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部电影工作的岗位都有哪些比如什么主演,摄像,导演,编剧......越全越好
主要:导演 副导演 编剧 制片人 监制 策划 制片主任 总策划 总监制 制作统筹 剪辑 制片助理 摄像 制片经理 编剧总监(文学策划) 出品方 演员
其他(一般电影都会有的):美术指导 摄影 服装指导 灯光(照明) 发型设计 动作 场记 场务 烟火设计 置景 道具 化妆助理 录音助理 字幕 服装助理 会计 化妆设计 法律顾问 总美术 美术助理 照明助理 声音统筹 配音指导 台词指导 对白编辑 剧照 道具设计 置景统筹 道具助理 置景助理 烟火助理 演员助理 武术特技 招商推广 海报设计 图像设计 音乐监制 配音 助理剪辑 宣传总监 剧务 原创音乐 作曲 作词 编曲 机器 电工 现场制片 医生 旁白
一些大制作电影会有的:指挥 琴师 摄影助理(机工) 动画师 翻译 声音编辑 数码合成师 视觉效果剪辑 电脑动画指导 数码合成指导 概念设计师 电脑动画组长 电脑灯光组长 电脑模型组长 电脑特别效果组长 视觉效果统筹 第二副导演 服装制作 第二组摄影 第二组摄影助理 第二组照明助理 记录片 分镜绘画 控制行动摄影 制片协作 技术支援 软件程式组长 软件程式员 电脑动画实习员 图像设计实习员 音乐协作 数码中间片指导及调光 数码IQ操作员数码中间片统筹 音响剪辑 故事情节绘图 武师 历史顾问 制作花絮 音乐制片
『贰』 在一部剧里面,导演和摄影师谁更重要
在一部剧里面,其实最重要的就是导演,这也是所有的剧组的共识。
我个人17-18年一直在剧组摸爬滚打,做的都是些底层基础的工作,但是对这个问题还是很有发言权的。剧组的工种无就分为导演、编剧、演员、摄影师、收音师、服化道等等,基本所有的工种都是受导演的调度来协同工作的,比如导演觉得摄影师拍摄的这个镜头不到位,是可以画出分镜来协同摄影师重新拍摄的。
另外,很多知名导演都是摄影师出身的,比如土耳其知名导演努里·比格·锡兰,15岁的时候开始做摄影师,主要拍摄一些图片,在他早期的创作中,由于经费原因,有时候也会拍摄一些产品图片,赚取经费来支持他的艺术创作,如果有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看看他的电影《远方》和摄影作品《给父亲》。
摄影师是一部电影的镜头掌控者,而导演是一部电影艺术和质量的操盘手,一位优秀的导演肯定也是对其合作的摄影师有着极高的要求和挑选标准的,所以我认为导演的重要性会更高。
『叁』 电影中的导演、摄影、编剧、等等是做什么的
导演,镜头怎么摄景,演员要怎么演都要听导演的
摄影,当然就是拍摄咯,除了拍摄就是拍摄,人家怎么演,导演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怎么拍咯
编剧,剧本就是编剧编的啊
还有场记,他们要记录每场拍片的实况吧!一场拍了多少次啊什么什么的
……
『肆』 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享有什么权
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伍』 拍个电影需要哪些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编剧、摄像、演员、导演、制片人、场记、美工、灯光、话筒、道具、后期编辑、特效制作人员等等。
拓展资料:
工作人员具体操作:
出品人:那就出东西,作品。
导演:领导大家来演。
摄影师:不用说都知道。
灯光师:现场所耍的光线,由他来设计
监制:监督大家制作电影场记,每天拍得太多,总要有个人来做现记录嘛
演员:不说了
配音:这个也不说了
剪辑:电影都是小段小段的拍,总要有人连成一气。
道具师:做点真的或假的东西来现场反正让人看了就是真家伙。
替身:帮大明星作替死鬼了。
策划:提前做好计划大来了就开干。
编剧:原创的和要拍的总有点差别该改的改改。
特技:有些镜头人不能演要死人所以就假打一下了。
『陆』 拍摄一部电影需要的工作人员及职务都有哪些
拍摄电视剧的工作人员:从介入剧组开始一般为制片人、制片主任、制片、策划、编剧、导演、监制、出品人、制作人、摄影师、摄影(呵呵,一般有师就有无师的)、男女演员、场记、副导演、导演助理、有的还有执行导演、美术师、美术、录音师、灯光师、道具师、化妆师、服装师、烟火师、置景师、剧务主任、剧务、场务、司机、视频技术、前面说到的每个职务根据不同都有无师的职务和助理职务,一般20集现代剧的工作人员(不含演员,因为没有定稿的剧本是无法确定演员人数的)在40-60人,像《笑傲江湖》这部电视剧的剧组单纯的工作人员就超过200人,演员几千上万人次,这个也是根据剧情的场面大小来定的。像现代韩剧,就那几个人能演几十上百集,剧组工作人员也是40人左右。
『柒』 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
法律分析:电影作品里的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其他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以及获得报酬权,并有权将自己的作品单独使用。可以就报酬问题与制片人协商,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从电影的发行、放映中按照比例提取。为影视作品谱写的词曲,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词曲的其他使用方式也转让给影视作品的制片人,而且这些词曲在单独使用时也不会损害影视作品的整体艺术效果和经济效益,则词曲著作权人是可以单独行使著作权的,也有权许可他人以其他方式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第一款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