狠狠地砸下……
片断二:
不得不说的是大同晚宴上对丹尼斯的教育,这点上,大同完全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中国式父亲,关掉电游,拍打丹尼斯脑袋,这一系列的动作正是我们在中国这大环境下所常看到的。我想作为美国人的昆兰产生疑惑不解是很正常的,这一点被拿来作为文化差异的佐证。
片断三:
老霍的出现到老霍的结束总共只出现了三件事:工作,生活,死亡。在晚宴上扮演兵马俑说明老霍穷困潦倒,工作不稳定,经济来源就是接一下这样的活;生活中的消遣就是赌场赌博,赌博的规则是浅显易懂的,这说明老霍的生活也就大众的,浅层的,是未能融入美国社会中的。赚着微薄的工资,在赌场中挥霍,最后死于心脏病。老霍的出现到结束也就是给老爹的回国预留伏笔,在老爹心里已经不能承受客死他乡的沉痛。
片断四:
大同在听证会上的震怒应该给很多人惊讶,在法官面前怎么可意气用事?但是想一想,当一个泼皮般的人在你面前搬弄是非诋毁祖国的文化,你会怎么样?拍案而起,怒发冲冠...这个不是文化的差异,但是似乎不得不说,因为这段涉及了对文化的解读。
片断五:
对老霍墓碑的独白,是对文化差异的总结,从此以后再没有写文化差异的片断,这段给我很深的感触,呼应前篇。对大同的一番话“你想逃跑吗?......生活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你躲是躲不开的....”这便又是中国思想的衍生,这是老父亲对儿子的教育,又是一次传承。
片断六:
开车回福利院,途中警察围追堵截,而大同平稳驶车,“从容地”在逃亡中享受父子团聚的片刻快乐,这段便是本片中欢快的一段。注意到在孩子睡着后大同的表情了么?大同欣慰的微笑变成了紧皱的眉头,这是大同的无奈,是只能在孩子背后流露出的无奈。
片断七:
大同的生活出租屋里一片狼藉。一个破碎的家庭,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制度,这可笑的原因正是让大同无奈的原因,生活失去了方向。简宁与其一起饮酒,嘲讽自己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最后大同悲痛的说“不许这样说”,这是对美国生活的呐喊。
一个很想说的人物----简宁进门前的那个妓女,出现的镜头只有惊艳的回眸一瞥,那轻蔑的眼神不屑的看着简宁经过。这是一个悲剧的角色,出来美国却沦落为妓,而不是像大同所说的那样成为一个成功的美国人,这也是一种无奈。
片断八:
很明显我要写大结局了,最后“圣诞老人”爬水管上演惊险一幕...一家三口紧拥在一起享受团聚,导演选择用圣诞节这样的节日不仅仅是可以让许大同有一个可以伪装的形象,也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团聚文化在西方的节日里也可以出现,这就涉及到了文化的广义性,及一个大同世界。
当然简宁的心理作为隐线我就不说了,这也是我无法叙述的,只可自己体会的。
在我结束这篇文章之前我还要写一点有建设性的东西。个人认为此片电影的一些名字取得确实有些想表达中心旨意的意思,看。
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通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机能,从而达到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 文化差异在影片中算是一种瘀病,需要刮痧才能一个经脉的两端连在一起,活血化瘀的作用,亦可以理解成祖一辈的文化受到阻隔,需要刮痧刮去隔阂才能有一个文化的传承继续下去。
另《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就是为什么给主人公起“大同”的原因吧------“世界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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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的文化分析
来源:清韵影视论坛 作者:黑馍 2001-05-25 14:21:47
《刮痧》在新春的电影市场和媒体上刮起了一场“沙尘暴”,据闻,它比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高明之处是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差异、冲突和融合的过程及移民者的精神困境。但是,这一表现过程中展示的裂隙、吊诡处值得深究、细思。
《刮痧》全部在美国实景拍摄,其制作及主题无不是全球化时代的表征,而其消弭了文化误读的大团圆结局背后的民族身份、民族文化认同使这部影片表里不一、言不由衷地参与到世纪之交中国民族主义文化思潮话语之中,以别一种言说暴露了这一文化思潮的窘境。
主创者在这部电影中预设了中国文化、人伦亲情与西方文化、工具理性的对峙、碰撞,由此铺陈情节、演绎故事、表现主题,而我们应注意到的一点是,美国控方凶神恶煞的背后和初始动机恰恰是对儿童(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这一点随着剧情的发展往往被观众淡忘,只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美国被认为是“儿童的天堂,青年的战场,老年的地狱”,控方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在他们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这个误解源于他们对异质文化的隔膜,“此处”的不言自明成了“彼处”的无法言说,爷爷痛惜地自问:“刮痧在中国几千年了,到了美国怎么就说不清楚了呢?”许大同也没想到举行听证会前向他的律师朋友昆兰解释儿子背上的伤痕、刮痧,正如他的第二任辩护律师马林女士所言:“没想到?这就是问题所在。”接踵而至的司法程序、妻离子散、失业、有家归不得、遭追捕都使许大同处于一个受打击迫害的孤苦无告的弱势地位,美国社会权力机构、国家机器以正义的名义扮演了施虐者的角色,而许大同及其家人成了受虐者,他们越是受到“残酷打击”,越能赚取中国观众同情的泪水。从接受美学看,国内观众下意识的对许一家产生了民族身份认同感和毫无疑义的族群归属的认定,这里,没有说出的潜台词是:“他们是中国人,我们中的一员”,这正是主创者的讨巧和手段高明之处,在预设的、先定的观众强大的情感心理接受场之中,《刮痧》的热卖、暴炒也就毫不奇怪了,而观众情感心理接受场的形成又可归因于时代语境的催发,民众对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自以为是、打着美丽的幌子而事与愿违之类行径的反感,对复杂的中美关系下的文化应对策略的考虑,感应着国际政治文化霸权下的说“不”的文化民族主义氛围,凡此种种是否蕴涵了更深一层的施/受关系?这是《刮痧》生产、消费及走向成功的强大的动力源。
但是,我们对许大同的“自家人”的认同是否太一厢情愿?在影片开始的颁奖仪式上,许自豪地对在场的美国人说:“我是你们中的一员,我爱美国,这里是我的家,我实现了美国梦。”在上演了一番“家”的破碎的苦情戏之后,影片末尾,许向我们表白:“我爱中国”,画面消失后传出许教儿子学说中国话的声音:“中国”、“北京”、“长城”,请注意这里诉说对象的不同,一句苍白无力的表白和几个民族语符的堆砌就折服、倾倒了国内观众,“升华”了影片主题和许大同的思想境界。其实这是主创者的乖巧献媚而经不起叙述逻辑推演,悲剧的肇事者是许的老爸,而许的暴躁、冲动、丧失理智、越轨行为使事情更糟,他的过火表现甚至使观众对他稍稍起了反感,一定程度上,是他的性格脾气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遭际,这和美国人的理性、冷静形成鲜明对比,而恰恰是许的美国朋友昆兰、控方女代表、法官的有情有义、一致努力,才使他得以合法地与家人在圣诞夜团聚,他又有什么可怨恨的?尽管,美国对许大同而言,“想说爱你不容易”,但毕竟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所,一个文化上尚未完全归化的绿卡持有者、文化受虐者,只能“痛并快乐着”,这是新移民许大同的宿命。小丹尼斯(华裔美国人)肉体上的刮痧没有任何痛苦,它会慢慢消失,他也不会有生活在文化夹缝中的痛苦,新移民许大同精神上情感上刮出的创痛需要多久会消失?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的子民许大同的老爸想入美国而不得,惹下大祸,黯然回国,自己亲手刮出的感情上的痧痕或许至死不会消弭吧?
片名《刮痧》可以赋予多重的文化、艺术上的阐释,片中的医学解释是:“利用热胀冷缩原理,造成局部毛细血管扩张,增加血容量和流量,促进血液循环,改善人体自然生理环境。”如果把亲子之爱看作是“痧”,许大同听证会上的动情陈词,冒生命危险爬楼送儿子圣诞礼物等情节就是撩拨观众情感的煽情刮法;如果把许一家遭受的痛苦看作“痧”,他们夫妻对饮醉酒、父子离别也是煽情之刮;如果把中国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看作“痧”,影片中频频出场的玩具猴、孙悟空并不能真正代表中国文化精髓,这是主创者的一种侧偏刮法;如果把这部影片看作“痧”,这一“热胀”(电影艺术表现)之下“局部毛细血管”(许一家的遭际及主题)的“扩张”、强化、凸现,或许能够起到“促进人体血液循环”(人类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融合)的作用。但是,据闻,中国观众从中看出了文化差异问题,美国人从中看到的是舔犊之情,这是否表明文化差异融合之难?或者说,《刮痧》在着力于表现文化间的融合之时却又陷入了制造出新的文化差异上的不同认识的悖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